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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长被朱元璋赐死,临终前掏出免死铁券,朱:看清楚最后五个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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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8 20:23: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李善长被朱元璋赐死,临终前掏出免死铁券,朱:看清楚最后五个字                                                                  2025-06-08 18:27                                        

发布于:江西省
   
       铁券丹书下的权力悲歌:李善长的荣枯与明初皇权逻辑一、濠梁星火中的「萧何」归附:1353 年的政治投机
至正十三年(1353 年)的濠州城,弥漫着元末农民起义的硝烟。25 岁的朱元璋站在郭子兴的帅帐前,看着自己刚招募的七百人队伍,心中满是对未来的迷茫。此时的他,不过是红巾军中一个略有战功的女婿,既无显赫家世,又无文人归附,在群雄并起的乱世中,如同飘荡在风口的蒲公英。
李善长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微妙的平衡。这个时年 39 岁的定远儒生,带着一捆《孙子兵法》和半部《春秋》,穿过义军封锁线,在滁州城下求见朱元璋。据《明史》记载,两人初次交谈便持续至深夜,李善长以「汉高帝起布衣,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五年成帝业」为喻,为朱元璋勾勒出帝王之路的蓝图。这段对话后来被提炼为「取天下三策」—— 严明军纪以收民心,广纳贤才以聚众力,稳扎江淮以图大业。

李善长的归附具有标志性意义。在元代「九儒十丐」的社会结构中,士人阶层长期被边缘化,而他以「县学生员」的身份选择朱元璋,本质上是一场政治豪赌。正如他后来在《李善长文集》序言中所写:「方今四海糜沸,非有雄才大略者不能定天下。滁阳王(郭子兴)器量狭小,不足与谋,观朱公豁达大度,殆汉高之亚也。」这种对「潜力股」的精准判断,让他成为朱元璋集团中首个重要文官,其意义远超「一人归附」,而是向天下士人释放信号:朱元璋阵营将是新王朝的胚胎。
二、从「随军书记」到「开国丞相」:权力金字塔的攀登
(一)后勤系统的搭建者
至正十五年(1355 年),朱元璋率军渡江攻占太平府,李善长迎来首次重大考验。当士兵们在府库中哄抢金银时,他却带着几个书吏直奔粮仓,丈量土地、清点户籍、统计存粮。在他主持下,太平府建立起最早的「户帖制度」,每十户编为一甲,登记人口、田亩、牲畜,作为征税和征兵的依据。这种「战时经济体制」很快展现威力:当朱元璋在采石矶与元军激战时,后方的粮草辎重如同活水般源源不断运往前线,而同期其他义军普遍面临「打粮 — 消耗 — 再打粮」的恶性循环。
(二)文官集团的奠基人
龙湾之战前夕,李善长做了两件影响深远的事:一是在应天府设立「礼贤馆」,悬挂刘邦、李世民画像,颁布《招贤榜》:「有能上书陈言、敷宣治道、武略出众者,许诣所司报名,量材录用。」二是制定《军律二十条》,明确「杀降者斩、掠民财者斩、违将令者斩」。前者吸引浙东士人集团归附,宋濂、刘基、章溢等后来的开国重臣,正是在这一时期开始关注朱元璋;后者则使「红巾军」从流寇向正规军蜕变,当陈友谅的士兵还在屠城劫掠时,朱元璋的部队已能做到「入城不扰民,归营无杂财」。

(三)制度建设的操盘手
吴元年(1367 年),李善长迎来政治生涯的巅峰。他主持制定《大明律》,首次将「贪赃枉法」单独列为「六赃」罪,规定「官吏受财者,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绞」;推行「开中法」,商人运粮到边塞可换盐引,既解决军粮问题又激活商业;更重要的是,他仿照《唐六典》设计中央官制,在中书省下设六部,地方设府州县三级,这套框架沿用至清亡。时人评价:「李韩公居相位二十余年,朝廷纲纪、民间利病,无不经其手定。」
三、铁券丹书的政治隐喻:洪武三年的权力游戏
洪武三年(1370 年)十一月,南京奉天殿举行盛大的封爵仪式。李善长身着绣有「仙鹤补子」的一品朝服,跪接「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韩国公」的诰命。朱元璋亲手将丹书铁券递到他手中,券文曰:「朕观古往今来,能建功立业者,非不多矣,然鲜有能保其禄位终始者…… 兹与尔誓,除谋反大逆,余皆不论。」
这段看似温情的诰词,暗藏着深刻的权力密码。铁券制度起源于西汉,本为功臣免死信物,但在朱元璋手中已演变为帝王权术的道具。据《明实录》记载,首批获得铁券的六公二十八侯中,李善长的铁券规格最高:长一尺三寸,宽一尺,用黄金镶嵌 254 字,而徐达的铁券仅长一尺二寸。这种「超规格礼遇」背后,是朱元璋对李善长特殊地位的忌惮 —— 他既需要李善长的治国能力,又恐惧其「萧何式」的威望。
铁券上的「除谋反大逆」六字,成为最致命的伏笔。中国古代律法中的「十恶」之首便是「谋反」,而判定标准全在帝王一念之间。正如汉代周亚夫因「私买甲胄」被诬谋反,唐代长孙无忌因「朋党之争」遭诛,所谓「免死」,不过是帝王赐予的短暂安全感。李善长却未能参透其中玄机,他将铁券供奉在家族祠堂,逢人便说「陛下与我,犹汉高之待萧何」,却忘了刘邦晚年对萧何的猜忌,曾数次试探其忠诚。

