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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磅!中央刚刚发文:加强中概股监管,依法严查大案要案,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严控杠杆 [打印本页]

作者: 兰天    时间: 2021-7-7 03:52:06     标题: 重磅!中央刚刚发文:加强中概股监管,依法严查大案要案,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严控杠杆

重磅!中央刚刚发文:加强中概股监管,依法严查大案要案,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严控杠杆率……                                                         

2021-07-06 20:11                    

      据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在经济金融环境深刻变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背景下,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仍较为突出,案件查处难度加大,相关执法司法等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为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现就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强化退市监管 健全民事赔偿制度
《意见》指出,要抓紧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修改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有关司法解释,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
在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方面,《意见》指出,要推进退市制度改革,强化退市监管,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研究完善已退市公司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制度,健全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和运作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基金管理人依法实施市场退出,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利益。完善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制度。

图片来源:摄图网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包括:
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机制。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完善证券案件侦查体制机制。进一步发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中国证监会的体制优势,完善线索研判、数据共享、情报导侦、协同办案等方面的行政刑事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编制资源配置,加强一线侦查力量建设。
完善证券案件检察体制机制。根据案件数量、人员配备等情况,研究在检察机关内部组建金融犯罪办案团队。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通过参与案件线索会商研判、开展犯罪预防等,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的协同配合。加强证券领域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涉嫌重大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
完善证券案件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加强北京、深圳等证券交易场所所在地金融审判工作力量建设,探索统筹证券期货领域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管辖和审理。深化金融审判专业化改革,加强金融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由中级法院和同级检察院办理证券犯罪第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加大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的执行力度。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专门机制。
加强办案、审判基地建设。在证券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所在地等部分地市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设立证券犯罪办案、审判基地。加强对证券犯罪办案基地的案件投放,并由对应的检察院、法院分别负责提起公诉、审判,通过犯罪地管辖或者指定管辖等方式,依法对证券犯罪案件适当集中管辖。
强化地方属地责任。加强中国证监会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执法合作,研究建立资本市场重大违法案件内部通报制度,有效防范和约束办案中可能遇到的地方保护等阻力和干扰,推动高效查办案件。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前提下,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地方政府要规范各类区域性交易场所,依法打击各种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做好区域内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内幕交易
《意见》提出,要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具体包括:
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坚持分类监管、精准打击,全面提升证券违法大案要案查处质量和效率。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清查追偿,限期整改。加大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对参与、协助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加快推进相关案件调查、处罚、移送等工作。依法严格控制缓刑适用。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加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与中国证监会的协同配合,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坚决取缔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坚决清理非法证券业务,坚决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活动。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依法坚决打击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活动。严格核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加强涉地方交易场所案件的行政处置与司法审判工作衔接,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加强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强化对债券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的统一执法,重点打击欺诈发行债券、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不断优化债券市场监管协作机制。
强化私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对私募领域非法集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侵占或挪用基金财产等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加快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和行业自律。
加强跨境监管合作 加强中概股监管
《意见》还提出进一步加强跨境监管执法司法协作。具体为:
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压实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跨境信息提供机制与流程的规范管理。坚持依法和对等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境审计监管合作。探索加强国际证券执法协作的有效路径和方式,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推动建立打击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联盟。
加强中概股监管。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修改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明确境内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职责,加强跨部门监管协同。
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法律域外适用制度。抓紧制定证券法有关域外适用条款的司法解释和配套规则,细化法律域外适用具体条件,明确执法程序、证据效力等事项。加强资本市场涉外审判工作,推动境外国家、地区与我国对司法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证券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违法线索举报受理平台建设,以及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立体化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新闻舆论工作,多渠道多平台强化对重点案件的执法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向市场传递零容忍明确信号,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编辑|卢祥勇 王嘉琦
校对|孙志成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华社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兰天    时间: 2021-7-7 03:58:09

本帖最后由 兰天 于 2021-7-7 03:59 编辑

重磅!中办、国办专门发文严打证券违法,《意见》8大亮点抢先看                     

2021-07-06 22:11        来源:第一财经                                

              

原标题:重磅!中办、国办专门发文严打证券违法,《意见》8大亮点抢先看

  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全文30条,充分体现“零容忍”原则。从市场主体关注角度,记者梳理总结出8大亮点。
亮点一:《意见》是党中央第一次印发有关资本市场的专门文件
《意见》对建立健全资本市场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部署。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印发有关资本市场的专门文件,也是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
亮点二:提出清晰时间表,2022年体制机制将逐步建立
《意见》着力打造“升级版”的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系,明确要求到2022年,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到2025年,中国特色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更加健全,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高效顺畅。
亮点三: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
《意见》发布后,将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这是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机制的重要支撑。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有助于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证监会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就相关工作制度、小组成员达成了一致意见,已在筹备召开第一次工作小组会议。这将有利于形成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
亮点四:虚假陈述类案件前置程序将取消
《意见》要求,抓紧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修改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有关司法解释,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证监会下一步将配合最高法做好相关规定的修改工作,针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对前置程序废止后的相关诉讼时效、揭露日认定、重大性认定、原告举证能力、防范滥诉、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等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制度设计。
亮点五:发挥公安派驻优势,完善证券案件侦查体制机制
公安部2002年设立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证监会办公。《意见》要求,进一步发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中国证监会的体制优势,完善线索研判、数据共享、情报导侦、协同办案等方面的行政刑事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编制资源配置,加强一线侦查力量建设。
亮点六:填补空白,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通过参与案件线索会商研判、开展犯罪预防等,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的协同配合。
亮点七:推动建立深圳金融法院
《意见》起草过程中吸收了上海金融法院的有益经验,提出,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加强北京、深圳等证券交易场所所在地金融审判工作力量建设,探索统筹证券期货领域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管辖和审理。
北京金融法院今年3月正式成立。记者获悉,下一步,证监会将配合最高法和相关地方政府,推动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
亮点八: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意见》提出,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压实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记者会获悉,目前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法规正在制定,证监会也在会同有关部门修改2009年制定的《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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