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难题有了“标准”答案!于是锣鼓喧天红旗招展,白云朵朵彩虹飞舞,站起来了的中国男人们自豪地宣布,现女友和潜在女友们,别拿这问题给自己找不自在了!因为如果为了救女友而选择不救妈,便会涉嫌“不作为犯罪”。那些缺乏安全感的女友,想出来的这个问题,最终还是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套用《三体》里的一句话,救不救女友,与女友无关,与法律有关。
“不作为犯罪”简单来说就是六个字“应为、能为、不为”。应为是法定的义务,是法律条文明确要求应该承当的责任。能为是这个人有能力做到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不为则是不作为,是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放任伤害的发生。
从这个意义上讲,女友和老妈对于男人来说,法律关系确实是不一样的。法律规定了子女对于父母有赡养、救助的义务,而并没有规定男人对于女友有什么法定义务。除非,女友变成老婆,夫妻之间就具有了法定义务关系。但感情的事儿,法律依旧不好出面。女友们,对自己的感情还是要有点信心,一是别随意下单,二是看准了下了单,就别老拿这问题来折磨他。
然而,考试只不过是考试,这种人类最有效也最枯燥的筛选机制,把法学理论当中最抽象的部分抽出来,舍弃了所有的外部环境,模拟了一个最为极端的场面,测试考生对法学理论的掌握程度而已。
理论是灰色的,而现实是精彩的。放在具体的场景中,女友和老妈同时受困,我们的选择当然是全部都救。毕竟只能救一个人的情景,发生概率太低太低。即使是发生了,也存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火海之中,你是穿越重重障碍去救一个,还是抓紧时机把眼面前那个先救出来?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不幸,留给人思考的时间是没有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就近和方便,哪个好救救哪个。就现实而言,这个所谓的“答案”是不能用来指导救人的。
即使是国家答案,也并没有获得所有人的认同,这个争论其实还在继续。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刑法学教授徐松林就认为,生命权都是平等的,在两者只能选其一的情况下,不管选择救谁都会造成另一个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不会因为救了女友或者是路人而没有救近亲属就构成不作为的犯罪。
所以,司法考试中这种极端抽象的题目,对应的只是一个答案而已。而人面对的是复杂多面的现实生活,只能回到具体的场景中去,具体案情具体分析。该救的一定要救,能救的也一定要救。
不过,在这类段子里,女友和老妈,不是掉在水里,就是被困火海。这充分体现未来儿媳对未来婆媳关系的焦虑。其实,爱他,就应当接受他的一切。只要清醒地意识到,媳妇之于老公,妈妈之于儿子,是两种不同层面的爱,并不应当存在根本性冲突。只要各受本位而不越位,维持一个和谐的婆媳关系,也不难,那就不必纠结先救后救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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