四、权力巅峰的迷失:从「吾之萧何」到「跋扈丞相」
(一)文官集团的裂痕
洪武六年(1373 年),南京城的秋雨中,李善长与刘伯温的冲突达到顶点。事情起因于李善长亲信李彬贪腐案,时任御史中丞的刘伯温坚持按律处死,李善长却亲自到御史台说情:「李彬虽有错,然正值春耕,宜缓刑。」刘伯温正色道:「杀李彬如杀吾手,吾必欲除之!」最终李彬被斩于聚宝门外,李善长则在朝堂上公开辱骂:「竖儒安敢乱吾法!」
这场冲突暴露了李善长的致命缺陷:缺乏萧何「功高震主而主不疑」的政治智慧。萧何晚年自污名节以释刘邦之忌,而李善长却在权势巅峰期培植党羽。他推荐的胡惟庸、汪广洋等人占据六部要职,形成「淮西集团」,甚至出现「京官每见李善长,必行大礼,呼为『相父』」的僭越之举。这种「第二权力中心」的存在,触碰了朱元璋最敏感的神经 —— 他在《皇明祖训》中明确写道:「后世子孙不得预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二)皇权与相权的角力
洪武八年(1375 年),李善长因风疾辞官,朱元璋表面上「温言慰留」,实则迅速重组中书省:汪广洋为右丞相,胡惟庸为左丞。这两人都是李善长一手提拔,却在朱元璋的刻意纵容下互相倾轧。史载,胡惟庸曾将汪广洋贬谪海南,后又借「刘基中毒案」诬陷其通倭,最终导致汪广洋被赐死。这种「用而疑之,纵而除之」的权术,既是对李善长势力的拆解,也为后来的「胡惟庸案」埋下伏笔。
李善长虽退居二线,却未能真正淡出权力场。他在定远老家修建府邸,动用卫所士兵 3000 人充当劳役,御史弹劾其「僭越国公规制」,朱元璋却下诏赦免;他的弟弟李存义之子李佑,娶胡惟庸之侄为妻,这种姻亲关系在朱元璋眼中,早已不是简单的「裙带」,而是「结党」的证据链。正如晚年的朱元璋在《大诰》中所言:「李善长虽居家,其心未尝不在朝堂,其耳目未尝不在朕左右。」

