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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8月1日正式生效,退伍军人再无后顾之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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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2 16:11: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新规落地!8月1日正式生效,退伍军人再无后顾之忧                                                              

2026-07-01 15:02                                            

                        在我们身边,很多退伍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无奈:青春最好的几年,坚守军营、保家卫国,扛下了普通人不用面对的辛苦与风险。可退役回归生活,最现实的问题就来了——和社会脱节、职场经验空白、年龄尴尬、求职处处受限。多年来,社会一直呼吁善待老兵。过去各地虽有帮扶政策,但大多是地方性福利、口头优待,政策不稳定、落实参差不齐。

今年不一样!
2026年6月5日,国务院第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6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令第840号正式公布。2026年8月1日起,全国统一落地施行。
条例共6章48条,从教育培训、就业支持到创业扶持,给退役军人铺了一条从退役到就业创业的完整路径。这是一部国家层面的顶层法规,结束了过去政策碎片化、落实参差不齐的局面。

一、教育培训:退役后还能回学校,学费有资助
条例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
入伍前已被高校录取或正在就读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还可以按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退役军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享受优待政策;接受学历教育时,享受学费和助学金资助。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被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适应性培训、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培训补贴等都有明确规定。
简单说:退役后想读书,国家给你保留学籍、给你转专业、给你掏学费。

二、就业优待:考公考编有“专属通道”
条例在就业支持上拿出了实打实的硬措施。
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录或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
各地要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等特殊岗位招录时,对退役军人也有优待。
过去很多退伍军人考公考编,面临的困境是“学历不占优、年龄不占优、经验不占优”,同等条件往往被刷下来。新规直接把“优先”写进了法规里,还专门划出了面向退役军人的定向招录名额。

三、创业扶持:税收减免、融资信贷有政策
不想打工想自己干?条例同样给出了支持。
退役军人创业享受税收、融资、信贷等扶持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参加创业培训。条例明确鼓励退役军人创业创新。
过去很多老兵想创业,最发愁的就是启动资金和税费压力。新规从税收减免到融资信贷,打通了创业初期的资金瓶颈。

四、基本原则:普惠与优待叠加
条例确立了两条核心原则: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
什么叫“普惠与优待叠加”?就是退役军人既享受普通公民的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在这个基础上再额外享受专属优待。不是二选一,是两份都有。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三管齐下。国家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有关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 法律效力远高于地方性政策文件。这意味着全国统一标准,不再“东边有西边没”。
老兵们,8月1日起,你们的后顾之忧,国家正在一件一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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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6-7-12 06:37:29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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