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下午3时许,伴随“哐”的一声,一块雪坨从天而降,砸向楼下汽车。
停在津桥路6号楼前的一辆汽车车顶被砸塌,后挡风玻璃被砸烂。
“我下班过来提车,走到车门边才发现后面挡风玻璃漏了,当时还以为是谁故意把我的车砸了呢。一个老大爷喊我过去,我刚离开一米,就有一个碗大的雪块砸在我身边。”车主杨女士诉说当时经过。
“车是三点多钟被楼顶上掉下的雪块砸坏的。要不是刚才差点被雪块砸到,我还真不敢相信。”附近宾馆负责人尹先生介绍,“这不是第一回了,昨天我的车也被砸了,不过那雪块小,没啥事。”
该楼棚顶的铁质流水槽上布满了积雪,被砸车辆正上方的铁皮已被压弯。
有居民称,该楼归沈阳市大东区房产管理六所管理。该所贺所长称,现在多数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归到个人,针对房顶积雪情况,他们也曾试图清理,但是由于“平改坡”工程,楼顶太滑,工人登顶会有生命危险,“我们会尽快设置标示,提醒路人绕道,警告车辆不要停放于此。”
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希图认为,此事件属意外事故,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马希图介绍,如果小区都有物业,应当由物业承担过错责任进行赔偿;如果是弃管小区,则由房屋所有者来承担赔偿义务。但是房顶作为公用部分,要根据过错程度判定惩罚比例,谁的过错大谁赔偿的多,“房屋所有人对危险视而不见,过错程度就比较大了。 ”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 牛吉华
11月27日,在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6号楼楼下,一辆黑色轿车被从楼上落下的巨大雪坨砸中。记者 于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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