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部首批公布的203家境外登记的山寨社会组织中,包括“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中国长寿工程基金会”、“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中国中小城市电视媒体研究中心”、“中国国际投资贸易研究会”等等,涉及医疗、教育、餐饮等多个行业。
这些机构主要是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相近甚至相同,是典型的“山寨社团”。
用发牌照、搞评选等方式敛财 往往选择较大场所开展活动
“山寨社团”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内敛财,敛财手段包括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表示,这些社团开展活动时,往往选择较大场所,有的甚至在人民大会堂、政协礼堂、钓鱼台这样的地方来开展活动。他们还往往邀请一些国内名人参与活动,来提高他们的可信度。
截至到2016年2月,具体涉及医药行业的山寨协会名单如下:
1. “中华医学研究会”
2. “中国医院管理学会”
3. “中国医院学会”
4. “中国医院管理研究会”
5.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6. “中华医学国际发展联合会”
7. “中国医疗卫生协会”
8. “中国医师联合会”
9. “中华学生爱眼工程促进会”
10. “中国中药企业管理协会”
11. “中国医药行业管理协会”
12. “中国医疗器械贸易行业协会”
13. “中国医疗机构协会”
14. “中国药品零售企业协会”
15. “中国药品零售管理协会”
16. “中国制药行业协会”
17. “中国医疗整形美容协会”
18. “中国食品药品行业协会”
19. “中国兽药企业协会”
20. “国际健康健美长寿学研究会”
21. “中国健康产业协会”
22. “中华健康产业协会”
23. “中国营养协会”
24. “中国长寿工程基金会”
25. “世界养生委员会”
26. “中国健康促进协会”
27. “中国尿疗协会”
28. “中国健康管理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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