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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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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7:00: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思雨 于 2015-10-14 17:07 编辑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传国玺始末


                        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楚人卞和献玉、以及蔺相如“完璧归赵”的故事早已为绝大多数中国人所熟知。目前最常见的说法是,在秦始皇的命令下,李斯将这块璧改成传国玺,刻上了“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字,此后这方传国玺被历代王朝视为权力正统的象征物,一直传至五代十国时期的后唐,然后不知所终。


但是,和氏璧与传国玺,说的是同一件东西吗?

史书称和氏璧出自荆山,但此后千余年中,荆山再无产玉的记录。近年来曾有人在湖北保康的荆山地区发现类似于石英、夹杂有彩色杂物颗粒的硅质岩石,命名为“荆山玉”。但是这种“玉”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玉的温润含蓄的特点大相径庭。也有研究者认为和氏璧是湖北出产的绿松石,不过虽然绿松石在商代的文化中很受推崇,但从周朝时期起已经让位给透闪石、阳起石、蛇纹石一类的玉石。也有研究者认为和氏璧可能是独山玉。

和氏璧本身在传承过程中,曾经有过失窃的经历:楚威王时期,这块璧在昭阳令尹手中,有一次他率宾客游赤山,取出和氏璧供人观赏,不料宾客中有人突然起哄,和氏璧在混乱中不翼而飞。昭阳令尹为此拷打宾客张仪。张仪后来成为秦相,为此对楚国展开报复,但和氏璧此后一直下落不明。此后过了大约半个世纪,赵国宦官缪贤在市场上用重金购得美玉一块,经玉工辨别,认为这块玉就是和氏璧。然而这五十多年后出现在异国的第二块“和氏璧”是否仍是卞和所献的原物,恐怕很值得玩味。

除此之外,《史记·秦始皇本纪》称,始皇三十六年有使者夜过华阴平舒道,有人持璧拦使者,说“为我遗滈池君”。后来经过鉴别,这块璧是八年前秦始皇南巡洞庭、封湘山时,遇风暴投入江中的和氏璧。这样算来则是其第二次失而复得了。但这个故事太过离奇,该璧是否仍为卞和原物,恐怕也有疑问。除此之外“卞和献玉”的故事本身也未必是真,清朝时期乾隆帝就曾亲自做过考证,最后认为“卞和献玉”只是韩非子所说的一则寓言故事而已。

唐朝张守节《史记正义》引北魏崔浩之言,称“李斯磨和璧作之”,这是现存文献中比较早的把和氏璧做成传国玺的记录。同为唐代的梁肃《受命宝赋》和杜光庭《录异记》都主张此说,称李斯命咸阳玉工孙寿将和氏璧精细研磨,雕琢为玉玺。但是在秦代和西汉的历史文献中却找不到相关的记录。

不过,璧虽然也泛指“美玉”,但在古文中主要还是专指一种形状特别的玉器,即中间带有圆孔的圆环形扁平之玉,而且要“肉倍于好”,也就是说“肉”(璧身)的部分要大于“好”(中央的孔洞。如果孔的半径过大,则称为“环”)。而根据史料的记载,西汉末年王莽篡位时,曾经向其姑母王太后索取传国玺,王太后怒掷玺于地,摔碎了一角。这样的话问题就来了:一块中间有孔的圆形玉器,怎么样才能改成一块方形的、能被摔掉一角的玉玺呢?一些古人,比如南宋史学家李心传,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称“以礼制考之,璧五寸而有好,则不得复刻为玺,(将和氏璧雕为传国玺)此说谬矣。”

玉璧




宋朝曹彦约在《玉玺本末》中说,秦始皇制作传国玺的玉料出自蓝田山,“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方四寸,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印钮为五条蟠龙,中有小窍,用以贯印绶。按照这种说法,秦朝传国玺是蓝田玉所作。汉元年十月,刘邦至霸上,秦王子婴降于枳道旁,献上秦始皇玉玺、符节,秦亡。

