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原汤 于 2013-8-21 11:59 编辑
我国古代历代官员的工资待遇
我国官员俸禄制度的正规化始于汉代,而在此之前的秦朝,官员们是依靠食邑的收入和非常规性的赏赐来养家糊口的。至于说待遇高低,这个只能平均比较,因为品级不同,俸禄差异会很大。但从总体上来看,唐宋两朝的官员工资待遇较好,尤其是唐朝玄宗时期和宋朝仁宗开始及之后的英宗、神宗、哲宗、徽宗各代,都比较好。而相对最低的就要数明朝了,以至于后人在修《明史》时竟得出了“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而清朝虽然在正式工资上向明代看齐,但各级各类补贴非常多,所以至少要在明朝之上。下面乐奀就和大家说说这方面的情况。 汉朝:建立了实物和钱币兼具支付的俸禄制度 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以“衡”的单位“石”来表示粮食计量。到了汉代,以“秩”作为官员官阶等级,以“禄”作为官员的报酬标准,以“石”表示,如万石、二千石等;官俸则用“量”的单位“斛”来计算(十斗为一斛,一斗为1斤),如最高秩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等。 汉代官俸虽以“量”为单位,但俸禄形式并非都是实物。尤其是在粮食运输困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下,于是出现了将谷粮折算为钱币发放的形式。实际上西汉时大多以钱币支付,而东汉则是“半钱半谷”,除常俸外官员还有衣物的供给,酒肉果品的赏赐以及医疗待遇等。 汉武帝时的州只是设立的监察区,没有实际的权力,其州刺史仅为六百石。后来,州郡升格了,其州刺史和郡太守成为真两千石。东汉后期刺史升格为牧,牧是一州最高行政长官,为中二千石,比两千石高一级。而比两千石低一级的叫“比两千石”。中二千石月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月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月钱五千,米三十四斛。而中郎(皇帝侍卫和随从)秩为比六百石(月60斛),侍郎(宫廷近侍)比四百石(月45斛),郎中(护卫、陪从)比三百石(月37斛)。汉朝在郡以下设县,大县(万户以上)设县令,小县(万户以下)设县长,都是一县的最高长官。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不等,县长是三百石至五百石不等。而一般的小吏最低为百石,月钱800,米4.8斛。可见其待遇差距也是很大的。按当时的生活水平核算,像做到州牧一级(相当于现在省部级干部),中二千石的薪酬水平可以供50人的正常生活问题不大,而如果一般小吏单拿俸禄养活自身问题不大,若要养家糊口就会有温饱之忧。 魏晋时期:俸禄多以实物形式支付,西晋开始实行占田制 魏晋时期群雄割据,民生凋敝,俸禄混乱。曹魏时俸禄以布帛和米、麦等实物支付。西晋时官俸以日计算,按春秋两季发放,支付形式有米、绢、绵、钱、菜田、杂役等。为了优待官员,并从西晋开始,实行占田制,官吏按品占田,一品五十顷,以五顷为差等降,至九品十顷,此制直到明朝始废。北魏初期百官无俸,贪污成风。 东晋陶渊明辞去了他仕途生活中的最后一任官职——彭泽县县令。按照《晋百官注》记载,当时县令的年薪是四百斛,按月发放,每月米十五斛,钱二千五。十五斛米除以每月三十天,恰好是五斗米。无论怎么讲,这份收入不算是太低。 唐朝:高官不仅能领取包括禄米、俸钱和职分田等俸禄,还享受诸多特权 唐代官员根据品级发放俸禄,以九品区分职级,作为发给俸禄的标准。唐代官员有散官与职官之分。散官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位的等级称号,没有实际职掌,相当于我们今天机关里的局级、处级纪检监察员之类。职官表示实际职守,有职有权。各级官员的品级依正、从、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而俸禄只依九品正从分为十八级。领取的俸禄包括实物(禄米)、俸钱和职分田(五品以上官员除此之外还有永业田,自正一品六十顷至五品五顷不等,子孙可袭用)等,以实物、货币、土地形式支付。以安史之乱为界线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实行年禄、月俸双轨制。