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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当年总结出来的十条混文坛秘诀,一针见血入骨三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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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5 03:51: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鲁迅当年总结出来的十条混文坛秘诀,一针见血入骨三分!                                                         

2022-10-24 14:05                                       

          鲁迅先生的杂文向来以犀利著称,往往只用寥寥数语就能一针见血地揭示问题的本质或描绘出事情的真实面貌。1933年,鲁迅写了一篇题为《文摊秘诀十条》的杂文,在这篇文章中鲁迅总结出了混好文坛的十条秘诀。“文摊”其实就是文坛,鲁迅故意将之写作“文摊”,其实是为了嘲讽那些完全将文学作品当成商品出售的作家们。

在鲁迅总结的这十条秘诀中,竟然没有一条是关于写作本身的,大多是自我包装和宣传,与今日的“文坛”极为相似,且看鲁迅当年都总结出了哪十条秘诀:
须竭力巴结书坊老板,受得住气。须多谈胡适之之流,但上面应加“我的朋友”四字,但仍须讥笑他几句。须设法办一份小报或期刊,竭力将自己的作品登在第一篇,目录用二号字。须设法将自己的照片登载杂志上,但片上须看见玻璃书箱一排,里面都是洋装书,而自己则作伏案看书,或默想之状。须设法证明墨翟是一只黑野鸡,或杨朱是澳洲人,并且出一本“专号”。须编《世界文学家辞典》一部,将自己和老婆儿子,悉数详细编入。须取《史记》或《汉书》中文章一二篇,略改字句,用自己的名字出版,同时又编《世界史学家辞典》一部,办法同上。须常常透露目空一切的口气。须常常透露游欧或游美的消息。倘有人作文攻击,可说明此人曾来投稿,不予登载,所以挟嫌报复。
  第一条说的是出版权掌握在商人手中,所以作品要符合商人们的口味,也就是要刻意巴结出版方。对照今天,不难发现这种状况可谓是不出其二。且不说出版发行,就说像小编这样在自媒体平台写作的,也经常要看平台脸色行事。
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四条说的其实都是自我包装,其中第二条说的是借圈内名人抬高自己的身价,就好比小编说某某大神是我的朋友,但他其实水平也不咋地;第三条说的是自己制造机会抬高身价,就好比小编建个公众号四处征稿,但每次把自己写的文章放在头篇推送;第四条说的是借包装形象来抬高形象,这就好像许多所谓的美女作家喜欢把自己的照片放在封面。
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说的是要标新立异或是制造一些名头横空出世,其中第五条所描述的颇有震惊党之范——震惊,如来和孙悟空竟然是一伙的!第六、第七条说的则是如何成为空头文学家或史学家,这就好比小编在自己的主页标上一大串唬人的头衔,某某大学教授曾经出版过多少专著之类的。

第八条、第九条说的是如何制造假象,大概是连自己都骗的那种。当今文坛或是自媒体界也不少这样的作者,他们没多少才学但偏偏目空一切,他们明明很在意收入却装作云淡风轻,反正就是拼命给自己或读者制造一种“这个人很厉害”的错觉。
第十条说的则是如何处理文坛争端——恶人先告状,这可能类似郭敬明之辈以抄袭成名,但先发制人状告别人抄袭?在自媒体界,这样的事情则更多了,反正很多人都是抄来抄去,谁先咬人无疑占据了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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