西汉初年除了从秦朝继承的传国玺之外,还制作了天子之玺、天子信玺、天子行玺三方玉玺,均为白玉质地,印钮为螭虎。天子之玺由皇帝自佩,其余各玺则藏于符节台,用时才由尚符玺郎取出。后来又制作了皇帝之玺、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合称六玺,分别用于不同的场合:封命诸侯、三公用皇帝行玺,赐诸侯书信用皇帝信玺,发天下之兵用皇帝信玺,征召大臣用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用天子之玺,祭祀天地鬼神用天子信玺。秦始皇传国玺则藏于未央宫中,西汉末年则存于太后居住的长乐宫。

王莽篡位时,派堂弟安阳侯王舜向姑母王政君(西汉太后)索要传国玺。王太后大怒,对王舜说:“你们父子宗族承蒙汉家之力,才能富贵累世。你既不能报答汉室,又趁托孤之时趁机夺取国家,完全不顾恩义之道。为人如此,真是猪狗不如,天子怎么会有你们这种兄弟?而且如果你们自以为得到金匮符命而成为新皇帝,变更正朔服制,就应该自己制作新的玉玺,传之万世,何必要得到这个亡国的不祥玉玺?我是汉家老寡妇,早晚会死,要拿这颗玉玺陪葬,你们终究是得不到的!”但是王舜苦求不已,王太后被逼无奈,将传国玺取出,砸到地上,并说“我已经老死了,有你们这样的兄弟,王家今天是要灭族了!”王舜连忙捧起已经崩碎了一角的传国玺献给王莽。王莽大悦,在未央宫的渐台置酒款待王太后,并命人用黄金将缺损的一角补上——这个“金镶玉”的角后来成为后世判断始皇传国玺真伪的一个主要依据。

王莽覆灭前夕,带着传国玺逃往渐台避火,被商人杜吴所杀。杜吴把王莽首级和传国玺送给王宪,四天后绿林军将领李松、邓晔入长安城,王宪被杀,传国玺为校尉公宾所得,献给李松。李松又将其送往南阳,献给更始帝的大司马谢禄。更始帝后被赤眉军所掳,传国玺落入刘盆子手中。建武三年,刘盆子降于刘秀,传国玺遂再入汉室。

东汉末年外戚与宦官两大集团争夺权力,大将军何进与袁绍谋诛宦官,不料事机泄露,张让、段珪等人先下手为强,杀掉何进,袁绍随后又带兵入宫大杀宦官,宫中大乱。公元189年,张让、段珪劫汉少帝刘辩和陈留王刘协(汉献帝)出逃,仓皇间不及携带传国玺。后来张、段两人被杀,少帝返回长安,得天子、皇帝等六玺于宫中,但传国玺自此灭失。

之后关于传国玺的去向,有史料说董卓将汉帝劫往长安后,袁术命破虏将军孙坚拆洛阳宫殿、扫除汉宗庙、平塞诸陵。一日孙坚见城南甄官井上有五色气,令人入井,发现有一位投井自尽的宫女,颈上系一匣,匣中便是传国玺。孙坚后来作战身死,其妻子吴氏扶椁归里,被袁术抑留,传国玺也落入袁氏手中。袁术称帝不成、抑郁而亡,荆州刺史徐璆从袁妻那里夺来传国玺,献于曹操,曹操又将其交给汉献帝。曹丕篡汉后传国玺归魏,一边被刻上“大魏受汉传国玺”七字。西晋篡魏时,司马炎依样而行,并将传国玺与刘邦斩蛇剑定为西晋两大国宝,存于洛阳武库之中。

