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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鲁迅的收入:其实鲁迅挺有钱! [打印本页]

作者: 清梦    时间: 2017-6-25 11:28:15     标题: 鲁迅的收入:其实鲁迅挺有钱!

毛泽东曾评价说: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很多中国人也说,鲁迅先生是最有独立人格和风格的中国文人。鲁迅先生一生先后经历了满清政权、北洋军阀政权和中华民国政权,他始终敢于同最黑暗的势力做殊死的斗争,甚至多次不顾敌人和对手的暗杀威胁恐吓等等,履行和践诺了一个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文化良知和文人的独立人格,从而赢得了后人的万世敬仰。
鲁迅先生为什么能在那样动荡和黑暗的年代能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并且始终维护和保持了一个知识分子和文化人的尊严?
这一切,都得益于他殷实的收入,都来源和取决于鲁迅先生稳定和强大的经济来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政治经济学原理在鲁迅先生身上得到了最现实的验证。
中国的文化人自古一向标榜“君子固穷”,出于清高“耻言钱”,或出于隐私“讳言钱”,然而在他们的内心,都懂得钱的重要性。

知识分子就一定清贫吗?这个问题在民国时期的答案是否定的。在学术氛围浓厚、学术思想活跃的民国时期,文化人在经济生活方面,大多数是比较宽裕的。比如鲁迅先生。
对鲁迅的研究到现在,文献资料可谓浩如烟海,但几十年来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经济状况。《鲁迅全集》最后两大卷是《鲁迅日记》,研究者多半以为是写感想、写交往的。其实,700多页的《鲁迅日记》中总共有几千处是记录他的经济收入的。
著名学者陈明远先生在其著作《何以为生:文化名人的经济背景》一书中对此曾进行过详细而精彩的研究和叙述。
经济自立,是鲁迅坚持“韧性战斗”的基础。离开了钱的鲁迅,不是完整的鲁迅、更不是真正的鲁迅。
鲁迅自己就曾说: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鲁迅全集》第1卷第161页)
那么鲁迅一生究竟挣了多少钱呢?

