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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度分析劳荣枝:研究法律多年,心思缜密会伪装,具有反侦查能力 [打印本页]

作者: 白乙    时间: 2023-12-19 06:15:29     标题: 深度分析劳荣枝:研究法律多年,心思缜密会伪装,具有反侦查能力

深度分析劳荣枝:研究法律多年,心思缜密会伪装,具有反侦查能力                                                         2023-12-02 13:59                                         

   发布于:天津市
   
  吴学华原创作品

潜逃20年的劳荣枝被抓获后,围绕着四起命案七个人命,劳荣枝究竟是手段残忍,还是被情夫法子英逼着杀人?
案件经过两次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劳荣枝承认绑架敲诈,却否认杀人,还一再声称是法子英逼她的。
根据劳荣枝的供述:出生于1974年的她,是九江石化的一名小学老师,在22岁的时候,一次朋友的婚礼上,认识了法子英。法子英比她大10岁,曾因抢劫、流氓罪被劳教3年,还因抢劫、伤害罪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服刑8年,刚刚出狱没有多久。
两人认识没几天,法子英就强奸了劳荣枝。其实这个时候,劳荣枝完全可以以强奸罪报警,法子英由于是惯犯,判刑的起点八年以上。
但根据劳荣枝在法庭上的供述,她因考虑自身的名誉,就跟定了法子英,并且多次为其堕胎。

劳荣枝和法子英
她自己那么认为,家人呢?她的二哥劳声桥不是挺仗义吗?为什么不管?
一名小学老师与一个刚刚出狱的流氓混在一起,而且还要大10岁,在九十年代,人们的思想有那么开放吗?这个时候,劳荣枝的家人在哪里,为什么不出面?
兴许法子英的劳教身份,令劳荣枝的家人忌惮,劳荣枝的家人害怕这个流氓,只能默许他们交往。
又或许法子英的身份,使那些平素欺负劳家的人,不敢再寻事。
很多服刑后的犯人回到村里,继续为非作歹,村民敢怒不敢言,就是这个道理。
从1994到1996年,劳荣枝与法子英交往,也不谈婚论嫁,就那么凑合着,家里人也不管。所以这家人也是奇葩。
1996年,法子英与他人发生争吵,用鱼叉插伤他人,带着劳荣枝开始跑路。
劳荣枝的家人再次表现了奇葩的一面,他们居然又不管了。按道理,他们应该协助公安机关,弄清劳荣枝和法子英的去向,把法子英缉拿归案。
从1996年到1999年,劳荣枝和法子英在外地潜逃五个年头,足迹到过温州、黄岩(今台州)、南京、广州、澳门、北京、杭州、合肥等地,造下四宗抢劫绑架杀人案,导致七个人死亡。
这五年间,可能劳荣枝一直没有联系过家人,她那种死心塌地的心理,实在令人费解。
在心理学上,有一种心理叫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什么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是指的是受害者因长期的身体和心理的压迫(这种迫害似乎不一定牵扯到性),对罪犯产生情感,而极度依赖罪犯,并与罪犯共同犯罪。
劳荣枝和法子英交往的最开始,可能法子英说过“你要是不答应,我就杀掉你家人”那样的话,劳荣枝害怕了,所以只能顺从。而这种顺从与害怕的心理,导致了她后来参与犯罪。
她为了法子英,不惜去坐台,甚至仗着自己的姿色,色诱一些男人,并进行抢劫杀人。

