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2日 08:25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徐寅杰
《江苏建置志》的清代配图将江宁、苏州同标为省会。
清代江苏是否实行了“双省城”体制?这一设置是否为清廷治理江南的特意安排?其实我们只要细致考察分析清代江南省职官设置变化等史实,就能理清个中头绪。网友“苍天熊猫”所作的《明代巡抚分区》,红色巡抚边界与橙色布政司边界不完全重合。
满清入关以后,全盘继承了明朝包括总督、巡抚、布政使在内的官僚体制。起初,督抚仍被视为“京官”,职务撤废、驻地变更仍很频繁,因而只有地方官布政使的驻地才被认为是省城。不过,清廷已经意识到督抚体制地方化的大趋势,不再一味拘泥于原本的钦差属性,并在乾隆十三年(1748)正式承认督抚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而布政使则降为督抚的从官。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八总督十五巡抚辖区图
管辖多省的总督往往选择与其中一省的巡抚同城而治,即所谓“督抚同城”,如湖广总督与湖北巡抚同驻武昌府,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同驻福州府,仅有陕甘总督和两江总督例外。一般认为,清中期督抚取代布政使成为最高地方行政长官之后,巡抚所在地就是省城,如山东巡抚驻地济南府、江西巡抚驻地南昌府等;如一省范围内不单设巡抚的,则以总督驻地为省城,如四川总督驻地成都府、直隶总督驻地保定府;另陕甘总督本身兼职甘肃巡抚,驻地兰州府为甘肃省城。顺治二年(1645),清朝定鼎江南之后,在江南省设左、右两位布政使、一位总督及江宁、凤阳、安庐三巡抚分管地方政事。其中,江宁巡抚又名“苏松巡抚”、“江南巡抚”,为江苏巡抚前身,因常驻苏州府,后又有“苏州巡抚”之名;凤阳巡抚则时立时废,立时因分管海防,故驻临海的扬州府属泰州;安庐巡抚中间也有过废立,后称“安徽巡抚”,驻安庆府。江南省之上又设有总督一名,因多数时间辖区含江南、江西两省,常常被称作“江南江西总督”,后又简称“两江总督”。在清朝初年布政使仍被视为一省之长的情况下,由于江南左、右布政使及两江总督均驻江宁府,江宁府成为当之无愧的江南省省城。
江南省顺治四年(1647年)主要职官分布图
一般认为,各省的左、右两位布政使是一正一副的关系,同治省城,共同管理全省政务。但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江南省的布政使驻地也发生了变化:时任江宁巡抚的朱国治要求江南右布政使分驻苏州,使自己和右布政使的辖区(江、苏、松、常、镇五府)重合,以便指挥布政使督催粮款;左布政使仍寄治在江宁府,节制江南省剩下的府州,其辖区内仍有凤阳巡抚、安徽巡抚两位上级。此时,两员布政使管辖的区域面积差异非常悬殊。江南省康熙二年(1663年)主要职官分布图
到了康熙四年(1665年),凤阳巡抚因职能与漕运总督重叠较多,终遭裁撤。根据时任江南江西总督的建议,同年十一月戊申(1666年1月1日),原属凤阳巡抚的庐州、凤阳两府,滁州、和州二州分隶安徽巡抚管理;淮安、扬州二府及徐州分隶江宁巡抚管理。之所以选择东西分割凤阳巡抚辖区,主要是考虑将淮安、扬州二府、徐州直隶州的黄河水利及漕运事务统归一位巡抚管理,与此无关的府州则划给安徽巡抚。由此至清朝末年,江宁(江苏)、安徽巡抚驻地和辖区未再变化,奠定了今天江苏和安徽两省的基本格局。考虑到行政便利等因素,巡抚手下重要属官——布政使的辖区也要随之进行调整,于是在康熙五年(1666),江南右布政使增领扬州、淮安二府及徐州。至此,江宁(江苏)巡抚与右布政使、安徽巡抚与左布政使的辖区已完全重合。翌年,清廷贯彻各省只保留一名布政使的方针,对于江南省这种左、右布政使已经分驻两地的既定事实,则只是依照驻地地名修改了布政使称谓,分别改称“江南江苏布政使司布政使”及“江南安徽布政使司布使”,简称“江苏布政使”和“安徽布政使”。其中“江苏”二字分别取自江宁府和苏州府,“安徽”二字则来源于安庆府和徽州府的首字。可见,清廷在巡抚、布政使等职官改革的过程中,通过辖区和名称调整的方式,不断推动着江南省的分治,并以实际行动认可了巡抚地位高于布政使的事实。江南省康熙七年(1668年)主要职官分布图