京官正一品每年给禄米700石,从一品600石,正九品40石,从九品30石。月俸开始时称俸料,只给铜钱与食料。唐玄宗开元年间,月俸又包括杂用、防阁和庶仆等内容。防阁是一种卫士,相当于今天的警卫员,五品以上的官员才配有防阁;庶仆是一般的佣人,配给六品以下的官员。后期基本上只实行月俸制,但支付时往往付给谷帛等实物。唐代官员的俸钱中不但有生活费,还包括办公费,总的趋势是数额不断增加,而且地方官的俸钱高出京官。 以唐朝前期正三品京官(相当于当今的各部部长)为例:每年禄米400石,职田9顷,杂役38人,每日发常食料九盘(细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肉四分,酱四合,醋四合,瓜三颗,盐、豉、葱、姜、葵、韭之类各有差;木橦、春二分,冬三分五厘;炭、春三斤,冬五斤),大概约合每月8000文;每日可享受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元正冬至各赐绢5匹、金银器、杂彩不等(包括夫人),依据品级国家配发至少五种不同场合的服装(包括全套衣帽鞋带配饰);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给营墓夫60人役使10天,按品级配给丧葬所需一应器物,赠绢、布、绵等100段,粟百石。遇有特殊情况,还有赏赐。一般官吏每三年考核一次,业绩突出者可加俸禄,反之则减扣。有人算过一笔账,正三品京官全年收入相当于现今的过百万元;诗人白居易任苏州刺史时,“俸钱八九万,给受无虚月”,后被贬做江州司马(五品官),月俸四五万,就这个工资也相当于现在的一万五千元。 当然,官吏还有其他待遇,如亲属免役、住房、乘车、受田、子孙享受优先入学和做官等优惠和特权。每年可享受公休假(汉朝是5天一休,唐朝是10天一休)。家里父母亡故,享受“丁忧”一年。 宋朝:超级富国对公务员实行高薪制,高级公务员们富得流油 宋朝百官的俸禄在历代封建王朝中最为优厚,月薪饷最高达400贯(一贯为千文),是汉代的10倍,清代的2至6倍。除俸钱外,百官除正俸外,还有禄米、服装、禄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料、纸笔、差费、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各种补贴,地方官则配有大量职田。官员家中役使的仆人衣食及工钱也由政府“埋单”。除以上薪饷外,各种福利补贴名目繁多,计有茶酒钱、厨料钱、薪炭钱、马料钱,等等。 宋代中、上级官员的待遇一般比较优厚,本官月俸给1/3钱,2/3实物。正一品官,月领禄米150石,俸钱12万文,外加每年绫20匹,罗1匹,绵50两;从九品官,月禄米5石,俸钱8000文,外加每年绵12两。外任地方官还配给职田,自三四十顷至一二顷不等。公用钱借贷利息与职田的收入,除由部门长官支用外,大部分进了部门“小金库”,隔三差五发放给官吏们,成为收入的一部分,说白了就是不少官员能领取两份薪饷,谓其名曰“职钱”。官员出差或赴任时,可以凭朝廷发的“给卷”在地方上白吃白住,甚至领用粮食衣服等。宋朝还设立“祠禄之制”,德高望重的高级官员进行定期疗养,一些下台的或势将下台的官员有的还被授予或自请担任宫观官、监岳庙等闲官,坐领“祠禄”,一切费用均由国家承担。衣赐,相当于服装补贴,也是俸禄的一部分。 超级富国宋朝对公务员实行高薪制,宋朝高级公务员们富得流油。据考证,王安石在当宰相时光配发仆人就有100人,其月薪折算成现在也达到九万元,而清官包拯担任开封府伊时的年薪更是过千万(可与平安保险公司老总有一比)。 宋朝大小官员锦衣美食,生活奢华,可见一斑。优厚的待遇,使宋代官员很少有自愿致仕(退休)的,有的为延长任职期限,竟改动年龄。因此,朝廷只好强迫官员致仕,对年满七十的老官僚,不予考课,不给升迁。官员致仕时,往往给予加官晋级,类似当今公务员的“即提即退”。宰相级的官员致仕后,仍可参议朝政做“高级顾问”。官员自动致仕的,其子孙可以“荫补”一定的官职,致使“官二代”从政者众多。 明朝:官员工资过低,导致腐败成风而难以根治 明代官秩分为九品十八级,俸禄也据此分为十八等。正一品每年禄米1000石,俸钞300贯,从九品禄米60石,俸钞30贯。后来实行折色俸禄制,即以米为单位折算成钞、钱、布、银发给百官,并以货币为主。只给少部分米,其余的折合成钱。由于物价上涨以及折算不合理,官员的实际收入变得很有限。宣宗初年,有一位叫孔友谅的知县上书说:“大小官自折钞外,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仰事俯育,与道路往来,费安所取资?”