他的钱来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1)公务员收入
民国一成立,鲁迅就应蔡元培之召,担任教育部公务员,时间长达14年;这是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正式职业。他的名义收入如下:
1912年5—7月,每月津贴60银洋;8—9月,每月“半俸”125银洋;10月后定薪俸220银洋;
1913年2月后薪俸240银洋,12月后仅有九成即216银洋;
1914年8月薪俸增为280银洋;
1916年3月后增为300银洋。
1924年1月(民国十三年一月)重缮之《社会教育司职员表》载有周树人应得四等三级“年功加俸”(每年加薪)360银洋。但是20年代以后教育部经常拖欠,实发2/3即平均月付200银洋左右。
(2)教学收入
五四运动以后鲁迅除了供职教育部以外,还先后在北京八所学校兼课,时间长达六年(1920—1926)。1920年8月接受北京大学蔡元培校长聘请,兼任北大国文系讲师,同时又兼任高等师范学校(后为北京师范大学)讲师,每周各一小时,讲授《中国小说史》月薪各18圆,共36大洋。鲁迅兼职的其他六所学校是:世界语学校(1923年开始,月薪15圆)、女子师范学校(1923年开始,月薪13圆5角),中国大学(1925年,月薪10圆);黎明高中(1925年,月薪6圆),大中公学(短期),另有一处“集成国际语”学校是义务讲课。
但当时北京各校经常拖欠薪金。从1921年4月以后《鲁迅日记》才有“往高师校(北京高等师范)取薪水”的记录,9月以后才有“往(北京)大学取薪水”的记录。1921年《鲁迅日记》载收入讲课费52圆(并非全部);1922年日记缺失;1923年《日记》载收入讲课费129圆。1924年《日记》载收入讲课费808.5圆;1925年《日记》载收入讲课费728.3圆。其间他去西安讲学一个星期,得讲学费300圆大洋。
1924年在鲁迅的经济生活中是一个转折点,他的年收入构成中,第一次出现了本职收入(教育部薪水)少于业余收入(讲课费及稿酬、版税)的情况。业余讲课和写作收入占59%,超过一半;而本职收入仅占41%,也就是不到一半。
1926年8月鲁迅离开北京赴厦门大学,由林语堂推荐专任厦大国学院研究教授,月薪国币400圆;
1927年2月鲁迅在广州中山大学受聘担任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月薪国币500圆。
(3)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收入
从1927年12月到1931年12月,整整四年又一月中,由蔡元培推荐,鲁迅受聘为“大学院”特约撰述员,得月薪300圆大洋(1929年1 月起《鲁迅日记》中改称为“教育部编译费”,实质上是一回事)。由大学院和教育部定期支付49个月之久,未曾拖欠,共计14 700圆大洋,折合黄金490两。
(4)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
1907—1908年曾有《人之历史》等多篇论文在东京《河南》杂志发表,稿酬约为千字2银圆大洋,共约得100银圆;他和二弟周作人一起翻译外国小说也得到大约200银圆左右的稿酬,主要贴补家用。
但是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小说、诗歌、论文、杂感,都是不计稿酬的无私奉献(详见下文)。到1923年他的日记中才开始有收入稿酬的记载。
后期鲁迅在上海生活,“卖文为生”也就是作为自由职业者,依靠版税、稿酬和编辑费。一开始北新书局每月支付给鲁迅的版税是国币100圆和《奔流》杂志编辑费100圆;他在报刊发表文章的稿酬为每千字5—15圆,鲁迅每月收入至少500圆,生活比在北京时宽裕得多。但是北新书局经理克扣大笔版税,1929年8月鲁迅找律师与之谈判,维护了自己的著作权,索回两万多圆应得版税。到1932年“大学院”津贴撤销以后,版税和稿酬成为鲁迅主要经济来源。
1912年春—1926年夏鲁迅在北京期间,共收入银洋大约41 000圆(1922年日记残缺、为估计数)月平均245圆;
1926年夏—1927年秋鲁迅在厦门和广州期间整一年,共收入教学费国币5 000圆,月平均417圆;
1927年秋—1936年在上海期间他共收入国币(法币)75 278元4角1分,月平均697圆。
那么,按照实际购买力计算,鲁迅24年的收入相当于今天人民币多少钱呢?根据历史资料换算,1912年一块银洋约合今人民币40元,1927年1圆“国币”约合人民币35元;1936年1圆法币约合今人民币30元。
也就是说: 鲁迅前期(北京时期)是以公务员职业为主,14年的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164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9 000多元;
这期间(厦门广州时期)1年专任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17.5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1.4万多元;
后期(上海时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身份,9年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226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两万元以上。
若不计入1922年的收入(日记缺失)则23年间共收入119 873.3圆,相当于今人民币408万元以上。
从公务员到自由撰稿人,他完全依靠自己挣来足够的钱,超越了“官”的威势、摆脱了“商”的羁绊。值得注意的是,他作为自由撰稿人的年收入,超过他作为公务员年收入的两倍。
钱,是他坚持“韧性战斗”的经济基础。鲁迅为了写作、译述、教学、研究等购置的图书就达到1.6万多册(幅),24年中共计耗资1.3万多银圆,相当于今人民币100多万元人民币,占他总收入的1/9左右。……然而,他有了那么多的金钱之后,却丝毫不为金钱所动,而始终保持勤俭奋斗的本色。

离开了钱的鲁迅,不是完整的鲁迅、更不是真正的鲁迅。
鲁迅以他的智慧和脑力劳动所得,在高物价的今天,按照当今的实际购买力计算,鲁迅二十四年的总收入相当于今天的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中间阶层”即社会中坚。他受之无愧。
从“而立之年”以后的24年间,鲁迅平均每年相当于今50万元人民币、每月20 000—50 000元人民币的殷实收入,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库门楼房的写作环境。
鲁迅先生的一生,以他独立的人格,以他的如椽大笔,以他的智慧和脑力劳动所得,不是为几个钱而替“官场帮忙”或为“商场帮闲”,他完全靠教书、版税、靠稿费生活。
在残酷无情的法西斯文化围剿之中,鲁迅先生始终能够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乐,坚持了他的自由思考和独立人格,用强大的经济收入支撑了他的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这使他永远成为后世文化人的榜样和楷模!




作者: 扬帆    时间: 2017-6-25 11:29:31

不是挺有钱,是很有钱.不是社会中层,是文化人上层.他住上海的花园独楼,过去现在都有几个人能买得起?而这只是他的一小部分…有专门考证,他版权著作的收入有百万以上银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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