西晋永嘉五年(311年),王弥入洛阳,捕获晋怀帝,并夺得传国玺,献给前赵刘聪,随后又相继落入后赵石勒、魏王冉闵手中。石勒在传国玺的另一边刻上了“天命石氏”四字。冉闵死后,其大将军蒋干向东晋求援,传国玺被东晋的濮阳太守戴施骗走,交给安西将军谢尚,护送到建康,这是晋穆帝永和八年的事。后历经宋、齐、梁三代,侯景之乱时被侯氏夺走。侯景死前对平原太守赵思贤说:“若我死,将其沉入江中,勿使吴儿得之”。赵思齐携传国玺走至京口(镇江)遇到强盗,将传国玺丢入草丛中,过江后告知侯景的党羽郭元建。郭派人过江寻得传国玺,将其献给北齐高氏,之后又传给北周和隋朝。

隋朝灭亡时,隋炀帝萧皇后携传国玺逃奔突厥。贞观四年(630年)萧后返归中原,并将玺献给唐太宗。唐亡之后,传国玺又为后梁朱温、后唐李存勖所得。公元936年,石敬瑭引契丹军至洛阳,后唐末帝李从珂怀抱传国玺登玄武楼自焚,传国玺自此彻底毁灭(玉遇到高温火焚时会被烧成白垩、石灰一样的物质)。

“鸟虫文”受命于天,即寿永昌,实为后人假托之作




以上为史籍中最常见的传国玺传承次序。但是宋人曹彦约在《玉玺本末》中对这一说法提出了异议。他评论说,“自(西晋末年)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元朝脱脱在修《辽史》时也评论说“自三国以来,僭伪诸国往往模拟私制,历代府库所藏不一,莫辨真伪”。

南宋李心传在梳理了传国玺的传承脉络之后,认为真正的传国玺失踪于东汉末年,徐璆献给曹操的并非原物,因为魏朝成立后自刻传国玺,玺文同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但顺序是从左至右,而非秦玺的从右至左。西晋代魏后,也自制传国玺,玺文是“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经过前赵、后赵、冉魏而落入东晋手中的,乃是这方晋玺。东晋得到这枚玺之后,宰相王导的侄子王彪之曾经仔细辨认,最后也不认为这是始皇之玺。

西晋传国玺“受天之命,皇帝寿昌”




352年燕王慕容儁攻克冉魏首都邺城后,宣称冉闵之妻已献出传国玺,于是宣布成立大燕国(史称前燕),并改年号为“元玺”。实际上冉魏手中的“传国玺”(即晋玺)早已送入东晋,于是慕容儁伪造了一枚传国玺,方六寸,高四寸六分,文字与始皇玺相同。前燕灭亡后,慕容氏“传国玺”先落入前秦手中,随后慕容冲攻打长安,苻坚出逃五将山,该玺被西燕取走。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394年),后燕攻打西燕,西燕武桓帝慕容永求救于东晋,将该玺进献,后来历经宋、齐、梁朝,侯景之乱时流入北齐,历经北周、隋朝,均以其为始皇传国玺,至隋朝平陈后得知不是,乃更名为“神玺”。

385年,后秦姚苌攻打前秦,俘获苻坚。姚苌向苻坚索要传国玺,但前秦手里的传国玺已落入西燕手中。于是姚苌把苻坚绞死之后也自行伪造了一枚传国玺,方四寸,高二寸,文字同始皇传国玺。东晋末年刘裕北伐,得之于关中,后来亦历经宋齐梁三朝,侯景之乱时被投入建康栖霞寺井中,为寺僧永行所得,永定二年(558年)献给陈武帝。至陈朝灭亡,为隋朝所得。当时隋朝曾以此为真传国玺,遂将继承自北周的慕容氏传国玺改名为“神玺”。但是后秦姚氏传国玺的印文“隐起而不深刻”,也就是说属于阳文印(文字凸起,高出平面)而非阴文印(文字凹下)。秦汉的玺印绝大多数都是阴文,用以钤印封泥;汉以后的玺印多为阳文,用以钤印绢纸,而从资料来看,始皇传国玺也是阴文,所以这枚传国玺也被后人鉴定为伪造之物。

