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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宁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养老院里开“诊所” [打印本页]

作者: 思雨    时间: 2016-5-17 12:55:00     标题: 辽宁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养老院里开“诊所”

辽宁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养老院里开“诊所”                    

                2016年05月17日 07:01
                   来源:沈阳网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唐子匀)

到2017年,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这是近日辽宁省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给出的我省“医养结合”阶段性目标。5月16日,省卫生计生委对此给予解读,依照养老机构的床位数,给出了具体的医疗服务标准。
从床位数上划分,一般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应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建立应急通道,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立医务室,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床位数100-200张的养老机构,应根据自身需求,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或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省卫生计生委指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当地卫生计生委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提供便利。符合条件的,卫生部门要为其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扶持。



作者: zxcvb    时间: 2016-5-17 19:53:09

造福老人,功德無量!
作者: 思雨    时间: 2016-5-17 20:05:13

谢谢关注!
作者: zxcvb    时间: 2016-5-18 05:08:51

给老人一份幸福,就是给自己一份快乐;
给老人一片天空,就是给自己一片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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