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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受访者做不到“常回家看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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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8 09:13: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憨汉 于 2012-6-30 07:58 编辑

    不是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节目,而是总盯着电话发呆,这是郭大爷和老伴的常态生活。对他们来说,错过子女的来电,似乎是比身体不舒服更让他们懊恼的事。和子女同住一个城市,见面的机会却少得可怜,郭大爷理解子女的忙碌,但精神上的孤独感也让他很煎熬。小晴则是恨不得能时不时赖在父母身边,却没有多少机会。思家的心在回一次家的高成本面前,动摇了。想接父母到身边,又无力解决住房问题。每年只能见一次父母,让小晴想起来就内疚地掉泪。“常回家看看”变得越来越难。6月26日,一部关系1.85亿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常回家看看”被写入草案,上升为法律规范的问题。这意味着,如果以后老人因为子女“不常回家看看”将子女告上法庭的话,这样的精神赡养要求有了法律依据。有数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6亿,到2050年,将达到4.4亿左右。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老年化人口的不断增长,有关精神赡养的诉讼将会越来越多。而本报随机发放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6成受访者根本做不到“常回家看看”。
生怕错过电话的父亲
    郭大爷会发自内心地告诉儿女,“没事儿别总往这跑了,打个电话就行了。 ”但话出口郭大爷又后悔起来。
今年81岁的郭大爷和老伴儿住沈阳市铁西区,27日下午,记者的采访打扰了郭大爷的午睡,但家里总是没人,这让郭大爷更愿意跟人唠嗑。
“天气好的时候我就去花园,坐到天黑再回家……现在记忆力不好,有时候坐公交车会坐过站,不常出去”,郭大爷现在最常做的事就是守在电话旁边生怕错过每一个电话。他的3个孩子都在沈阳,都很孝顺,但现实情况是,子女都50岁上下,他们的孩子要么在读书,要么正要结婚,子女们都有着不小的生活压力,经济压力,都在为生计忙得昏天黑地,郭大爷很体谅他的孩子们,“我和老伴儿生病时,孩子们会轮流照顾,都是好孩子,都很孝顺,但平时没事儿,我们也不希望他们总往我们这折腾,太辛苦。 ”。
夏天还好些,子女们每个月能来一两回,冬天更折磨。“女儿有时下班会来给送棉鞋、衣服,吃的,每次都匆匆忙忙,就为了赶上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家。 ”女儿每次都是匆匆来了放下东西就走,在家时间精确到了分钟,郭大爷很心疼。
郭大爷会发自内心地告诉儿女,“没事儿别总往这跑了,打个电话就行了。 ”但话出口郭大爷又后悔起来。其实,他和大多数老人一样,需要饲养小动物来排解寂寞,但现在连小动物也养不动了,他常为儿孙说回来吃饭而高兴得提前几天就开始准备,他常忧虑生病会拖累子女,身体不舒服也不敢告诉子女;他和老伴儿也在枕头边上藏着儿孙的照片,反复对照,孙子跟他爸爸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
    郭大爷和老伴现在最常做的事儿就是检查电话,如果这电话一两天没响过,他俩就怀疑是不是电话坏了。郭大爷说,其实他很愿意跟子女们在一起,但是,只要他一天还能照顾自己,就一天不去拖累孩子。
内疚落泪的女儿
    小晴上一次回到沈阳是2011年十一长假,那一次小晴从单位请了年假和事假,结结实实地在妈妈身边“贱”了半个月,离开时仍旧恋恋不舍。