意思是说,上要养老,下要育小,加上送往迎来,实在是拿不出钱来。 海瑞因为他的清廉与刚直而被后人称道。海瑞死时,身后只留下银子十几两,不足以办丧事之用,这对于一个高级官员,尤其是明朝几乎无官不贪的大环境下的高级官员而言,可谓异数。嘉靖三十七年(1558),时年已经45岁的海瑞,出任浙江淳安县令一职。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折算月薪为现今的1840元),这个标准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确定和执行的。但由于折色,正七品的县太爷每年实际领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两银子,360贯钞。而其中的360贯钞,名义上顶了36石大米(10贯钞折俸1石),但是由于钞法不行,货币严重贬值,这笔钱在市场上未必能买到4石大米。这样计算起来,一个知县每个月的工资也就1130元,可要知道当年的知县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海瑞在淳安任上,只能是穿布衣吃糙米,连所食用的蔬菜也是由他和家中唯一的老仆人亲自耕作,把县衙后院当成了垦荒的南泥湾。有一次,海瑞的母亲过生日,他破天荒地买了二斤牛肉为母亲祝寿,这消息传到了他的上司、总督胡宗宪耳朵里,也把这当做笑话讲给别人听:“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亦。” 按相关人士比较分析,宋朝宰相的官方收入大约至少是明朝宰相——首辅的五倍以上,其他官员可以以此类推。从上述有关海瑞事例,不难看出朱元璋及其后代子孙们抠门的水平,你说当官的能不为了生存生活、养家糊口而欺民贪贿吗?哪怕是杀头扒皮! 清朝:以养廉银名义发放的额外补助要远远高于其岁俸 到了清朝,官秩从十八级减少到了十级,但初始给予官员的俸禄好办了哪儿去。在京文武官员每年俸银,一品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四品105两,五品80两,六品60两,七品45两,八品40两,正九品33.1两,从九品31.5两。另按俸银每两给俸米斛。京外文官俸银与京官相同,但没有禄米,而武官的俸银减半。这个标准是很低的。康熙时御史赵上奏说:七品知县每年只有45两俸银,“计每月支俸三两零(即三两多俸银),一家一日,粗食安饱,兼喂马匹,亦得费银五六钱。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费,尚有二十余日将忍饥不食乎?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 为改变这种状况,雍正帝实行了一项新的措施,即不动用国家财政,把地方州县私自征收的“火耗”银提解到省里,进行规范化管理,再从中取出一部分回拨给地方官,作为他们的生活和办公补助费,这就是著名的“提火耗、设养廉”,用于提高官吏的工资待遇,以使他们廉洁自律。 养廉银的数目大大超过各级官员的俸银。往往超过正俸的十几甚至几十倍,成为官俸的主要部分。而且这养廉银并不一定“一成不变”,它因时因地因财力和官缺等有所差异。比如说作为从一品的总督,其俸银也就180两,而养廉银则有1.5-2万两,棋品县令俸银为45两,养廉银为600-1200两,九品芝麻官(主薄)俸银只有33.1两,而养廉银也有数十两到400两不等。 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官吏的工资虽不高,但额外的补助惊人啊。清代的武官除岁银和养廉银外,还有薪银、蔬菜烛碳银、心红纸张银等,不过他们比地方文职官员少的多,从一品的武官提督所有的加起来每年才2600多两,比同级的总督少多喽。怪不得清朝人都争做文官的呢! 历代的俸禄制度虽有所不同,不过大都经由实物支付形式发展到货币支付形式。在古代的封建社会里,朝廷发放报酬与百官,是为了鼓励官员恪守本职。而官员俸禄也是国家的重要支出,其俸禄多寡与国库之盈虚和国家政策有关,更直接影响吏治的清廉。自古以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俸禄稍厚,吏治廉良;俸禄过薄,则官吏多法外求利,终而导致政治腐败。 (本文根据相关史籍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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