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2014年12月1日第LD4版版面图
本文摘自:《广州日报》2014年12月1日第LD4版,作者:王一,原题:毛泽东的工作餐:每天贰元伍角的标准
谈起毛泽东的日常餐饮,有个大家耳熟能详的词:“四菜一汤”。一碗面也可能是毛泽东的工作餐。1957年大年初一的早上,毛泽东请40位党外人士到中南海开座谈会,招待大家吃了一碗肉末挂面。这顿简单的工作餐使党外人士既吃惊又敬佩,有人当场赞曰:大年初一吃肉面,好看好吃更添寿。
1958年3月21日,毛泽东到灌县视察水利工程项目。中午稍过,身穿一套灰色中山服的毛主席来到井福街,随即到“幸福餐馆”用餐。用餐的地点是灌县县委工作人员决定的,只是觉得这家小饭店的口味毛主席会喜欢。
入座后,毛泽东掏出一包香烟,给陪同的同志一人发了一支。同毛主席一起用餐,对县委领导来说还是第一次,总觉得有些紧张和不自然。毛泽东却很随和,看看大家,他诙谐地笑着问:“今天谁请客?”陪同人员争着说:“我请客。”毛泽东哈哈地笑着说:“还是我请客吧。”遵照毛泽东的意见,这顿午餐吃得很简单,主菜是豆花和回锅肉。
在外地视察,毛泽东吃饭也从不搞特殊,离开前一定付清钱和粮票。
1965年5月22日下午,毛泽东回到阔别38年的井冈山茨坪,下榻于茨坪宾馆(今井冈山宾馆)115号房间。考虑到毛泽东长途跋涉很辛苦,也为了表达井冈山人民的一片心意,这天晚餐,宾馆管理员在桌上摆上了茅台酒、香烟、苹果以及丰盛的菜肴。陪同考察的汪东兴熟知毛泽东个性,他发现后立即找来管理员说:“不是说好了吗?首长每餐四菜一汤,每天是贰元伍角钱的伙食标准,你们赶快将烟、酒、水果都收起来。”
就这样,井冈山人想破例的第一餐也是按伙食标准四菜一汤安排的,而且是小碟盛菜、小碗装汤。
离开茨坪前,毛泽东的生活管理员吴连登带着钱和粮票到宾馆财务室,找会计结算伙食账。发票收据上写:住宿时间7天,每天伙食费2.50元,交粮票23斤,购大米款每斤0.12元,计2.76元,共计20.26元,交款人:“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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