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子女家庭中,一直守在父母身边照顾并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在生活照料或精神陪伴上通常会比其他子女付出的更多一些。所以父母往往也会给照顾自己日常生活起居的子女多一些财产份额。这也是为什么老人在订立遗嘱时会考虑到实际情况并选择合适的遗产分配方式。
订立遗嘱虽然看似简单,但往往容易在订立过程中出现瑕疵或无效的情形,这也是为什么许多老人犹豫不决是否要立遗嘱的主要原因之一。当老伴儿去世后,女儿们着急确定遗产份额,这也不难理解。但在这个问题上,选择专业的遗嘱订立机构是非常重要的。
【为避免矛盾,老人订立遗嘱】
郑奶奶和梁爷爷家住西城区,他们一直与大儿子一家共同居住生活。两位老人在2017年分别在专业遗嘱订立机构订立了两份自书遗嘱,主要原因是他们共生育了五个子女,其中老大和老四是儿子,还有三个女儿,他们担心子女将来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矛盾。然而,梁爷爷去世后,子女间确实产生了矛盾。
2021年梁爷爷因病去世后,几个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了争议。2023年1月,郑奶奶也过世了。大儿子作为遗嘱指定提取人将遗嘱提取出来,把四个弟弟妹妹叫到自己家中,当着大家的面把父母生前的遗嘱打开。根据遗嘱,房产份额的80%由大儿子继承,其余四个子女各继承5%,剩余存款由五位子女均等继承。但是二女儿并不认可这一遗嘱,坚持要按法定顺序继承。最终经过法庭审理后判定,老人的遗嘱合法有效,房产应按两位老人生前所立遗嘱继承。
在这个案例中,郑奶奶和梁爷爷选择在专业机构订立遗嘱,这样可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有些老人则可能不太了解自书遗嘱的法律形式要件,担心自己订立的自书遗嘱会出现瑕疵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形式要件。因此选择在专业机构订立遗嘱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遗嘱要件】
遗嘱的订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只能处分个人财产。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6、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此外,订立遗嘱还需要注意以下细节:
1、遗嘱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且不能超越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
2、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定要件。遗嘱的种类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每种遗嘱法律均规定了具体的形式要件。
3、在一些继承纠纷案件中,部分继承人往往会质疑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是否清醒或者对方所提交的遗嘱是否为被继承人亲笔签字,因此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尽量采用现场录音录像的方式,或由其他无利害关系人进行现场见证。具备条件的,最好采用公证方式订立遗嘱。
【关于遗嘱执行人】
在我国,遗嘱执行人的执行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确认遗嘱人死亡:遗嘱执行人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确认遗嘱人的死亡。这通常需要提供医学证明、死亡报告等证据,并经过法律程序进行确认。
2、确定遗嘱的真实性:遗嘱执行人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确定遗嘱的真实性。这通常需要请专业律师协助,通过调查遗嘱人的笔迹、遗嘱的录音等方式进行确认。
3、确定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需要确定继承人的身份。这可以通过与继承人进行沟通、查询相关文件等方式进行确认。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邀请见证人,公开遗嘱:遗嘱执行人应当召集所有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邀请见证人,公开遗嘱。这可以通过在公共场所举行会议、电话通知、邮件等方式进行召集和通知。
5、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单、保管遗产:遗嘱执行人应当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单,并妥善保管遗产。这可以通过与继承人协商、通过法院裁决、购买保险等方式进行收集和保管。
6、代缴税费、相关债务:遗嘱执行人应当代缴税费和相关债务,这可以通过与税务部门、债权人协商、支付税费和债务等方式进行代缴。
7、分割遗产:遗嘱执行人应当按照遗嘱的意愿进行遗产分割。这可以通过与继承人协商、通过法院裁决等方式进行分割。
8、向继承人、受益人交付遗产:在完成遗产分割后,遗嘱执行人应当向继承人、受益人交付遗产。这可以通过直接交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交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执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遗嘱执行人最好在开始执行前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详细的指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欢迎光临 辽宁养老服务网 (http://bbs.lnyl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