    父母老人因思念备受煎熬,孩子也好受不到哪去,小晴今年32岁,在北京的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自1999年因考大学离开沈阳后,已经13年没有长时间呆在父母身边了。“上大学,读研究生的时候每次放寒暑假,回家的心思并没有多么热烈,可能那时候年轻吧,不懂事。 ”,近几年,随着小晴年龄逐渐增大,虽已习惯漂泊,但她对父母的思念正在逐渐增加。
参加工作以后才发现学生时代的寒假和暑假多么幸福,她现在所在的工作单位似乎有着加不完的班,做不完的课题,数不过来的应酬,把她的日常生活填得满满的。除了年假和十一长假,春节长假以外,每周或者每个月都用10个小时的时间往返一次北京到沈阳,太不现实。
    刚过去的“五一3天假”和“端午3天假”,小晴和丈夫都选择了留在北京,“如果回沈阳,也只能有1天时间呆在父母身边,另外2天要奔波在路上,一个人的路费就五六百元,还不够折腾的。 ”
丈夫的父母亲住在浙江金华,所以,每年仅有的两次7天长假,被夫妻两个很默契地分成“十一陪女方回沈阳”,“春节陪男方回金华”……小晴上一次回到沈阳是2011年十一长假,那一次小晴从单位请了年假和事假,结结实实地在妈妈身边“贱”了半个月,离开时仍旧恋恋不舍。
    电话、网络视频现在是小晴与父母最常用的联络工具,“也好在有这些高科技”,小晴告诉本报记者,她在想方设法将沈阳的父母接去北京团聚,但还是有很多类似房子等现实问题需要面对,这个漂泊在外的女儿,常因为“每年才能见到父母一次”而内疚和悲伤至落泪。
新法可诉性>可操作性
即便再多抱怨,让他们去
法院告儿女,要求儿女必须按
法律规定的“常回家看看”,得
到的回答多半几乎都是“做不
到,根本不会这样”。
    将“常回家看看”纳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中,上升为法律规范的问题。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上一片热议。很多网友认为这个规定很雷人,完全不切合实际,不具备操作性。“常回家看看”这种道德义务条款入法,到底合不合适?
参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起草的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也坦言,“常回家看看”等条款并不具备可操作性,但这不意味着也没有可诉性,“这些责任性、义务性条款能够起到明确社会和个人责任的效果,依据这些条款,可以处理司法实践中棘手的家庭纠纷”。这里所说的家庭纠纷,指向的其实是正日益增多的精神赡养要求。
有一则案例:梁某与龚某虽系母子关系,但因种种原因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很少,感情基础也不深。后来因生活习惯引发更深的矛盾,儿子龚某干脆搬离梁某身边。梁某多次要求当地居委会、派出所做龚某工作,让他与其一起生活,都没有成功。无奈之下,梁某诉至法院要求:龚某每月给付生活费900元,每周探视5次,每次陪护4小时以上。不可否认,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本报记者百度搜索“赡养诉讼”,结果显示了260万条链接。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是“常回家看看”条款入法的必要性,“年轻人不能丢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光在经济上,精神上的慰藉不可或缺,甚至更为重要”。
确实,“空巢老人”长期孤独的生活所引发的心理危机已经成为不能忽视的问题。“我刚退休不久,拿着退休金不愁吃喝问题,就希望在别的城市工作的女儿能多回来陪陪我。 ”一位年近60岁的母亲告诉记者,她理解女儿工作太忙,假期太短没法“常回家看看”,但那种精神上的孤独感一直挥之不去。母亲节对她来说,反而是倍感失落的一天。现实生活中,与这位母亲有着同样感受的老人还有许多,然而,即便再多抱怨,让他们去法院告儿女,要求儿女必须按法律规定的“常回家看看”,得到的回答几乎都是“做不到,根本不会这样”。也恰如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担忧的:闹到法院的话,亲情势必被伤害,再要求孝心的维系,可能吗?
