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12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8月1日840号令落地!全国老兵优待大统一,这4大福利不领亏大了!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6-7-16 09:39: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8月1日840号令落地!全国老兵优待大统一,这4大福利不领亏大了!                                                                                                   2026-07-11 19:02                                            

                        

8月1日840号令落地!全国老兵优待大统一,这4大福利不领亏大了!

2026年8月1日起,国务院第840号令《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行政法规,共6章48条,从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到创业扶持,为全国退役军人铺了一条从退役到发展的完整路径。

老兵们,过去那种政策碎片化、落实参差不齐的局面,从8月1日起彻底翻篇了。

一、教育培训:退役后还能回学校,学费有资助

退役后想读书?条例给了实打实的保障。

入学复学有通道。 入伍前已被高校录取或正在就读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还可以按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学费资助有保障。 退役军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享受优待政策,接受学历教育时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职业技能培训被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适应性培训、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培训补贴都有明确规定。

简单说:退役后想读书,国家给你保留学籍、给你转专业、给你掏学费。

二、就业优待:考公考编有“专属通道”

条例在就业支持上拿出了实打实的硬措施。

招录优先。 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或招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

定向招考。 各地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

特殊岗位优待。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等特殊岗位招录时,对退役军人也有优待。

过去很多老兵考公考编,面临“学历不占优、年龄不占优、经验不占优”的困境。新规直接把 “优先”写进了法规里,还专门划出了定向招录名额。

三、创业扶持:税收减免、融资信贷有政策

不想打工想自己干?条例同样给出了支持。

税收、融资、信贷等扶持政策全面覆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条例明确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创新。

过去很多老兵想创业,最发愁的就是启动资金和税费压力。新规从税收减免到融资信贷,打通了创业初期的资金瓶颈。

四、普惠与优待叠加:双重保障不冲突

条例确立了两条核心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

什么叫“普惠与优待叠加”?就是退役军人既享受普通公民的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在这个基础上再额外享受专属优待。不是二选一,是两份都有。

国家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有关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最后说几句掏心窝的话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法律效力远高于地方性政策文件。这意味着全国统一标准,不再“东边有西边没”。

8月1日起,教育培训有资助、考公考编有优待、创业有扶持、普惠与优待叠加——这4大福利,每一条都跟老兵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

老兵们,政策在变好,但更需要你主动去对接。建议尽快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了解具体实施细则和申报流程。别让该属于你的福利,因为信息差而错过。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6-7-17 06:20:24 |只看该作者
建设世界一流军队!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6-8-24 07:23 , Processed in 0.008481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