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至2011年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63.7万人,比2002年增加556万人。
●全省1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救济费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75元提高到目前月人均315元,提高了320%。
●2008年将5.1万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按低保标准领取生活费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管理,使这个群体社会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由原来的月人均 231元提高到 1079元,增长367%。
●2011年底,出台“五七家属工”参保缴费政策,争取在今年将 “五七家属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并按照最低518元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到社区医院看病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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