五、胡惟庸案的多米诺骨牌:1380-1390 年的死亡倒计时
(一)谋反罪的罗织
洪武十三年(1380 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告发胡惟庸「通倭通虏,谋逆弑君」。在锦衣卫的刑讯下,案件迅速发酵:前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被指「私练甲兵」,已故韩国公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被供出「知其谋而不发」。朱元璋展现出罕见的宽容:陆仲亨、费聚诛三族,李存义父子免死,安置崇明岛。这种「选择性打击」背后,是帝王对李善长的最后试探 —— 如果李善长此时上表谢恩并自请削爵,或许能避免最终悲剧。
但李善长选择了沉默。他或许认为,自己有铁券免死,又与朱家联姻(其子李祺娶临安公主),皇帝终究会念及旧情。这种误判,源于他对洪武朝政治逻辑的误读 —— 当朱元璋在午门设立「登闻鼓」鼓励百姓告官,当《大明律》规定「凡大臣专擅选官者,斩」,种种迹象表明,丞相制度已到终结时刻,而李善长作为最后一任中书省长官,注定成为制度变革的祭品。
(二)借兵事件的导火索
洪武二十三年(1390 年),李善长迎来致命一击。他的亲信丁斌因牵涉胡惟庸案被发配边疆,李善长竟写信给朱元璋,请求「念及旧功,免其一死」。这封信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朱元璋批示:「李善长位居公爵,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更具戏剧性的是,锦衣卫在审讯中「发现」:胡惟庸曾派李善长的亲戚杨文裕游说「公且年老,吾当奉公为帝」,李善长虽拒绝,却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
这段供词的真实性存疑,但在皇权至上的逻辑下,「可能性」已足够构成死罪。四月戊申日,李善长被押至西市,时年 77 岁。据《明史纪事本末》记载,他临刑前展开铁券,只见背面用小字刻着:「所谓免死,除谋反大逆,余若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以报尔功。」原来,朱元璋早就在铁券中埋下伏笔 —— 当他决心清洗功臣时,「谋反」是最便捷的罪名,而铁券本身,不过是帝王恩赐的「死亡通知书」。
六、铁券背后的权力密码:明初功臣集团的覆灭逻辑
李善长的悲剧,是明初皇权与相权冲突的必然结果。从胡惟庸案到蓝玉案,朱元璋用 14 年时间,将功臣集团屠戮殆尽。据统计,洪武年间共有 61 位国公、侯爵被诛杀,存活率不足 10%。这种大规模清洗,本质上是对元朝「家臣政治」的矫枉过正 —— 元代权臣可随意废立皇帝,朱元璋则要建立「乾纲独断」的皇权体制。
铁券制度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微妙角色。它既是帝王笼络功臣的工具,也是皇权至高无上的象征。正如洪武三年赐券时,朱元璋对徐达说:「卿为朕之韩信,当知韩信之死。」这种赤裸裸的威胁,道破了铁券的本质:帝王给予的特权,随时可以收回。李善长的致命错误,在于把「免死」视为法律保障,却忘了在君主专制制度下,最高法律不过是帝王的意志。
七、历史镜像中的权臣宿命:萧何与李善长的对比
当我们将李善长与萧何放在历史天平上称量,会发现惊人的相似与迥异:两人都擅长后勤调度,都在建国后担任丞相,都面临帝王猜忌。但萧何三次自污名节:强占民田以显贪鄙,接受商人贿赂以表胸无大志,甚至在刘邦出征时「遣子孙昆弟能胜兵者悉诣军」以示忠诚。这种「自污保身术」,本质是对皇权的彻底臣服。
李善长却缺乏这种政治敏感。他在《元史》修撰中刻意突出「文治」,在府邸悬挂「致君尧舜上」的条幅,这些举动在朱元璋眼中,都是「挟相权以令天下」的威胁。当萧何战战兢兢地在刘邦面前扮演「庸臣」时,李善长却以「大明萧何」自居,这种认知错位,最终将他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八、余波:铁券制度的历史回响
李善长死后,朱元璋下诏「罢中书省,废丞相制」,中国历史上延续一千五百年的丞相制度就此终结。他在《皇明祖训》中警告子孙:「后世有言更祖制者,以奸臣论。」而丹书铁券,也在永乐朝之后逐渐沦为荣誉象征,不再具有实际法律效力。
1956 年,江苏溧水县出土了一件明代铁券,其文曰:「除逆谋不宥,其余若犯死罪,尔免二死,子免一死。」与李善长的铁券如出一辙。这件文物如今陈列在南京博物院,成为皇权专制的最佳注脚 —— 所谓「免死」,从来不是法律的承诺,而是帝王手中的玩偶。当李善长在刑场上看清铁券上的小字时,他终于明白:在绝对皇权面前,任何功勋、任何特权,都不过是皇帝笔下的蝼蚁。
结语:权力场中的生存法则
李善长的一生,是知识分子与皇权博弈的典型样本。他以「萧何之才」助朱元璋定鼎天下,却未能参透「伴君如伴虎」的千年铁律。在皇权至高无上的封建时代,功臣的最佳结局不是「功高震主」,而是「功成身退」。正如刘伯温在辞官时所写:「霜兔尽、走狗烹;敌国破、谋臣亡」,这既是对汉初历史的回响,也是对明初政局的预判。
今天重读这段历史,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权臣的兴衰,更是专制皇权对人性的异化。李善长的悲剧警示后人:在权力的漩涡中,任何「免死」的承诺都是虚妄,唯有清醒认识权力的本质,保持对制度的敬畏,才能避免重蹈「兔死狗烹」的覆辙。而铁券上的「除谋反大逆」六字,至今仍在历史深处回响,诉说着专制制度下知识分子的无奈与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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