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21年5月至10月间,吴某利用其担任某养老院法务经理的身份主动接近入住老人,对老人嘘寒问暖,骗取老年人信任,后以代请护工、办理养老院入住代为缴费、养老院推出优惠活动代为缴款为由,骗取3名老年被害人(其中一名老人为孤寡老人)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汉济律师论法】
2022年1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某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吴某提出上诉,2022年8月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汉济律师提醒】
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历来是老年人及其家属信赖的专业养老场所,相关从业人员与老年人之间因工作关系接触较多,老年人对前者的信任和依赖感较强。本案中,吴某系养老院的法务经理,针对老年被害人辨认和控制能力较弱的特点实施诈骗犯罪,一名老年被害人报警时,竟发现吴某将老人手机里预存的110报警电话设置成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不但严重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整个养老行业形象。鉴于吴某拒不认罪,未能全部退赃退赔,且以老年人特别是孤寡老人为诈骗对象,检察机关依法建议从重处罚获得法院采纳。欢迎光临 辽宁养老服务网 (http://bbs.lnyl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