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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为同村孤寡老人养老送终,获赠遗产5套房得到法院支持 [打印本页]

作者: 白乙    时间: 2024-4-25 04:01:39     标题: 男子为同村孤寡老人养老送终,获赠遗产5套房得到法院支持

男子为同村孤寡老人养老送终,获赠遗产5套房得到法院支持                                                  2024-04-24 20:11                                                            来源:                                                    新京报                                                    发布于:北京市
   

              

原标题:男子为同村孤寡老人养老送终,获赠遗产5套房得到法院支持

                  阮先生是北京市顺义区临河村一名孤寡老人,十多年前,因年老体弱多病、生活无人照料,他在村委会的协调和见证下与同村男子刘军(化名)先后签订了两份协议,约定由刘军为他养老送终,阮先生将拆迁获得的5套房产和银行存款全部赠与刘军。于是,自2011年起,阮先生便和刘家人一起生活,直至2023年10月份去世。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定了刘军此前与老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认为其尽到了生养死葬义务,判决5套房屋的所有权益由刘军继承。
孤寡老人的两份协议
生于1930年的阮先生未婚无子女,兄长、妹妹以及侄子、侄女们也多去世,或者无力为他养老。于是,晚年的阮先生向自己所在的临河村村委会求助,希望有人为自己养老送终。
同村人刘军因其岳父与阮先生关系好,两家人也相互了解,在村委会的协调和见证下,他成为阮先生的扶养人。
2011年11月25日,阮先生与刘军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应为《遗赠扶养协议》),协议提到,阮先生将自己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临河村的11间房屋及宅基地使用证等遗赠给刘军,但刘军要保证悉心照顾阮先生,让老人安度晚年,阮先生的饮食起居由刘军承担,阮先生去世后由刘军负责送终安葬。此后,刘军和家人搬到阮先生家,与他生活在一起。
2017年8月30日,阮先生位于临河村的房屋被拆迁,他获得5套面积均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2023年3月31日,在律师的见证下,阮先生与刘军第二次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表明“经双方协商一致,阮先生自愿将5套房产及去世后留有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全部赠与刘军,刘军在阮先生去世后即受领下列全部财产,与其他任何人无关”。
协议中,阮先生还特别表明,“此协议声明是自己生前所立最终也是唯一一份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其他协议与此协议冲突的,以此协议为准。”
同村男子获得老人遗赠的5套房产
2023年10月,阮先生去世,刘军为他办理了身后事。
随后,刘军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经走访调查了解到,村委会及律师对双方分别于2011年和2023年签订的两份协议作出了真实性证明。村委会表示,第一份协议签署后,他们也密切关注阮先生的生活情况,发现多年来刘军始终对阮先生悉心照顾。不少周边村民也向法院反映,阮先生生前衣食富足、心情愉悦,生活水平与同村人相比在中上水平,早已融入了刘军的家庭。
“阮老先生原来肺不好,刘军给安装了5个增氧机。他每天出去玩象棋,精神不错。老人去世后,刘军给他办事办了三天,买的墓地花了2万多。”

刘军提供的老人生前与自己家人一起生活的画面,春节时孩子们给阮先生拜年。 图源:顺义法院
村委会认为,刘军已经依照约定,履行了对阮先生生养死葬的扶养义务。
据此,近日,顺义法院作出判决,确认《遗赠扶养协议》中涉及财产赠与以及刘军承担的生养死葬义务部分应属有效,并认定5套房屋的所有权益应由刘军继承。
法官表示,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刘军在阮先生年事已高、无人照管时,主动承担扶养责任,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中的生养死葬义务,使阮先生度过了一个幸福快乐的晚年,对其行为应当给予积极评价。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实习生 张新惠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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