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3 17:56 来源:
巨野县妇联
发布于:北京市
(来源:巨野县妇联)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
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本次妇联结合原文法条+通俗解读,引导广大妇女姐妹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一、婚姻基本原则 筑牢家庭底线

01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02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03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通俗
解读
法律明确夫妻地位平等,坚决抵制家暴、重婚、婚内出轨、遗弃家人。
家暴不属于家务事,是明确违法行为,法律优先保护妇女与弱势群体。
二、结婚法定要求 守住婚前知情权

01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02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通俗
解读
合法结婚年龄严格法定。
如若一方婚前刻意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依法撤销婚姻,不受婚姻束缚。
三、夫妻共同债务 无需无故替对方还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俗
解读
对方赌博、挥霍、个人高额消费、私自借贷,只要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均不属于共同债务,无需共同偿还。
四、认可家务价值 全职付出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通俗
解读
长期料理家务、照顾老人子女的一方,付出具有法律价值。
离婚时可依法申请家务补偿金,默默付出不是理所当然。
五、离婚财产分割 过错方必将受到约束

0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02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通俗
解读
财产分割优先照顾女方、孩子以及无过错一方。
出轨、家暴属于法定过错,不仅少分财产,还需要赔付损害赔偿。
六、正确解读离婚冷静期

01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02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俗
解读
冷静期设立主要目的是预防冲动离婚。
遭遇家暴、人身威胁不受冷静期限制,可以直接起诉离婚。
七、对家庭暴力坚决零容忍

01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02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通俗
解读
遭遇家庭暴力不要隐忍。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隔绝骚扰、禁止接触,全程依法保护自身安全。
八、婚内财产私自赠与第三者 全部无效
0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02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
通俗
解读
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第三者不受法律保护,原配可以依法全部追回。
编 辑:谭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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