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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新策有变”,离婚房产统统这样分割,夫妻闹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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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水
时间:
2021-5-6 20: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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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新策有变”,离婚房产统统这样分割,夫妻闹也没用
2021年起“新策有变”,离婚房产统统这样分割,夫妻闹也没用
2021-05-06 17:59
下面根据民法典相关内容为你解读:“新策有变”,2021年起,离婚房产统统这样分割,闹也没用。
钱钟书在《围城》里有这么一句名言:“婚姻就像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当丘比特之箭击中一对成年男女时,他们既幸运又幸福,世界上幸福的爱情故事开始了。但是,当爱情成熟,男女正式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却突然发现,婚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而是一件由米、油、盐、酱、醋、茶等五味杂陈的小事。
一方面,婚姻需要强大的爱情,另一方面,婚姻需要强大的物质支持。
爱情和面包就像婚姻的两条腿。一旦失去其中一个,婚姻可能就此结束。一旦婚姻进入“破产”程序,当夫妻的“婚姻事业”走到尽头,一个新的问题就产生了:如何分配经营多年的家庭财富?
2020年《新民法典》通过,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在这其中,就有针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些列规定问题。
一、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
(2)婚前,一方到公证处对财产进行公证,并公证该财产属于个人,因此离婚时不能分割。
新《民法典》和新《婚姻法》都对婚前个人财产做了详细规定,一般把结婚证和公证作为两个里程碑式的定义,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讲,结婚证是合法婚姻成立的标志,财产公证是财产相关方承认该资产所有权的法律依据。
二、离婚时需要分割的共同房产:
(1)婚后夫妻双方都没有房子住,父母一方再也受不了了。他们买了房子,给了夫妻,但是不清楚给了谁,所以房子也是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不管房子是谁出的,只要不是经过公证的个人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
获得结婚证之前创造的财富,无论它是如何存在的,即使在多次结婚离婚之后,这部分财产仍然是个人资产。但夫妻在领取结婚证后所创造的财富,无论是男方创造的还是女方创造的,只要没有明确界定为个人资产,都属于共同财产
咱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1、男方结婚前买房50万首付款,这部分属于个人还是共同房产?《新婚姻法》界定了,这属于个人财产范畴,所以妻子主张整套房子划分,是不合理的,法律角度也不支持。
2、结婚后丈夫用自己的工资卡还房贷,婚姻续存期间还了2年房贷,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吗?这是丈夫的认识误区。结婚之后偿还房贷,虽然使用的是个人工资,但结婚之后的个人工资其实本来就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要知道,柴米油盐酱醋,婚姻生活中每时每刻都在花钱,而结婚之后夫妻二人的月收入都是为了保障家庭生活支出而努力的。
"新策定已经改变了。"2021年开始离婚房产就这样分了,闹也没用一般来说,谁花得多谁花得少是无法量化的,只能算是一刀切的共同财产。所以根据《新法》规定,结婚后,如果一方用自己的工资卡偿还房贷债务,这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在婚姻分居时分割。
由上述可见,事实上我国出台的很多制度,都在为大多数人考量。
新策的颁布实施无疑是更加注重人们对利益,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婚姻方面的新策政策,可以参考《民法典》
今年新颁布的《民法典》对生活中的乱象做出了重新策定,《民法典》的重新修订可以说是取之于生活,用之于生活,更加的符合了大家的认知。
一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和《民法典》脱离不了关系,上学,就业,结婚,生子,买车买房,邻里纠纷等等,大事小事,大矛盾小纠纷都做了全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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