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毛泽东又为中共中央起草至各中央局、分局、前委电,对报告制度作了补充规定,要求各中央局、分局、前委给下级发出的一切有关政策策略性质的指示与答复,都须同时报送中共中央一份,每一个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都有单独向中央或中央主席反映情况陈述意见的义务及权利。
1948年4月10日,中共中央更是明确提出各战略区“将全国一切可能和必须统一的权力统一于中央”。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一份给各中央局、分局、前委的电报中强调:“中国新的革命高潮的到来,我党已经处在夺取全国政权的直接的道路上,这一形势要求我们全党全军首先在一切政治上的政策及策略方面,在军事上的战略及重大战役方面的完全统一,经济上及政府行政上在几个大的区域内的统一,然后按照革命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地考虑在军队的编制和供应上,在战役行动的互相配合上,以及在经济上在政府行政上(那时须建立中央政府)作更大的统一。”同时要求“各地领导同志必须迅速完成在这方面的一切必要的精神准备和组织准备”。
这些规定,对于保证全党集中统一起到了重要作用。
解放战争
1948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即“九月会议”),主要议题就是“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毛泽东提出,必须切实纠正从中央机关、中央代表机关一直到各地,报喜不报忧,瞒上不瞒下,封锁消息的现象,“要在战争的第三年内,在全党全军克服无政府、无纪律状态”。
九月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军委分会及前委会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其目的在于“为适应目前革命形势发展的需要,保证全党全军所执行的各种政策的完全统一,及军事计划的完满实施,克服目前党内军内存在着的某些严重的无纪律状态或无政府状态”。该决议对“各项工作中何者决定权属于中央,何者必须事前请示中央,并得到中央批准后才能付诸实行,何者必须事后报告中央备审”作了具体规定。
1948年是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中共中央在这年所制定的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对于克服长期游击战争所形成的地方主义、分散主义,增强各级干部的组织纪律性,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来源于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共党史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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