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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1 18:01: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中国的国花到底是什么花?   

        2016年07月31日 12:40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程杰

我国迄今没有法定意义上的国花,国人念及,每多遗憾。三十多年来不少热心人士奔走呼吁,也引起了社会舆论和有关方面的一定关注。此事看似简单,但“国”字当头,小事也是大事,加之牵涉历史、现实的许多方面,有些难解的传统纠葛,情况较为复杂,终是无果而终。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国花都属民间约定俗成,世界大国中只有美国的国花由议会决议通过。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并非没有国花,至迟从晚清以来,我国民间和官方都有一些通行说法。纵观明清以来,尤其是民国年间我国国花问题的众多意见和实际选择,包含了丰富的社会文化信息和历史经验教训。

1.“国花意识”伴随民族主权国家意识而兴

国旗、国歌等是近代民族国家的主要标志或徽识,国花虽不如国旗、国歌重要,但也同属近代民族国家兴起以来的文明产物,备受人们关注。近代以前,我国可以说是一个统一皇权体制下的巨大文明社会或文明体系,人们没有民族主权国家的明确意识。中华民国成立以来,人们的民族国家和国民意识迅速兴起,“国旗”“国歌”等作为国家符号徽识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尊敬,而“国花”也就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期待。但是出于某种现代立场,虽然牡丹已有国花之称,因其传之帝制时代,未经新生的共和政府或现代国民会议确认,却很难名正言顺,视为当然。
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谈及国花问题都明显的底气不足,心存遗憾。比如,1914年第1期《亚东小说新刊》之《各国花王一览表》,所举英吉利蔷薇、日本樱花等均为国花,我国自然是牡丹,称“花王”而不称“国花”,显然是照顾我国国花未明的现实。1924年第6期《东方杂志》几乎同样的《各国之国花》名录,称我国牡丹为“花王”,而其他各国为“国花”,等等。遗憾之情、急切之意溢于言表。

1924年第6期《东方杂志》的《各国之国花》原文

而一旦1928年底所谓国民政府确定国花的消息传出后,各界人士言之莫不欢欣鼓舞,此后再言国花,则无不理直气壮,扬眉吐气。1936年易君左在《中华民国国花颂》中将梅花与其他各国论列比较,通过对国花的赞颂,寄托民族豪情、爱国热情,这应是当时广大民众的共同心声。总之,人们普遍认为,国花可以表“国性”,见“民性”,可以展“国姿”,扬“国光”,其作用不可小觑。国人“由爱物知爱国”,“爱花即爱国”,国花的确定对社会舆情和国民心理带来的变化是极为鲜明和积极的。
历史何其相似,改革开放前的30年,新中国一穷二白,百废待兴,国花之事远非当务之急,因而长期无人问津。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步富强,民众富而好礼,无论是从一般文化知识和公共信息,还是国家象征和社会仪式层面,我国国花是什么的问题就是一个社会各界普遍关心,随时都可能面临的问题。
“我国以四千余年之文明古国,开化最早,花卉繁殖甲于全球,岂可无国花一表国之光华乎”(王林峰),这一民国年间早已出现的诘问就不免油然而生,令人抱憾不已,成了一个长期困扰的文化问题。因此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各界有识之士、热心之人积极建言献策,奔走呼吁,广泛协商,竭力推动,甚而在年度“两会”正式提交提案议案,期求有所改变。应该说,这些行动都代表了广泛的民意需求,值得国家领导机关和社会政治、文化相关层面的关注和重视。
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国家间的文化竞争、“仪式竞争”、软实力竞争日益加剧,作为现代国家象征之一的国花,有必要引起重视。不管国花信息的实际来源有怎样的差别,在世界各国“国花”基本明确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的说法一直模糊不清,作为一种重要的国家象征元素、民族文化知识长期悬而未决甚至付之阙如,总是一种不应有的信息缺失,社会舆论和普通民意都不免难堪,有必要尽早采取行动,以适当的方式尽快加以弥补。

