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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以房养老”的国际经验及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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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0 13:03: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戴诗 于 2013-5-10 13:03 编辑

专家观点:“以房养老”的国际经验及建议

      鲍家伟在《宏观经济管理》2012年第3期撰文指出,“以房养老”在国外兴起20年有余,最为人熟知的模式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俗称“倒按揭”),即房屋产权所有者把房屋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对房屋进行综合评估后,依据估值定期给房主发放固定养老金,待房主去世、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后,剩余部分归房主的继承人所有。

      2003年,“倒按揭”理念被引入中国。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以房养老”模式,因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很少,不得不停办;同年,幸福人寿保险公司成立并参与“倒按揭”产品的研发,但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中信银行于近期在北京等城市试点“养老按揭”业务,推出针对中老年人的专属借记卡“信福年华”,但因设置了比较严格的规定和较高的准入门槛,目前总体业务量不太大。虽然各方针对“倒按揭”的尝试都进行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改良,但在实施过程中可谓步履维艰,存在较多的困难。作者指出,随着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有限的公共财政可能无法解决所有养老问题。在这种情势下,需要尝试将“以房养老”作为养老制度的一种补充。  

      首先,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环境。老年人以自有房产来获取养老经济来源,不再只依靠公共财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压力,如能有效开展,其社会效益明显。因此,政府应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在充分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基础上,为“以房养老”提供可供发展的环境。

      第二,明确重点服务的老年群体。开展“以房养老”的目的在于解决有此需求的老年人之养老问题,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老年人。因此,必须明确需要重点服务的老年群体。

      第三,积极开展相关试点。符合中国国情的“以房养老”业务模式的成熟和完善,需要政府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具体做法,解决当前出现的难点问题。(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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