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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典型战争罪行的文学与文化再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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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6 04:00: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屠杀与性犯罪:二战典型战争罪行的文学与文化再现   

        2016年06月05日 11:14
           来源:中华读书报


2015年10月9日,《南京大屠杀档案》成功进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遗憾的是,中国同时申报的《慰安妇——日军性奴隶档案》未能申报成功。无论落选原因是什么,我们都可以肯定:慰安妇问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略中国的重大战争罪行之一。美国华裔学者张纯如著名的《南京大屠杀》(1997)的英文名称叫“强奸南京”(TheRapeofNanjing),这个“强奸”的比喻准确地把握住了日军1937年12月13日进入南京的性暴力实质。它不仅仅是大屠杀,而且也伴随着大规模的强奸、轮奸、奸杀等性犯罪。

油画《南京大屠杀》

张纯如认为,南京只是日军慰安妇制度的开始。在那以后,一共有约20万来自朝鲜、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妇女被诱拐、购买、绑架到日军慰安所,为他们提供性服务,遭到了官方的、制度性的性奴役。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的《慰安妇——日军性奴隶档案》所涉及的1931—1949年间在华慰安妇的资料,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南京、上海等地的中央档案馆以及上海师范大学慰安妇研究所,其中包括文字资料和照片,共分五大类29组,记录了慰安妇的痛苦遭遇。
在战后举行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东京审判中,美国牧师、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主席约翰·马吉作证说:“强奸到处发生,许多妇女和孩子遭到杀害,如果妇女拒绝或反抗,就被捅死。我拍了照片和电影,从这些资料上可以看到妇女被砍头或刺得体无完肤的情形。”日军第16师团第30旅团的士兵井上益男在回忆录中说,日军骗来许多中国妇女,声称让她们为日军洗衣做饭,但到夜晚则强迫她们做慰安妇。年龄较大的妇女一晚被轮奸10次到20次。较年轻、美貌的多被轮奸40次之多。
根据严歌苓小说改编的电影《金陵十三钗》(2011)所反映的就是日军攻占南京之后强征民女充当慰安妇的故事。影片一方面描述了南京保卫战的惨烈,以及国际友人利用国际安全区对中国难民实施的救助,另一方面影片也揭露了日本占领军在城里烧杀掠抢、奸淫妇女的丑恶行径。影片的主要情节是13名南京歌伎为保护金陵女子大学的学生,不惜牺牲自己,代替她们充当慰安妇的故事。影片的艺术价值我们暂且不论,但是它反映的强征慰安妇的历史是不容否认的。
据考证,日军在南京的官方慰安所一共有20多家,包括夫子庙地区的“皇军慰安所”、“日华亲善馆”、“日支亲善馆”,白下路地区的“故乡楼慰安所”、“浪速慰安所”、“大华楼慰安所”,桃源鸿3号的“共乐馆慰安所”,利济巷2号的“东云慰安所”,中山东路的“浪花慰安所”,湖南北路楼子巷的“菊花馆慰安所”,太平路白菜园的“青南楼慰安所”,相府营的“满月慰安所”,鼓楼的“鼓楼饭店中部慰安所”,贡院街和市府路永安里的“人民慰安所”,铁管巷四达里的“上军南部慰安所”,铁管巷山西路口的“上军北部慰安所”,以及惠民桥升安里慰安所、傅厚岗慰安所、龙潭慰安所、四条巷慰安所、下关慰安营等。
《联合国“慰安妇”问题调查报告》(1996)对慰安妇制度下了这样的定义:慰安妇制度是二战时期日本政府强迫亚洲各国妇女充当日军士兵的性奴隶,并有计划地为日军配备性奴隶的制度,是日本法西斯违反人道主义、违反两性伦理、违反战争常规的、制度化的、无可辩驳的政府犯罪行为。2003年12月20日,朝鲜慰安妇朴永心来到南京市白下区利济巷2号的慰安所,回想起二战期间的痛苦经历,老人不禁老泪纵横。联合国的调查报告称“慰安妇”现象是世界妇女史上空前的、最为惨痛的妇女被奴役的记录。