法子英被抓获归案
根据案件的回顾,我们得知,在1996年7月28日,劳荣枝将熊某义诱骗至她位于南昌的租住处后,法子英将熊某义杀害,后至熊家实施抢劫杀人,熊某义妻子和三岁女儿也遇害。
这是他们两人的第一起抢劫杀人案,法子英将熊某义杀害之后,为何还要到熊某义的家里,去杀害一个女人和一个三岁的孩子?
如果在杀人的时候,劳荣枝没有参与,那么,此刻如果她报警,她将有立功的机会,而等待法子英的将是死刑。
劳荣枝即便被判几年,出来后还能重新找回人生。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报警,而是继续跟着法子英流窜。
在一审和二审中,她一直坚持没有动手杀人。
她害怕什么?作为一个小学教师,不可能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从她在法庭上的申辩,我们可以看出,她对法律层面的常识,比我们常人都清楚。也许是她潜逃20年来恶补的,目的就是如何躲过死刑的审判。
她怕死!
这就有些让人觉得难以理解了,她怕死,所以跟了法子英,可是法子英在南昌已经杀了三个人,如果她真的没有参与杀人,为什么不趁着这个机会报警,从此逃脱法子英的控制?
所以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三个受害者当中,其中一个是她动手杀的。也正因为如此,她才无法报警,只能破罐子破摔,跟着法子英继续流窜,躲到哪时算哪时。
这就是不难解释,她为什么后面那么配合法子英绑架杀人,而且两人还很有默契。
法子英的这一招,其实张君也用过,张君在拉同伙入伙的时候,都让同伙杀人作为投名状,只有那样,大家才能成为一条绳上的蚱蜢。
而根据劳荣枝案件的唯一活口刘某的证言,劳荣枝在单独看管他期间,数次以割喉夺命相威胁,还残忍地用铁丝捆绑他,时隔20多年,他身上仍留有当年被铁丝捆绑所留下的伤痕。
由此可见,劳荣枝的心肠有多残忍,并非像她在法庭上申诉的,都是被法子英所迫。
根据案件过程,在1999年6月,劳荣枝法子英逃窜到了安徽省合肥市,在这里绑架了殷某。为了恐吓殷某,他们还杀了一个无辜的木工陆某。
在案件中,法子英外出找殷某的妻子要钱,殷某的妻子报了警,警方随即展开搜捕行动,7月23日,法子英在拒捕的过程中被击伤,随后被捕,警方在他的住处发现了两具尸体,殷某被铁丝勒死。

法子英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死刑,而同案犯劳荣枝却失踪了。
这一失踪就是20年,在劳荣枝被抓获后,她都在极力地推卸责任,声称自己都是被迫,没有共谋等等。关于合肥案中的焦点,就是被害人殷某是否为劳荣枝所杀?公诉方出示了几点关键证据,认为殷某的死亡是劳荣枝所为,但劳荣枝坚决不承认,只说法子英交代她,如果殷某反抗,就用铁丝勒死,但法子英离开后,她就偷偷逃离了,人应该是法子英杀的。
在这里,我也有几个疑问:第一、法子英杀人习惯于用刀,作为一个男人,在有刀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大费周折用铁丝呢?
第二、劳荣枝在对待刘某的时候,有过铁丝勒脖子的经验,她可能怕见血,觉得用铁丝要利索一点。
第三、劳荣枝如果真的没杀人,为什么还要逃走,隐姓埋名这么多年?
第四、如果她真是被迫的,上天给了她好几次逃脱法子英控制的机会,她为什么不把握?
综合以上几点,我认为,劳荣枝应该参与了杀人,手上有血债。她就是担心被抓后,与法子英对质时候出现漏洞,才逃走。
作为法子英,他被警方抓获之后,也知道难逃一死,为了保住劳荣枝,干脆把杀人的罪名都承担下来。他事先应该和劳荣枝商量过,目的就是感谢劳荣枝陪他这些年。
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法子英的供述与劳荣枝的供述,在某些程度上吻合。可是从情理上推断,真实这种吻合,才有疑点。
因为太吻合了,不符合他们两人的性格。
劳荣枝知道她手上有命案,所以一边潜逃一边研究法律,懂得如何保命,如何推卸责任,她就等着被抓的那一天,把平时准备好的供词复述一遍就行。只要她死咬着不承认杀人,她就不会被判死刑。
法子英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死无对证。所以劳荣枝在面对检方的质问时,显得非常冷静,不是装作记不清一些情节,就是反问检方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达到混淆的目的。

因为她这20年来一直在研究相关的法律,心里早就有了很多应对的办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劳榮枝声称胆小温柔怕事,二审还一再推翻原来的供词。
该案的检察官称,劳榮枝心思缜密,反侦查能力很强,很会伪装。
她为什么一直要上诉,还是因为她怕死。
其实,从三岁孩子被杀的那一刻,劳荣枝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妖魔”,劳荣枝二哥劳声桥还希望网友不要将她妖魔化,真实岂有此理,若是没有劳家人的“支持”,会白白失去七条无辜的生命吗?
劳声桥说:作为哥哥,我们也有责任,她那时候才21岁,没有谈过恋爱。我和大哥准备去找法子英,妹妹说他太凶了,我们两个都打不过,叫我们不要去,我们也就没去了。现在回想,当时妹妹肯定是受了法子英的威胁才离开的,还是很后悔。”
现在后悔,早干嘛去了啊?
如果劳家的人当初坚决反对他们两人交往,还会发生后面的事情吗?
在法律上,劳家人没有责任,但在道德上,劳家的人也有罪。不知网友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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