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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首席记者吕兴琳报道 为了帮助贫困家庭中患有骨科疾病的患者康复尽快摆脱贫困,省民政厅开展对患有骨科疾病的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实施手术救助。 按照最新的政策,符合条件的患者如果在优抚医院接受救助,由政府承担治疗费用的85%,余下的15%由定点医院省优抚医院承担。 首先由社会救助对象个人申请,凡符合规定要求的社会救助对象均可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填写相应的表格,并附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复印件各一份,经所在街道(乡镇)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县(区、市)级民政局。后者检查核实没有异议后,填写《患骨科疾病社会救助对象手术汇总表》,送省优抚医院。 之后省优抚医院专家会到救助对象居住地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一旦符合治疗条件,省优抚医院会为患者填写手术登记表,报市民政局审核和省民政厅审批,一切程序履行完毕,省优抚医院会按审批顺序通知救助对象到院治疗。 两年来,各地共上报骨科疾病手术患者3000余人,经筛查共有593人(次)患有骨科疾病的救助对象接受了医疗救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从较低的康复费用3000元到较高的3万元的手术救助费用都不需要救助对象掏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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