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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于右任 | 临是临他人的,写是写自己的;不然苦写一生,不过徒为他人奴役····· [打印本页]

作者: 凌云    时间: 2022-4-17 16:49:22     标题: 于右任 | 临是临他人的,写是写自己的;不然苦写一生,不过徒为他人奴役·····

于右任 | 临是临他人的,写是写自己的;不然苦写一生,不过徒为他人奴役·····            2022-04-16 16:35                    

                                       

学书法不可不取法古人,亦不可拘泥于古人,就其爱好者习之,只要心摹手追,习之有恒,得其妙谛,即可任意变化,就不难自成一家。
一切须顺乎自然。平时我虽也时时留意别人的字,如何写就会好看,但是,在动笔的时候,我决不是迁就美观而违反自然。因为自然本身就是一种美。你看,窗外的花、鸟、虫、草,无一不是顺乎自然而生,而无一不美。一个人的字,只要自然与熟练,不去故求美观,也就会自然美观的。
我之作书,初无意于求工。始则鬻书自给,继则以为业余运动,后则有感于中国文字之急需谋求其书写之便利以应时代要求,而提倡标准草书。

关于方法的问题,前代书家,他们都只讲理论,而不讲方法,所以我答复书法朋友们的询问,只讲“无死笔”三字。就是说,写字无死笔,不管你怎样的组织,它都是好字,一有死笔,就不可医治了。现在我再补充四点:
一、多读:
写字本来是读书人的事,书读的好,而字写不好的人有之,但决没有不读书而能把字写好的。
二、多临:
作画的朋友告诉我写字比作画难,我不能画,不知确否如此,但写好者确真不容易。童而习之,白首未工者,大有人在。所以前代书家毕生的精力所获成果是我们最好的参考。它不独可以充实我们的内涵,美化字的外形,同时更可以加速我们学习的行程。
三、多写:
临是临他人的,写是写自己的;临是收集材料,写是吸收消化。不然,即使苦写一生,也不过是徒为他人作奴役而已。
四、多看:
看是研究,学而不思则日久弊生。只临只写而不研究,则不是盲从古人就是盲从自己。所谓看,不但多看古人的,更要多看自己,而且这两种看法对古人是重在发掘他们的优点,对自己是重在多发现自己的缺点。
我喜欢写字,我觉得写字时有一种说不出的乐趣。我感到每个字都有它的神妙处,但是这种神妙,只有在写草书时才有;若是写其他字体,便失去了那种豪迈、奔放的逸趣。
二王之书,未必皆巧,而各有奇趣,甚者愈拙而愈妍,以其笔笔皆活,随意可生姿态也。试以纸覆古人名帖仿书之,点画部位无差也,而妍媸悬殊者,笔活与笔死也。
故字中有死笔,则为偏废。世有以偏废为美者乎?字而笔笔皆活,则有不蕲美之美;亦如活泼健康之人,自有其美,不必“有南威之容,乃可论于淑媛”也!故无死笔实为书法中之无上要义。
抄书可增人文思,而尤多习于实用之字。书法无他巧,多写便工。
执笔无定法,而以中正不失自然为上。
学我只求形似而不求神似,则为照猫画虎。
学我勿先摹我,须临我学之各种碑帖,方可学好。

《标准草书自序》
文字乃人类表现思想、发展生活之工具。其结构之巧拙,使用之难易,关于民族之前途者至切。……然则广草书于天下,以求制作之便利,尽文化之功能,节省全体国民之时间,发扬全族传统之利器,岂非当今急务欤?
吾国草书之兴,以草篆草隶为权舆。秦汉以来,其用日增,其法日进,其称日繁,约而言之,可成三系:
一曰章草,解散隶体粗书之者也。其为法:利用符号,一长也;字字独立,二长也;一字万同,三长也。……汉张芝、吴皇象、晋索靖皆一时领袖。张书遗迹渺然,但可于两汉遗简,想见神采。皇象《急就章》,索靖《月仪》、《出师颂》、可谓章草范本。然全体繁难之字,简单化者不过十之三四,其于赴急应速之旨,固未达也。
二曰今草,继章草而改进者也。其为法:重形联,去波磔,符号之用加多,使转之运益敏,大令所谓穷伪咯之理,极草纵之致者,最为得之。……以王氏(羲之)之多才,为风气之领导,景从既广,研讨弥笃,一字组织有多至数十式如阁帖所示者,创作精神之惊人,可以想见。或谓当时作家,自矜博赡,故生变化,以竞新赏;实则流传笔札,皆为试验之作,未及检定耳!陈僧智永,书真草千字文八百本,盖有志于统一体制,以利初学者。而唐以功令取士,干禄字书,应运以作。草书遂离实用而入于美艺矣!……
三曰狂草,草书中之美术品也。其为法:重词联,师自然,以诡异鸣高,以博变为能,张颠素狂,振奇千载。《肚痛》、《自叙》,可为代表。一笔草、连绵草,古虽有之,而成系统,开脉流,实自此始。散氛埃于大地,而日:“挥毫落纸如云烟”,亦可异矣。然其组织之巧,用笔之活,于法理变化,多所启发,且如素师晚年合作,矩矆(左旁为矢)慎严,其贡献之大,唐以后作家,远不逮也!
隋唐以来,学书者率从千文习起,因之草书名家多有千文传世,故草书社选标准之字,不能不求之于历来草圣,更不能不先之于草圣千文。一因名作聚会,人献其长,选者利益,增多比较;一因习用之字,大半已俱,章法既立,触类易通。斯旨定后,乃立原则:日易识,日易写,日准确,日美丽,依此四则,以为取舍。字无论其为章为今为狂,人无论其为隐为显,物无论其为纸帛、为砖石、为竹木简,惟期以众人之所欣赏者,还供众人之用。
吾国习称,文之善者日文豪,草之善者日草圣,谓之重视草书也可,谓之高视草书也亦可。故善之者,或许其通神,或赞其入道,或形容其风雨驰骤之状,或咨嗟其喜怒性情之寄,而于字理之组织,则多所忽略。非之者,又谓草书之人,技艺之细,四科不以此求备,博士不以此讲试,而于易简之妙用,则不复致思,此草书之所以晦,亦即草书之所以难也。今者代表符号之建立,经历来圣哲之演进,偶加排比,遂成大观,所谓草书妙理,世人求之毕生而不能者,至今乃于平易中得之,真快事也。
余中年学草,每日仅记一字,两三年间,可以执笔。此非妄言,实含至理;有志竟成,功在不舍。草书是中国最进步的文字,它是有系统的,有组织的,不是潦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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