隋朝末年,隋炀帝携带慕容氏、姚氏两枚传国玺巡幸扬州,后被宇文化及缢死。宇文化及兵败后,萧皇后携带二玺,与元德太子逃入漠北,投奔突厥。贞观四年萧皇后回归唐朝后,唐太宗虽然得到了这两方“传国玺”,但都不认为是秦始皇原物。贞观十六年,唐太宗下令制作“受命玺”,印文为“皇帝景命,有德者昌”,唐玄宗时改名为承天大宝。朱温灭唐时得到的所谓“传国玺”是这一方;后唐末帝李从珂携而自焚的也是这方唐玺至于慕容氏和姚氏二玺的下落,则自唐太宗之后即晦暗不明,有可能遗失于唐朝中世或末叶的几次大乱之中。

北宋初年继承了后周的“皇帝神宝”和“皇帝承天受命之宝”;宋太宗制作了“承天受命之宝”,仁宗制作了“镇国神宝”,除此之外并未制作其他玉玺(北宋每代皇帝即位时要制作一方“恭膺天命之宝”玉玺,但死后殉葬陵中,不传世)。直到元丰年间,宋神宗才依据古制,用白玉制作了天子、皇帝六玺。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年),咸阳农民段义从地中掘得古玉玺两方,奏闻朝廷,哲宗下令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诸官加以辨别。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上奏说,这方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最后得出结论说这方玉玺便是秦始皇传国玺。宋哲宗大喜,下令在翌年五月大朝会时举行受宝礼。但是始皇玺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被西汉王太后摔缺了一角,而这方蓝田玉玺却没有这一特征,于是被蔡京之子蔡绦偷偷凿去一角。也正是因为如此,这枚“传国玺”很快就弃之不用

宋徽宗即位后,曾大量制作宝玺。他在大观元年得到一块品质极佳的羊脂白玉,于是下令罢黜仁宗的“镇国神宝”和哲宗的蓝田玉“传国玺”不用,改用白玉制作“受命宝”。其尺寸、玺文完全仿照始皇传国玺,专门用于皇帝封禅。除了“受命宝”外,徽宗时期还制作了“镇国神宝”(玺文为“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和“定命宝”(玺文十六字,“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为蔡京所撰),与天子、皇帝六玺合称“九宝”。后人对徽宗此举有“画蛇添足”之讥,但徽宗制作如此之多的宝玺,恐怕也有冲淡始皇传国玺地位的用意。因为自汉至唐,始皇传国玺均被历朝开国帝王视为得到天下正统的象征。东晋诸帝渡江之后,因为没有传国玺,因此被北方诸政权讥讽为“白板天子”。

靖康之变时,藏于宫中的一青一白两枚“传国玺”连同其余十几枚玉玺全被金人劫走,只有藏于龙德宫的“定命宝”幸免。宋高宗在绍兴和议之后也曾命人制作“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受命宝,南宋灭亡后归于元朝。率兵灭南宋的元朝太师伯颜曾下令将收缴各国之历代印玺统统磨平,分发给王公大臣刻制私人印章,南宋受命宝可能也毁于此时。

辽太宗会同九年(946年)出兵讨伐后晋,后晋末帝石重贵投降,献上传国玺一枚、金印三枚。保大二年(1122年),金军攻克辽中京,天祚帝闻讯从燕京经居庸关西逃,以躲避金兵追击,慌乱之中将这枚“传国玺”遗于桑干河中,后来被人发现,献给元朝太师木华黎。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木华黎曾孙硕德去世,其妻因家贫,令家人持玉玺出售,被御史中丞崔彧购得,进献给阔阔真皇太后(忽必烈皇太子真金的正妻,元成宗之母)。后经鉴定,众人认为这就是始皇帝传国玺,于是纷纷上表祝贺。但是这个传国玺实际上是后晋太祖石敬瑭自制之玺

