▲涉案交易明细
卡里百万元“不翼而飞”?
八旬老人称非本人所取
肖老的委托代理律师林小建介绍,肖老多年前在其住所附近的建行武圣路支行开立银行卡,近年来,一直使用该卡进行存款、理财、交易等。证据显示涉案交易发生后
银行卡一直正常使用
2021年10月,该案一审开庭。银行曾发涉案交易短信提醒
二审法院判定该不利后果应由其个人承担
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在一审提交的证据确认,涉案交易发生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7日9时16分38秒。当日9时16分54秒,建设银行武圣路支行向肖老发送涉案交易提示短信,内容为:“您尾号1164的理财卡1月27日9时16分跨行其他渠道消费支出人民币1015700.00元。活期余额13058.89元。”专家说法:
银行对老人等特殊群体应承担更多注意义务
对于此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刘志民认为,应查明肖老的银行卡是否被盗刷。欢迎光临 辽宁养老服务网 (http://bbs.lnyl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