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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79岁母亲被儿子活埋,获救后撒了慌,得知真相网友炸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刘云    时间: 2020-5-11 00:47:20     标题: 79岁母亲被儿子活埋,获救后撒了慌,得知真相网友炸了…

79岁母亲被儿子活埋,获救后撒了慌,得知真相网友炸了…                                                         2020-05-08 18:40                    

                          

近日,榆林靖边县“男子将79岁老母亲活埋废弃墓坑”事件引发极大关注。

5月3日晚上11点多,张某梅到陕西省靖边县的新庄派出所报警,说自己的婆婆王某芳,前一天晚上被丈夫用人力车从家里拉走。等到3日凌晨2点多,却只有马某宽一个人推着车子,回到了河东团结巷农贸市场附近的家里。马某宽对妻子说,他把老人送到了靖边县的新车站,然后雇了一辆面包车送到甘肃省庆城县的亲戚家。家人随后出发去车站寻找,但没有任何收获。就在家人寻找期间,58岁的马某宽离开了家人的视线,一直未归。

5月5日上午,马某宽被传唤至派出所时,仍坚称母亲是被自己送到了亲戚家。但他言辞闪烁、神色慌张,回答问题时前后明显矛盾。最后马某宽和民警交代,他把母亲拉到万亩林时,见四处无人,就找了一个废弃的墓坑把母亲埋了。

案发现场附近仍留有许多坟包和废弃墓坑

警方公布的视频中,几名民警在凸起的土堆旁,一边用铁锹费劲挖土,一边喊着老人的名字。能够听到轻微的呼救声。

埋葬老人的地方位于林区较高的位置。林区内的土坡多有起伏,附近有多个因迁墓遗留下的墓穴。当地居民说,如果不知道埋人的地点,很难确定具体的位置。事发后,他曾去墓穴附近看过,“一个人(填)埋,怎么着也得一个小时。”

5月7日下午,记者从靖边县公安局了解到,老太太被遗弃于一处废弃墓穴内,墓穴内部本身有一定空间,马某在墓穴洞口封土,“并非将泥土直接覆盖在老太太身上”。警方猜测,正因为此,老太太才能在墓穴中存活多日。

马某宽将母亲埋到人迹罕至的荒凉之地,“是真想要了老太太的命”。因涉嫌故意杀人,事发后马某宽已被刑事拘留。

“怪人”一个

马某宽是邻居眼中的“怪人”。他和妻子十多年前搬到了瓦房村,育有三女一子。他家的家庭条件不太好,“家中都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马某宽没什么文化,平时在县城打零工赚钱,闲时回家务农。多年来,他和附近的邻居没有太多互动,就算是邻居主动和他打招呼,他也不予理会。

马某宽是王某芳与第一任丈夫的长子。后来王某芳改嫁,户籍随着第二任丈夫迁到了甘肃。靖边警方介绍,近年来王某芳回到靖边长期居住,先跟着单身的小儿子一起生活。在2019年初,二儿子因为生病无力照顾,转由大儿子马某宽照顾。

2019年年底,老人不慎摔倒后,去医院检查后回家休养。王某芳的侄子记得,伤养好了,但落下了病根,基本没办法下地走路,大多数时间都躺在床上。农历新年前,他还去马某宽家中看望过老人,当时一家人并未表现出任何异样。

马某宽的母亲在家人照顾下进行康复训练。

邻居说,老人腿脚不便后,几乎没有出过门。儿媳张某梅待人热情,平时一个人在家照顾老人。相比起老人的亲儿子,儿媳张某梅平日里对老人的照顾,似乎要更多一些,“经常看见她忙里忙外”。

在瓦房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也没听说过,马某宽和母亲有什么矛盾。但也有工作人员回忆,在事发前,曾看到马某宽暴躁地骂人,“精神可能真的是有问题”。

精神有问题?

