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养老服务网
搜索
查看: 8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债务人去世,债务谁来清偿?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7-3 05:14: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债务人去世,债务谁来清偿?                    

2025-07-02 15:38                                        

发布于:山东省
   

                                    

老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

网友咨询:

债务人去世,债务谁来清偿?

杨安婷律师解答:

合法的债务受法律保护。债权债务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债务人去世后,其名下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偿还借款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如果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配偶应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配偶承担还款责任的,需要债权人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进行了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字、事后追认等。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当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行使追偿权。

杨安婷律师补充: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杨安婷律师

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注民商领域。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辽宁养老服务网 ( 辽ICP备17016859号 )  

GMT+8, 2025-9-1 09:45 , Processed in 0.007409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