其实,大屠杀和性犯罪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对怪胎,无论在东方战场,还是在欧洲战场,它都同样在发生。卡罗尔·哈灵顿(CarolHarrington)在《性暴力的政治化》(PoliticizationofSexualViolence,2010)一书中记载,德国的SS党卫军在他们占领的领土上也建立过类似慰安所的军妓制度。在西部的法国,他们会接管现有的妓院,加以改造和利用;在东部的俄罗斯,没有现成妓院,他们就建立新妓院。当他们占领了一个城市或者村庄,他们就会在街上抓女性,或者在职业介绍所选择貌美的女性,然后将她们带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性犯罪没有得到系统的、彻底的揭露。
一开始,纳粹的种族政策限制士兵与他们认为是劣等种族的女子发生性关系,这些所谓的劣等种族包括犹太人、黑人、斯拉夫人、吉普赛人等。然而,为了避免士兵到军营之外寻求毫无管制的欢乐,纳粹当局逐渐放宽了这些规定。根据当事人的叙述,1941年纳粹占领波兰城市利沃夫(Lvóv)时,他们就强迫犹太妇女充当军妓。1942年纳粹头目希姆勒颁布法令说:党卫军成员与波兰女性发生性关系是一种犯罪,将受到军事法庭的处置;然而我并不反对在妓院或者与官方控制的妓女发生关系,因为在这样的情形下,一般不会造成怀孕生子或者感情纠葛。
纳粹认为,性行为可以增加男性的斗志和工作激情,因此他们还在劳工营中建立妓院。1942年他们在奥地利莫特豪森(Mauthausen)的劳工营开设了第一家妓院,将访问妓院的机会作为一种工作奖励。妓女常常每晚接待10—20次,她们的行为受到严格的监视,禁止她们与来访者接吻,有时她们还受到看管的强奸。有些劳工拒绝使用这些妓院,将它们视为对他们侮辱。有些党卫军成员还强迫女性化的男性充当同性恋性伴侣,白天充当仆人,晚上提供性服务,不从便被处死。
在战俘营,他们利用性作为工具来羞辱、惩罚、贬损女性战俘。一名捷克女性地下党回忆说,在星期天或者无聊的日子,党卫军就会将女性战俘集中起来,点名,扒光她们的衣服,命令她们在监狱中走步操练,以供他们作乐。他们还强迫男性战俘羞辱或强奸女性战俘,女性战俘常常被迫趴在地上,如果男性战俘拒绝强奸,那么这些法西斯就会将木棍插入她们的阴道,用他们的皮靴将这些木棍踢进去,对她们进行惨无人道的身体折磨。
在东部战场,纳粹军人针对平民的性犯罪有更大的曝光率,苏联在纽伦堡国际战犯法庭呈交的材料“莫洛托夫记录”(Molotovnote)中,提供了大量的关于俄罗斯妇女和少女遭到纳粹军人强奸的证据。在斯摩棱斯克州(Smolensk),他们将一整个饭店变成了妓院,强迫女性提供性服务,而不听从安排的女性常常遭到屠杀。16岁的梅尔楚科娃(Melchukova)被德国士兵强行带入了一个树林实施强奸,当另外两个妇女也被强行带入同一个树林时,她们看到梅尔楚科娃被刺刀钉在一快木板上,被竖起来靠在一棵大树上,即将死亡,她显然拒绝为纳粹士兵提供性服务。最后,当着这两个女性的面,他们残忍地割下了她的乳房。
1987年,在犹太大屠杀发生近50年之后,英国桂冠诗人卡罗尔·安·达菲(CarolAnnDuffy)写了一首《流星》,再次将犹太大屠杀的创伤呈现在人们面前。在诗中,一位犹太女性的亡灵打开尘封的记忆,以碎片式的叙事,讲述了犹太人在纳粹集中营所遭受的残害与蹂躏:当行刑队停止了射击,人们都已经倒下,有人掰断了她的手指,取下了她的“结婚戒指”。然后,有个士兵发现她没有死,因此“解开了裤带”,对她实施了“强暴”。最后,还有一个婴儿在哭泣,一个士兵上前去,对准她的眼睛开了一枪。
这位叙事者冲破了个体的心理障碍和民族禁忌,将个人所遭受的凌辱和民族遭受的创伤公之于众,让人们直面这个20世纪最大的人类悲剧。主人公的个人记忆与犹太民族的集体记忆交织在一起,用“解开裤带”和难以启齿的“强暴”作为隐喻,不单揭露了战争在道德层面犯下的罪恶,而且揭示了更为复杂的种族关系和政治关系。这位女性的身体已经成为整个犹太民族的隐喻,她的灾难就是犹太民族在二战中所遭受的强暴。

