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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显案已成铁案!大女儿揭露事实真相,更多细节曝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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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 03:39: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陈志显案已成铁案!大女儿揭露事实真相,更多细节曝光                                                         

2023-12-30 12:29                                            

发布于:安徽省
   
                              
结婚16年,倾其所有养育的3个孩子,最后发现3个孩子都不是自己亲生的,而且孩子还说他不是好爸爸,这简直是在侮辱男人的智商啊!
我们来做个假设:
如果三个孩子是同一个爸爸!
如果三个孩子不是同一个爸爸!
如果孩子母亲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不管是哪种假设,很显然就像网友说的那样:女人的子宫不是垃圾场。
这话有点歹毒,但是用在这个女人身上,我想没人反对吧?
近日,冤大头爸爸发声,说3个孩子的亲生父亲找到他,希望他别把这件事曝光到网上继续发酵,愿意给他15万补偿

瓜是越来越大了,但是案件已成铁案!事情的末枝细节已经非常明朗了,但是这件事里面,仍然有几个点值得注意!
第一,大女儿为何站出来指责陈先生,那么陈先生到底是不是一个好父亲?
事件发生后,记者联系到陈先生的“大女儿”,在采访中,大女儿对陈先生不但没有养育的感恩之心,反而站出来指责陈先生。
记者:你父亲对你们好吗?
大女儿:不好,我们很小的时候,他都丢下我们,小时候没有陪伴在我们身边。他还说要我们独立,说这是教育我们的方法。

记者:那你爸爸出去挣钱也是为了你们啊?
大女儿:人家孩子的父母都在身边,也能挣钱,他就是没本事。
记者:你认为你爸爸是个好爸爸吗?
大女儿:他不是一个好爸爸!
记者:你想过以后怎么面对你父亲吗?
大女儿:我们长大了,可以离开他了。

听完这段对话,我真觉得当初陈先生就没有必要花冤枉钱去做什么亲子鉴定,这样忘恩负义的女儿,亲生的能说出这样的话吗?
俗话说养育之恩大于天,养了十几年,到头来养了个白眼狼,这谁能咽得下这口气。
但是通过大女儿的谈话,我觉得大女儿很明显是知道自己身世的,也就是说妈妈已经告诉她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知道了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否则十几岁的孩子,为何会对养育了十几年的父亲有这么大的怨言?
妈妈之所以告诉她,其实很明显她觉得事情早晚会暴露,所以才有了那一句:孩子都叫了十几年爸了,血缘关系有那么重要吗?

第二,连续生三个女儿,背后到底有何隐情?
根据陈先生透露,疑似女儿亲生父亲跟他沟通,希望他不要将此事曝光到网上,给他15万元补偿。
我们看到,陈先生妻子一共生了3个女儿,都不是亲生的;如果说偶尔出G是冲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生下一个孩子,倒还能说的过去,当然不是说出轨可以原谅。
但是为何又接连生了两个孩子,老二是女儿,老三还是女儿?难道余女士真的不怕陈先生知道,真的不怕纸包不住火的那一天?真的相信陈先生会坚贞不渝的对她好,信任他?即使知道了也可以原谅他?
老实说,当前出G的人可不止余女士一个,但是有谁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替情夫生下三个孩子?
就连马蓉也知道,玩玩可以,但是孩子还得原装的!
就算余女士不怕,我想那个情夫也不敢如此猖狂吧?难道他不怕以后孩子长大,跟他算账?
我想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女人可以如此自信!
而余女士这么做,无非就是在赌!
他跟情夫达成了协议,如果她能替他生个儿子,就跟她结婚!
可是生一个是女儿,生一个还是女儿,不甘心,再生一个,还是女儿!
这才是她为啥连续替情夫生三个孩子的原因,她的愿望落空了!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有人花15万想摆平这件事,很明显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他之所以想花钱封口,无非就是害怕破坏自己的家庭,对自己造成影响!
假如该男人没有家庭,那么他完全可以不顾及陈先生的爆料,把三个孩子和余女士全部收编了,任你陈先生去告,他也不会在乎的!
所以,这就是一场有预谋的犯罪!

第三、陈先生到底是真不知情,还是欲擒故纵?
结婚16年,三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的,陈先生一直被蒙在鼓里,从逻辑和生活常识上来说,我是不大相信的。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雁过留声,妻子是如何做到16年内经常出轨而不被发现的?
是男人太愚钝,还是女人太聪明?
余女士明确跟陈先生表示,亲子鉴定不用做了,三个孩子都不是陈先生的。那么她就非常清楚是什么时候,在什么环境下,跟谁怀的孩子。
而作为一个准爸爸,常年在外打工,跟妻子聚少离多,陈先生就没有推算或怀疑过孩子的出生日期?难道每一次怀孕都卡在他回家跟妻子怀孕的点上?
从大女儿的谈话中对父亲不咸不淡的看法,陈先生或许是因为要出去打拼所以冷落了孩子,或许早就已经知道孩子可能不是他亲生的!
陈先生也透露,他知道那个男人是谁!
也许是出于对余女士的报复,所以才一忍再忍?
但是他竭尽全力的为这个家,为妻子,为孩子,把所有的积蓄全部给了妻子,如果真是为了最后的一击,代价未免太大了!

毫无疑问,陈先生是非常不幸的,但他又是非常冷静和理智地,摊上这样的事,遇到脾气稍微暴躁一点的男人,不出人命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该案将于28日开庭,其实对于这样的案件,没啥可关注的。充其量就是给陈先生赔点钱,可是钱怎么能抹平男人16年的屈辱呢?
所以,笔者也在此向国家提个建议,建议将“通奸罪”纳入刑法,以此来维护家庭的稳定,维护良好的公序良俗!
事实上,每年因为出G发生的恶性案件都不少,被情感欺骗和愚弄,很多人都会失去理智的,一旦情感被击溃,那就是血案!
被伤害的一方,往往无处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像陈先生,最多能得到点补偿,而余女士,风头一过,继续享受着美好的生活。
对犯罪的纵容,就是对受害者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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