安徽布政使寄治江宁毕竟会带来施政上的诸多不便,以致后来出现了在总督外巡期间,江宁府发生典铺被焚案,安徽布政使想管却管不了的窘境。到了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廷命安徽布政使“回驻”安庆府,并基于江苏巡抚境内“钱谷殷繁、事宜众多”的实际情况,在江宁府增设布政使一员,以辅佐总督。次年二月正式定制,驻江宁者为“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简称“江宁布政使”,分管江宁及淮、扬、徐、通、海等处;驻苏州者为“江南苏松常镇太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简称“江苏布政使”或“苏州布政使”,分管苏、松、常、镇、太等处。经过本次调整,安徽巡抚、安徽布政使驻地统一为安庆,安徽作为省级行政区得以进一步成型。但江苏的情况变得更为复杂,出现了两江总督、江宁布政使驻江宁府,江苏巡抚、江苏布政使驻苏州府的对峙格局。江南省乾隆廿六年(1761年)主要职官分布图
康雍两朝的各类记载中,无论是中央文书,还是民间记述,基本仍视江苏、安徽为统一的江南省,可见人们并未将少数职官辖区或称谓的调整等同于“分省”。江宁府因两江总督驻跸之故,仍为江南省的唯一省城。由于江南省特殊的官僚配置,及一直共闱的江南乡试的长期存在,两个新省名取代老省名用了很长时间。直至清末,新老三个省名仍时有混用,甚至到清朝行将灭亡的宣统三年(1911),官方文献中仍有“江南省”这样的表述。不过总体而言,我们可以认为乾隆以后,特别是到19世纪,世人已逐渐接受了江苏、安徽分省的既定事实。江苏泰兴一块清嘉庆八年的石碑仍有“江南扬州府泰州”字样。
按照总督、巡抚驻地皆可为省城的认同规律,安庆的安徽省城地位似没有异议,江苏省则因督抚分驻之故,理应有江宁和苏州两个省会。其实当时社会上已有了“双省会论”,而支持该论调的人当中就包括乾隆皇帝。乾隆曾多次将“江南之江宁、苏州”并称为“省会”,与其他省城并尊。还有些“有识之士”,在称苏州为“江苏省城”或“苏州省城”的同时,另尊江宁为“江南省城”或“江宁省城”,以示两者区别。江苏高邮一块清光绪三年的石碑仍将“江苏巡抚”视为本地重要官员。
不过,当初增设江宁布政使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防止两江总督公出时,江宁省会落入无大员主持大局的尴尬境地,所以这位布政使实际发挥着总督副手的作用,并不接受江苏巡抚的直接领导。再者,总督虽名义上节制多省,实际则有偏袒所驻省份的畛域之见,往往过度插手驻地政务,而轻视兼管省份;兼领省份之巡抚,如安徽巡抚、江西巡抚等,又常常自行其是,不听总督节制。这不免诱导总督与所驻省份的巡抚“抢地盘”,因而“督抚同城”的省会,如武昌府等尤是纷争不断。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分驻江宁、苏州,虽不存在“同城之争”,但却在相互间的权力斗争中实现了“划江而治”。具体而言,江宁布政使所辖的江、淮、扬、徐四府,通、海二州及海门厅成了两江总督的直辖地;江苏巡抚的“实控区”龟缩至他的属官——江苏布政使所辖的江南四府一州。江南省嘉庆廿五年(1820年)主要官员实控区示意图
江苏这种“划江而治”的格局贯穿了整个清中后期。这一格局无形中强化了江宁和苏州各自的省会地位,但也不可避免地削弱了江苏各地的“省籍认同”。举例来讲,较之“遥不可及”的苏州巡抚,江北各府州显然更亲近江宁省城,地方志和碑文也倾向于自称“江南”属地,而不乐以“江苏”冠之;同样,江南人民也对江北府州无感。不仅如此,漕运总督、南河总督、盐运使、学政和提督等官员也分驻江苏境内的不同府县,进一步削弱了省内认同。省籍认同的淡薄,也为光绪年间“苏淮分省”埋下了伏笔。由于新设的江淮省触动各方利益太多,特别是漕运总督摇身变为江淮巡抚后,剥夺两江总督直辖地,直接架空其权力,抗议之声自不绝于耳,故该省仅存三月即遭到废止,江苏南北重归统一。1905年江淮分省形势图时至今日,江苏省内居民相互认同度仍较低,更被广大网民戏称为“大内斗省”,这与清代江苏督抚分驻、官员林立的历史传统可谓不无关系。
参考文献:清代江苏为什么会有两个省会?欢迎光临 辽宁养老服务网 (http://bbs.lnyl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