明朝成立后,朱元璋曾经感慨说“天下一家,尚有三事未了:少传国玺;未擒王保保;元太子无音问”。1370年明军横扫漠北,攻克应昌,俘获元顺帝出逃时携带的一批珠宝,但其中没有元朝玉玺。此后明朝大量制作玉玺,以冲淡传国玺的重要性。明朝初期皇帝宝玺有十六颗,除了传统的天子、皇帝六玺外,还有皇帝奉天之宝、制诰之宝、敕命之宝、广运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敬天勤民之宝、御前之宝、表章经史之宝、钦文之玺等等。

明代建文帝制作的“凝命神宝”




明成祖即位后,重新制作了被建文帝焚毁的皇帝奉天之宝、皇帝亲亲之宝、敕命之宝,并增制诰命之宝,统称为“国初十七宝”。到明世宗嘉靖年间,又制作了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合称为“二十四宝”,各自用于不同的用途。

弘治十三年(1500年),陕西鄠县人毛志学在泥河滨掘得玉玺,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色白微青,螭纽。陕西巡抚熊翀以为传国玉玺复出,但后来被鉴定为伪,弃之未用。这枚玉玺可能是唐朝失踪的慕容氏或姚氏“传国玺”之一。

1628年,后金皇太极汗与多尔衮、多铎出兵攻打蒙古察哈尔部首领林丹汗,林丹汗带着部众渡过黄河,前往甘肃大草滩避难,1634在大草滩永固城因病去世。皇太极得知林丹汗病故的消息后,于1635年派多尔衮等人前往鄂尔多斯寻找其子额哲,并于当年4月找到了他。皇太极随后迎娶了林丹汗的遗孀囊囊福晋,并封额哲为亲王。囊囊福晋将林丹汗手中的一枚“传国玺”献给了皇太极,次年皇太极据此登基称帝,改国号为“大清”。但是这枚玉玺实际上是元朝的“制诰之宝”白玉玺。到乾隆年间,紫禁城交泰殿一共贮有三十九颗玉玺,放在正中的一方篆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相传为传国玺。但乾隆十一年(1746年)乾隆帝钦定二十五宝时,把它定为膺品。


乾隆二十五玺:天子之宝、天子信宝、天子行宝



乾隆二十五玺:皇帝之宝、皇帝信宝、皇帝行宝



乾隆二十五:大清受命之宝、大清嗣天子宝、皇帝奉天之宝、皇帝尊亲之宝、皇帝亲亲之宝



乾隆二十五玺:广运之宝、命德之宝、钦文之玺、制诰之宝、垂训之宝







乾隆二十五玺:  敬天勤民之宝、敕正万邦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制驭六师之宝、讨罪安民之宝、表章经史之宝





宣统三年清帝退位时,隆裕太后在退位诏书上钤印的印章是“法天立道”四字汉文印,这枚印是慈禧太后留下的闲章,而非清朝法定的“制诰之宝”满汉文玉玺。隆裕太后此举似乎有非正式意味,以示不甘心之意。

晚清时制作的“大清帝国之宝”





1915年袁世凯筹备帝制时,曾经成立了一个未挂牌的“大典筹备处”,处长为朱启钤,负责筹划宫室、宝座、龙袍、御玺等一系列物件。其中龙袍是以80万元代价请北京最大的绸缎商瑞蚨祥制作的,共有两套。袁氏的御玺包括“中华帝国之玺”和“皇帝之宝”两方金玺,以及另外三方金玺(印文不详,有可能是封策之玺、荣典之玺和陆海军大元帅之印),总价60万元;此外又仿照历代传国玺的尺寸,制作了一枚四寸见方的白玉玺,玺文是“诞膺天命,历祚无疆”八个字,造价高达12万元。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枚帝制“传国玺”,但是一次也没有使用过,其最终下落也无人知晓。



袁世凯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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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0-14 18:15: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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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淘沙 发表于 2015-10-14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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