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维持社会稳定,所以自古以来犯罪的人都会受到律法的制裁,轻者入狱受罚,重则砍头示众,古代有很多惨无人道的酷刑,比如凌迟、五马分尸、腰斩、砍头等等,但现在我们只能从文字记载中窥见其恐怖程度,不过1846年相机传入中国后,一些清朝末年的老照片便被记录了下来,下面我们来看一组清末刑场的老照片。
这是一张犯人被斩首示众的图片,图中的犯人跪在泥地上,手脚都被绑住了,他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根绳子,被人拉着往前倾,离他最近举着刀的人是行刑的刽子手,他们的周围还有很多围观的百姓。古代对犯人处以极刑时,百姓是可以自发围观的,其实官府默许这一行为就是想杀鸡儆猴,警示老百姓不要轻易犯错,不过现在为了不引起恐慌,国家禁止普通人围观行刑过程。
这是一张女子被浸猪笼的真实照片,相信大家对浸猪笼这个处罚并不陌生,这是处罚所谓“不贞洁”的女子的主要手段,古代男尊女卑,女人只能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必须从一而终,哪怕是丈夫去世了也只能安安分分的守寡。若是有人胆敢做出红杏出墙或者违背女德的事情,那么就会被浸猪笼,即将人装在猪笼中沉入水中,生还率几乎为零。
上图犯人所戴的枷锁经常在电视剧中出现,其实这个枷锁是很有讲究的,一是束缚住犯人耳朵双手,防止他们作乱反抗;二是对他们的一种体罚,之所以说是体罚,是因为他们身上戴的枷锁很有分量。
根据《大清律例》来看,一般的枷锁有25斤之重,更重的还有35斤,而这些重量全被压在犯人的脖子和双肩上。不过更为残忍的是他们需要戴着枷锁赶路,清朝流放犯人的路程很远,最远的甚至有4000里,而且规定每天最少要走50里,所以很多体弱的犯人还没走到流放之地就半路累死了。
上面这张图中的犯人整个被锁在笼子里面任人参观,而且笼子由实木打造,十分结实,除了头可以露出来之外,身体的其他部位全部被禁锢在笼子里,光是空间小就已经让人难以忍受了,更何况他们放在笼子里的手脚也是被固定起来的。为了保证他们能存活下去,每天都有专人给他们喂水喂饭,简直生不如死。据记载这张照片拍摄于1908年,至今不过才百年的历史。
这张图片是晚清两个刽子手的合照,在我们多数人的印象中,刽子手都是膀壮腰圆、长相粗犷的样子,而图中的这两个人正好相反,可以看出他们脸上的表情有些呆滞无神,而且两人都瘦弱不堪,似乎风一吹就会倒一样,而且他们脚上都没穿鞋,由此看来晚清刽子手的生活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刽子手以杀人为业,看似凶狠不好惹,但其实他们刚开始从事这个职业时内心也会害怕。1914年,斩首之刑被我国正式废除,我国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曾经被指责职业过于残忍,但他认为自己所杀之人皆是罪犯,自己只是听命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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