2.国花之争映射出国家社会的价值取向

综观民国年间的各类议论和实际行动,人们最终心愿还是高度聚焦在牡丹、梅花两花上,并先后以一民一官的方式实际视作或用作国花。我们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国花讨论,虽然众说纷纭,主张较多,但呼声最大的仍属牡丹、梅花两花。
两花形象风格和象征意义各极其致、各具典型,不仅历史地位和民意基础相当,而且相互间有着有机互补、相反相成的结构关系。
牡丹、梅花分别代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不同风土人情,反映贵族豪门、普通民众两大阶层的不同情趣好尚,分别包含外在事功与内在品格、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国家气象(“外王”)与民族精神(“内圣”)两种不同文化内涵。
近代以来“世味浓厚,竞存剧烈”情势下,一味崇尚梅、菊那样的清淡隐逸,已“无益实际”,而趋于欣赏牡丹丰硕壮丽之花,用以寄托“国势日益隆盛,民气日益振作”的时运和强国富民的气势。这些见解充分反映了近代以来国人饱经列强侵凌后对民族振兴、国家强盛的迫切期待,牡丹成了这种强国之梦的绝好写照。
而“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人们盛举菊、梅等,则同属另一种价值取向,注重精神品格方面的象征意义。具体到梅花,则特别强调“梅之苍老”可以象征我国悠久历史,“梅之耐寒足以代表中华民族之坚苦卓绝”。这是思想解放、国民革命、社会变革之际对人的品格意志、斗争精神的高度推崇和积极追求。主牡丹者多强调其风容和气势,举梅花者多赞颂其品格和意志,充分说明牡丹和梅花,由各自形象特色所决定,其文化象征意义都各有其侧重或优势,也有其薄弱或不足。
纵向上看,民国短短近40年中,最初民间多以牡丹为国花,后来官方转以梅花为国花,历史正是以这样前后变革、两极迥异的选择,充分展示了牡丹、梅花审美风范和象征意义上各极其致、两极对立的格局。
近三十年,我国国花久拖未决,很大程度上即与两花之间这种相互对立、两难选择的传统困境有关。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努力破解这种历史困局的主张,比如主张两花乃至多花并为国花。从世界各国国花的实际情况看,其中不乏两花乃至多花的,如意大利、葡萄牙、比利时、保加利亚、墨西哥、古巴等国即是。“梅花适宜长江流域一带栽培,牡丹最宜黄河流域附近种植”,两花并为国花,特色互补,相辅相成,定会广受人民群众欢迎。这一意见一出,社会各界赞成颇多。

浙江天台山国清寺有“隋梅”一株,有1300多年的高龄,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老的梅树。

3.两岸的国花话语避忌
1949年以来,海峡两岸严重对峙,导致国花话语上多有避忌,这其中最麻烦的是梅花。与国花牡丹主要出于民间约定俗成不同,梅花作为国花出于1927年国、共决裂后国民党南京政府的官方决定。1949年国民党政权败退台湾后一直沿用“中华民国”的“国号”、“宪制”及其“国旗”、“国花”等“国家”标志。上世纪7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返联合国,尤其是1980年代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影响的不断扩大,台湾当局所谓“国旗”“国徽”一类标识的使用场合明确受到限制,而“弹性使用”原来所谓“国花”梅花图案作为替代就逐步形成惯例。在这样的一系列政治情势下,我们对于国花的概念就不能全然客观地继承以往的历史内容。尽管新中国最初30年,由于无产阶级革命思想和传统道德品格精神的双重影响,人们对富含斗争精神喻义之梅花的实际推崇都要远过于牡丹,但在日常的国花表述中一般只称牡丹为我国国花。
针对现实,目前我们对国花的表述要适当顾念具体现实场合或政治语境。一般指称我国国花时,严格以“牡丹、梅花”即“双国花”作为一个整体,不单独指称梅花为国花。在与台湾当局的相应标志不免并列、易于混淆的场合,则可改用牡丹一种。

4.国花是“国家大事”,国家立法确定是为权威

国花这样的国家礼文之事有着国家层面解决的政治责任、体制要求,由国家权力机构形成决议,颁布法令,具有更权威的色彩,容易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而近30多年,我国的国花讨论和评选活动不可谓不积极、不热烈,有关意见也不可谓不合理、不科学,尤其是1994年全国花卉协会这样的民间组织发起的国花评选活动,操作也不可谓不民主、不规范,但最终都无法修成正果,关键就在于民间组织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易遭轻薄,难孚众望。因此历史和现实都告诫我们,像国花这样与经济民生相去较远的礼文符徽之事,众说纷纭,极难统一,只有通过最高权力机关、政治机构决定和法令的权威方式才易于达成一致。
至于具体的方法或途径,笔者曾提出过系统的建议:
一、由全国人大代表或专门委员会提出议案,付诸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投票表决,这是最隆重、最具权威性的方式;
二、由全国政协成员即委员个人或界别、党团组织等提案,进行联署或表决,交付中央政府即国务院酌定颁布;
三、中央政府直接或委派其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颁布;
四、由全国性的民间组织向中央政府提议和请求,由中央政府酌定颁布。在广泛的社会讨论和民众推选基础上,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法令或决议的方式正式确定国花,这样一种民主与法制相结合的方式,应是我们评选和确定国花最理想的方式,也应是最有效的方式。
(本文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原载《中国文化研究》2016年夏之卷,原题《中国国花:历史选择与现实借鉴》。原文2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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