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标题:
这一类婚外情将被判刑!女子婚后趁丈夫不在家,与他人公开同居
[打印本页]
作者:
白乙
时间:
2022-1-28 15:07:02
标题:
这一类婚外情将被判刑!女子婚后趁丈夫不在家,与他人公开同居
这一类婚外情将被判刑!女子婚后趁丈夫不在家,与他人公开同居
2022-01-26 17:26
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论是婚后出轨的人还是见缝插针当第三者的人,都是在有机可图的情况下,二人一拍即合,搞成婚外情。对于婚后出轨的人和第三者我们都可以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和约束,但是没有强制性的道德约束又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因为有些插足的小三根本不把道德放在脸上,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律的强制性来约束违法行为,并给予违法分子以处理打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如果明知法律限制的行为仍一意孤行,甚至明目张胆,那只有给予其严厉的法律制裁才是对这一类人的最好回应!
分享今天的案例。小美是一位军嫂,30出头,婚后长期与丈夫异地生活,难免会孤独寂寞,这也是人之常情。一次工作的机会其与小吴相识,二人在持续的交往中,逐渐产生好感。小美平常是一个人生活,简单枯燥,小吴的出现打开了她的另一个世界,让其体验到了陪伴的“幸福”。虽然小美明知自己已婚,小吴也明知小美的丈夫为一名军人,但是二人没有收手,反而租房子开始一起同居。
二人开始同居生活后,并未顾及太多,明目张胆,公开同居。小美不顾及自己做为一名军嫂的身份,公开与小吴生活,亲密形同夫妻。
好景不长,二人同居数个月后,小美的婚外情被其丈夫发现。身为一名军人,小美的丈夫知道小美和小吴的婚外情行为,可能涉嫌破坏军婚罪,因此小美的丈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小吴被抓后,如实的供求了其与小美的婚外情,以及租房子与小美同居的事实。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吴明知小美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同居,其行为构成破坏军婚罪,小吴认罪态度较好,判处有期徒刑1年。
事实求是的说,军嫂的付出很大,常年独守空房,还得抚养孩子,赡养老人,但是这并不是婚外情的理由,既然选择了嫁给军人,就不要去伤害军人!
你认为,判处小吴1年,是轻?还是重???
欢迎光临 辽宁养老服务网 (http://bbs.lnylf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