不管是日本军国主义还是纳粹,犯下如此的滔天罪行人们都可以想象和相信。但是,美军、英军、法军和其他同盟国军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正义之师,他们打败了德国和日本的法西斯军队,解放了欧洲和亚洲;然而,性犯罪在他们当中同样在发生,只是情节和程度轻重可能有所不同。美国大片《狂怒》(Fury,2013)讲述了1945年二战后期美军在欧洲战场节节胜利、进入德国本土作战的故事。美军坦克小分队在攻占一个德国小镇之后,发现一户人家仍然有女人留守,便立即破门而入,将家里的两个女人(母女)从藏匿处拉出来,站在他们面前。影片故意放慢了节奏,军人的每一个动作都具有模糊的双重含义:似乎是制造伤害,但结果只是要求提供服务。从军人的眼光中,母女俩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威胁。提供服务的要求很模糊,最终指挥官接受了早餐服务,年轻的士兵接受了“爱”。
影片竭力渲染小分队的队长和士兵共同表现出来的难得的克制,从而将这次事件描写为一次文明的占领。我们看到,是在分队长的强制下,那群士兵才没有碰那位女孩一根指头。而那位年轻士兵没有结婚、不曾恋爱,似乎与女孩是很合适的一对。因此,在分队长的安排下,他与德国女孩进入了那个房间。然而我们可以想象,占领军强行进入,在枪口的胁迫下,那位女孩是否还有别的选择?两人在房间里的“爱”是一种强制,还是媾合,还是其它?不得而知。
一直以来,美国人都相信,他们的士兵在德国的行为很干净,如果他们与德国女性有染,那也是因为他们手里有许多具有诱惑力的商品,如罐头、咖啡、香烟、尼龙袜等:性行为是交易的结果。曾经流行这样的说法,“美国人打败德国军队花了六年,但仅仅用了一天,就用巧克力征服了德国女人”,但事实与此大相径庭。根据美国学者罗伯特·利里(J.RobertLily)在《暴力夺取》(TakenbyForce:RapeandAmericanGIsinEu ropeDuringWorldWarII,2007)一书中记载,美国军人在德国的性犯罪达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他们一共强奸了大约1.4万德国妇女,最大的69岁,最小的只有7岁。他们不光是在德国,而且在盟国法国也因多起性侵事件被起诉,其中有29人因性犯罪被判处死刑。
罗伯特·利里在针对二战期间美军性犯罪的调查中,记载了这样一个事件:1945年3月,在战争结束前6周,六名美军乘着夜色来到了一个德国村庄。当时村子里大多数人都已经逃离,只有18岁的夏洛特和母亲凯瑟琳还在坚守。这些美国人闯入了他们的家,将夏洛特从壁橱里拖了出来,按倒在床上,对她进行了轮奸。尽管夏洛特向母亲大声呼救,但是躲在暗处的凯瑟琳面对美军的暴行,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忍痛听女儿被美军糟蹋,束手无策。如果她挺身而出,她也会成为美军的猎物。这个事件与《狂怒》的情节何其相似,只是实事与影片的再现何其不同!
当时,美军的确有“非亲善政策”(non-fraternizationpolicy),意思是不能与德国妇女发生性关系,但是美国士兵对这个政策的理解是:“没有交谈的性交就不算是亲善”。他们有时在强奸之后会给这些德国妇女留下一些礼物,并把这视为一种交换或者嫖宿。军人常常把强奸当成一种“娱乐”,而不是犯罪。美军当局在处理性犯罪案件时,只是轻描淡写,达不到震慑和遏制的作用。只有那些残忍的或变态的强奸行为才被送上军事法庭,甚至有士兵因此被处死,但这些人多是黑人士兵。而白人士兵做同样的事情,却没有受到处罚。

