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反对离婚冷静期?
“更该设置冷静期的是结婚”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此为协议离婚)。若只有一方提出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谓“离婚冷静期”针对的是“协议离婚”,婚姻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提出申请后,还需“冷静”一个月,有一方反悔即可撤回申请。——@落雨断弦灬
一个月,足够下定决心离开家暴的女人在丈夫的恐吓和舆论的压力下被吓回去了。。。冷静期会害死人的。——@春天花花小糖豆
可增加结婚冷静期,不可增加离婚冷静期。离不合适之婚如救人于水火,不可耽误。结一时之婚恐多有冲动,还需慎行。——@还要再读8年书
(2)设置离婚冷静期有经济风险甚至人身安全风险。——@沙风泽
那这冷静的一个月里一方大量举债,转移财产,是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吗?——@红豆泥_今天也有想起奥尔什方吗
(3)设置离婚冷静期没有必要,且增加社会成本。——@果子狸7777
冲动离了可以复婚呀。——@财布才不空呢
为冲动离婚设置冷静期本身就是假命题,民法一向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哪条法律规定不许人类冲动了?——@小呆落凡尘
无论从何种角度出发反对离婚冷静期,反对的网友基本都认为,不及时离婚会给婚姻中弱势的一方(通常是女性)带来巨大的隐患。劝和文化为底色的社会婚姻
“凑合着过呗,还能离咋的”
“离婚”这个词,在中国社会文化中多少带有负面意义。在社会新闻中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的字眼:中国离婚率逐年上涨,中国离婚率赶超欧美,90后开始离婚,政策要激励年轻人敢结婚……这些新闻话语都表露了一种评价倾向——离婚不好,离婚率高不好。华律网法律咨询截图
“凑合着过呗,还能离咋的?”可谁愿意当被迫凑合的一方呢?我们所拥有的“离婚自由”是被限制的自由,限制来自于家庭、来自于社会,即使最后接受劝阻放弃离婚,是否有人接受得心不甘情不愿?离婚法规变迁
完全避免“一刀切”很难
新中国建立后出台的第一部基本法即为《婚姻法》,该部法律第一次建立了离婚自由的婚姻制度,然而在起草过程中,“离婚自由”却引发了争论。大家都认同双方自愿离婚的话准予离婚,但只有一方坚持离婚呢?——邓颖超
注:以上三段内容参见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欢迎光临 辽宁养老服务网 (http://bbs.lnylf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