更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即便规定入法,也应首先从根
本上保障老人的子女能有这
个履行义务或享受权利的空
间,这是前提。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网友认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没有实质意义的原因。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彭剑峰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草案中“经常”的说法没有明确界定,在现实操作上难免会有诸多争议。
尹富强律师也说,“常回家看看”条款入法实际价值不大,充其量有个积极引导作用。“法律不是万能的,不可能面面俱到,这种感情性的维系,若靠法律的强制力去维系就变了味道了。而且法律条文的生命贵在可执行,法律有效执行必须建立在有效制约的基础上。 ”尹富强说,其实我国涉及到精神赡养的法律并不少,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都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具体细节基本都没有。所以说,精神赡养要有法可依并不难,还是难在执行。“需要细化条款,但规定子女必须一个月探视父母几次,有点不现实了,这样的话条款就沦为了‘摆设’。 ”尹富强说。
他还认为,即便是要如此规定,也应该首先从根本上保障老人的子女能有这个履行义务或享受权利的空间,这是前提。不能照顾了需要精神赡养的老人,而忽视生活压力很大的年轻人。有网友算了一下回家成本:“小假就不用想了,好不容易到了‘十一’,春节长假,又买不到票,如果花高价买到了票,来去用上两三天,有时还加一两天的班,在家的时间就很少了。不是我们不回家,确实没那个条件。 ”
    对此,夏学銮教授的建议是,要解决这个矛盾,可以建立更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压力不容忽视,从政府层面,可以多建立一些养老措施,或者多承担些养老费用,另外借鉴国外的居家养老模式也是可行的”。
正是因为儿女无法在身边照顾,很多老人选择了养老机构养老,内心的空虚,是他们最害怕的。 记者 姜旭 摄
受访者声音
各种压力让我们成为“不孝子”
    对于这项调查,本报接收到较为热烈的互动,超过40%的受访者在“常回家看看,您有什么更好的建议”一项填写了自己的意见。
受访者:“对于我来说,就是希望单位能给我们至少一个双休,够我回家来回8个小时的车程并且能够住上一晚上,不然真是很难实现。法律限制我们当子女的吗?应该多限制一下用人单位吧,我很想回家啊! ”
受访者:“妈妈前年去世了,肺癌晚期。在她生病的那一年,我几乎是每周五坐一晚上火车回家,周日再坐一晚上火车回武汉,她还是去了,我很后悔以前没有多回家看看她”。
受访者:“要实行常回家看看”,需要从上到下的鼓励和支持,大到国家,小到单位和领导,具体方法太多了,设立探亲机制、路费减免等。 ”
受访者:“应该增加长假设置,比如恢复五一黄金周,另外带薪休假制度则需要真正落到实处。 ”
受访者:“交通、工作、生活带给他的巨大压力让他成为一个不孝顺的儿子,孩子小,我几乎所有业余时间,都用于带孩子补课了,我   知道我很不孝顺,我很对不起我的父母,我怎样才能让我的工作压力小些,怎样才能让我的孩子不必把童年埋在书本里,而是常常有时间在爷爷奶奶身边玩儿呢?我知道我的父母多么渴望天伦之乐,可我真没办法。 ”。
                                                                                                                                          稿件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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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6-28 13:19:12 |只看该作者
忠孝不能两全,抚养儿女是责任。赡养父母是义务。尽量做好,免得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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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6-29 19:50:35 |只看该作者
其实儿女们也很难,尤其住在外地,一要时间、二要经济条件,缺哪样都做不到一个“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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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6-30 07:13:10 |只看该作者
阿慧 发表于 2012-6-29 19:50
其实儿女们也很难,尤其住在外地,一要时间、二要经济条件,缺哪样都做不到一个“常”字。


阿慧 版主体谅年青一代啊!其实有时间不管哪代人都应该“常回家看看”。像歌中唱的那样。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   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    带上笑容带上祝愿   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   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   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   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   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哪怕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   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   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   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呀   一辈子总操心就奔个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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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6-30 07:55: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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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6-30 12:34:2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浅草 于 2012-6-30 12:35 编辑

我和老伴儿的双亲都走了。我升格为老人啦。
我声明:不要俩儿和孙辈来看。我不是冷血
动物。大儿狱中有责,二儿聋校任重,孙子
忙着中考,孙女要升初中。最是我俩没事儿,
每天闲得发蒙。谁也别来看我,让我其乐融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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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6-30 20:13:16 |只看该作者
帅子说得对,只要老人在不论哪代人都要常回家看看。浅草大哥你既然不是冷血动物,难道不想儿孙,因为理解他们工作学习紧张,你闲的都发蒙了,还挺着说:谁也别来看我,又何谈其乐融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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