2015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白俄罗斯作家阿勒克谢维奇(SvetlanaAlexievich)曾经写过一本书,叫《战争的非女性面孔》(War’sUnwomanlyFace,1985)。该书记录了一系列苏联军人(包括男性和女性)所讲述的他们在二战后期占领德国的经历。其中一人回忆说,“我们当时年轻,强壮,四年没有女性陪伴。因此我们就抓德国女人……常常十人强奸一个。当时没有那么多成熟的女性,她们都逃跑了,躲避苏军。因此我们只有抓幼女,12或13岁。如果她哭喊,我们就把她的嘴堵起来。我们觉得这只是一个乐。现在我无法理解我那时的作为,我来自一个良好家庭……可那就是我”。
这看上去像是一个个案,但其实它只是冰山一角。从2008年开始,英国的《卫报》《独立报》和《每日电讯》陆续发表文章,讲述二战后期苏军在德国领土上的性犯罪。据说,这些性犯罪没有得到清算,是因为德国是战败国,德国女性遭到性侵的事情是一个禁忌,没有人敢提这件事情。最早提及这段历史的是1954年出版的一个受害者的自传《一个女人在柏林》(AWomaninBerlin):“闭上眼,咬紧牙,不说话。但是当内裤被撕开,牙齿禁不住打颤起来,我感觉按在我嘴上的指头散发着马匹和香烟的恶臭。”“眼睛看着眼睛。没有恶心,只有冷漠,脊柱似乎都僵硬了。”她只是遭到强奸的众多女性之一。
2008年,《一个女人在柏林》被拍成了电影,从而给了许多受害者以开口的勇气。在事情发生60多年之后,受害者年事已高,已经无所顾忌,更愿意将难以启齿的往事公之于众。德国格雷夫斯沃尔德大学(GreifswaldUniversi ty)的心理学教授菲利浦·库沃特(PhilippKuwert)组织了一个调查团队,对这些受害者进行了走访,记录她们的创伤经历,就像亚洲学者走访慰安妇一样。这是二战结束以后第一次有人对这段历史进行科学调查,库沃特教授认为,“对强奸和长期沉默导致的创伤进行科学系统的研究,在我们的知识系统中是缺位的。”
在英国和德国报刊发表的文章中,有的从个人角度讲述了受害的过程和经历,以及事情在她们心里造成的严重和终身的创伤;有的讲述了苏联红军性侵德国女性留下的孩子们寻找父亲的故事;有的报道书写这段历史的某书籍遭到封杀的消息;有的甚至报道德国前总理科尔的妻子汉娜洛尔(Hannalore)在当时遭到性侵的故事。英国历史学家安东尼·比弗(Ant onyBeevor)在《柏林:倒台1945》(Berlin:TheDownfall1945,2002)一书中说,根据当时医院记录中大幅增加的堕胎率推算,大约有二百万德国女性在二战结束时遭到了强奸,其中10万起案件发生在柏林。
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Alek sandrSolzhenitsyn)曾经参加了抗击德国法西斯的战争,随苏军打入了德国本土。在《普鲁士夜晚》(PrussianNights,1977)一诗中,他写道,“豪仁街22号,/没被烧毁,仅被抢夺。/墙边的哭泣,几乎听不见。/母亲已受伤,几乎死亡。/躺在床上的女孩,业已归天。/有多少人曾骑在她身上?/一个小分队,一个连也许?/女孩被变成了女人,女人被变成了死尸……/母亲哀求道:‘杀了我吧’!”

人们可能会思考:第二次世界大战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规模的性犯罪?为什么性犯罪在交战双方同时出现,不分正义与非正义之师?从动机上讲,无论是美军还是苏军,对德国妇女的侵害都可能是一种报复。纳粹军队曾经给他们造成了巨大伤害和屈辱,在进入德国领土之后,他们又遭到了德国军队的顽固抵抗,造成了巨大伤亡,因此他们对德国妇女的强奸可能是泄愤或复仇。同样,日军和德军在遭遇抵抗越大的地方,泄愤情绪也会越强烈。然而,女性主义认为,报复可能不是二战期间性犯罪的主要原因。当时的军队,无论是轴心国军队还是同盟国军队,似乎都把自己视为征服者,而不仅仅是胜利者,觉得自己有权利得到一切战利品,包括敌国的女人。在男权社会中,女性往往被视为男性的财产,糟踏他们的女人也是对他们的羞辱,或者对他们的财产的侵害。
然而,这里边可能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尔丁(WilliamGolding)曾经写过一部小说,叫《蝇王》(TheLordofFlies,1954),大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场未来的核战争中,一架飞机带着一群六岁至十二岁的男孩从英国本土转移到南方疏散。飞机被击落,但成功地迫降到一个无人荒岛上,男孩们在那里组成了一个小社会。一开始他们还能和睦相处,但后来由于没有文明社会的法治管束,人性的恶逐渐膨胀,以至于发生互相残杀的悲剧结果。人类社会是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的,人们的行为受到法律、宗教、道德以及各种规则的约束。法治规范权利与义务,抑制强者、保护弱者,实现基本的公平和正义。然而在战争状态下,在法治被暂时中止的状态下,人性的另一面会毫无约束地暴露出来,就像在那个无人荒岛上,社会可能变成了一座弱肉强食的森林。在这样的状态下,女性往往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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