5月7日,马某家所在的靖边县张家畔街道金华路社区一位工作人员陈康(化名)介绍,该社区有两万多住户,其中外来户约占9成,马某也是外来户。

一位邻居告诉记者,马某定居于社区已经十多年,但平时跟左邻右舍很少说话,“有时见面连招呼都不打,像精神有问题似的。” 记者在社区街道上遇到马某的一个女儿,其表示父亲“应该有精神病,正在做鉴定。所以不会有事的,不需要外界帮助。”

5月8日,记者从靖边警方获悉,经查,嫌疑人马某无精神病史,目前尚未接到家属提出给马某做精神疾病鉴定的要求。

经济状况差,嫌弃母亲拖累

陈康表示,马某经济状况偏差,但不是低保户。马某夫妇育有三女一子,大女儿已经出嫁。“马某在工地上搬砖,收入时有时无。他妻子在饭店刷盘子。几个儿女都没上学了,也是在外打零工。” 去年以来,马某把母亲接到家里居住。

一位曾去过马某家中的邻居称,她看到马某母亲“下半身尿湿了,瘫坐在地上起不来,也没人照顾,我就扯了一块纸板,让她坐在纸板上。” 据警方了解,老人在马某家中生活期间,流露过厌世思想,“老太太日子可能也不好过,腿脚不方便,大小便失禁”。

案发后马某宽的家一直大门紧锁。

当地警方介绍,马某宽曾交代,因为母亲腿脚不便,大小便无法自理,生活需要人照顾,他便生出将其弃养、“处理掉”的想法。

为了将这一想法付诸行动,他专门在千亩林场中,找到了一个废弃的墓穴,并编排了活埋母亲后的说辞。但因此前无意间向妻子透露过自己的想法。妻子报警后,马某宽发觉不对劲,于是离家出走。

警方知情人士称,到案后,马某宽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悔意和慌张。直到被逼问出老人被活埋的地点,他才表现出一些“后悔和担忧”。

犯罪未遂获谅解也不足以从宽

围观村民说,王某被挖出来后,曾无意识地说过,“是她自己爬进去的”。

家人认为,马某宽的行为“泯灭人性,应该得到应有的处罚”,但王某芳的侄子说,老人躺在医院病床上仍一直担心儿子会被判刑,“她不希望儿子被判得太重”。

老人获救后,在靖边县中医医院治疗

律师称,虽然嫌疑人实施了遗弃老人的行为,但其并非涉嫌遗弃罪,而是涉嫌刑罚更重的故意杀人罪(未遂)。两罪的性质与危害程度相差较大,通常不会混淆。

“故意杀人的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遗弃行为会导致被遗弃人死亡的危害后果有明确认识,并且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而遗弃的行为人可能认识到,也可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遗弃行为会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带来危险,其主观上并不希望、不愿意、不放纵被害人死亡或者伤害的结果发生,即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受伤,都是违背其意愿的。”

本案中,从嫌疑人遗弃老人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掩埋手段以及其事后反应来看,其目的并非单纯的逃避赡养义务,是企图非法剥夺老人的生命,显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关于老人担心嫌疑人被判重刑的问题,律师表示,依据中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应当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但是,在本案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 鉴于本案嫌疑人犯罪手段的残忍性、犯罪性质的严重性以及社会影响的恶劣性,母亲的宽恕应当不足以使其得到从宽处罚。

故意杀人未遂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判死刑。 杀人未遂,也是要定故意杀人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人性的恶,母性的伟大,是本案的痛点和泪点。对嫌疑人从重处罚或许有违老母亲的意愿,但基于对社会公俗良序的正确引导,国家司法权对本案的刑罚评价应该高于亲亲相隐的人伦维护。”

至于老人而后的赡养问题,律师表示,如果家庭确实有困难,其他亲属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特困救助,有关部门及公益组织也可以积极施以援手,让老人老有所养、安度晚年,让悲剧不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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