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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告赢后妈 得到房产继承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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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09:01: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再婚后,女儿跟继母发生矛盾,爸爸与儿女断绝关系,立下遗嘱将房产交给妻子。后又忍不住,偷偷去看女儿,与儿女恢复联系。
    老人过世后,儿女们起诉继母,要求继承爸爸部分房产,胜诉。
娶后老伴断绝父女关系
    1932年出生的郑树是一名计算机专家,妻子去世后,他和张莲结婚。
    婚后,二女儿郑泉跟继母发生了矛盾。“当时是我父亲想把房子给我继母,我没同意。 ”
    她说后来父亲背地里把他们的户口迁了出去,她的孩子上学不得不花了高价。“为这事,我和继母发生了争吵。父亲就写了份遗嘱。 ”
    郑树立遗嘱中提到“为保护张莲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本人将承租权转让给她,今后买房权和转承租产权我的子女及亲属不得干涉。 ”
    2000年4月21日,老人发了一项声明:向派出所、街道、政府声明,和长女、次女断绝父女关系,生老病死绝不麻烦她们,她们不得借任何理由来打扰我们两个老人的宁静生活。
忍不住 老人偷偷看女儿
    “说是断绝关系,我们当孩子的不能断啊。不过,我们去了几次,继母都不让我们进屋,想见都见不到人。我理解我爸,毕竟是我继母在照顾他。”郑泉说过了2年,爸爸曾经到单位去看她,得知她的新房地址后,又独自一人来到她家看她和她儿子。
    郑泉说此后,继母曾经通过录像向自己赔礼道歉。父亲多次独自来家中聚会。
    2009年8月末,郑树突然发病入院,5天后去世。“后事都是我处理的,家里亲属从外地回来的飞机票路费也都是我拿的。父亲的骨灰也由我处理。”郑泉表示。
为继承房产儿女告继母
    父亲去世后,郑泉决定向继母争取房产的继承权。“母亲去世后,我们本应该对房屋进行继承,考虑父亲健在由父亲居住使用,我们没有任何异议,现在父亲也已经去世,我们得要求继承我母亲的份额。 ”
    经过评估,这栋40余平方米的房子为公房,使用权价值近30万元。“房屋属于老郑和前妻的共同遗产,老郑可以处分自己的遗产,但是对于其前妻所有的部分使用权,老郑无权处分,老郑当初所立遗嘱部分是无效的。 ”辽宁弘立律师事务所谭艳萍律师表示。
    日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依照均等分割的方式,老郑的三名子女各分得3.6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隋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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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12-8 11:42:4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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