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1913|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13 12:56: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原汤 于 2014-7-13 12:57 编辑

                                                                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1949年9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进行了选举。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选举陈毅、贺龙、李立三、林伯渠、叶剑英、何香凝、林彪、彭德怀、刘伯承、吴玉章、徐向前、彭真、薄一波、聂荣臻、周恩来、董必武、赛福鼎、饶漱石、陈嘉庚、罗荣桓、邓子恢、乌兰夫、徐特立、蔡畅、刘格平、马寅初、陈云、康生、林枫、马舒伦、郭沫若、张云逸、邓小平、高崇民、沈钧儒、沈雁冰、陈叔通、司徒美堂、李锡九、黄炎培、蔡廷諧、习仲勋、彭泽民、张治中、傅作义、李烛尘、李章达、张伯钧、程潜、张奚若、陈明渠、谭平山、张难先、柳亚子、张东荪、龙云等56人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10月1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会议推选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责成他们迅速组成政府机关,开始执行各项政府工作。


       10月19日,中央人民委员会举行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政务院及其所属各委员会、各部、会、院、署、行的负责人,同时通过任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和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等负责人。在政务院之下,设有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人民监察等四个委员会,并包括了内务部、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贸易部、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农业部、林垦部、水利部、劳动部、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中国科学院、情报总署、海关总署、新闻总署、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


       中央人民政府是一个阵容强大、代表国内各民主阶级和海外华侨,在中国历史上空前强有力的政府。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立即开始运转,展开全国各项建设,实现人民协商《共同纲领》规定的各项任务。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4-7-13 13:11:56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学习收藏。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5-1-7 08:55 , Processed in 0.010798 second(s), 1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