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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副科级还有两年退休,因违法被判刑七年出来后还有养老金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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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4 18:08: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58岁副科级还有两年退休,因违法被判刑七年出来后还有养老金吗?                                                         2021-11-02 18:19                    
                                  58岁副科级还有两年退休,因违法被判刑七年出来后还有养老金吗?离退休年龄只有两年,结果因为晚节不保,违法犯罪了,而且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这是非常遗憾的,相当于自己一生的努力就算白搭了,刑满释放以后由于已经65岁,要领取基本养老金,就必须要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
我国对于退休条件的规定,一是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按照该决定的规定,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该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说,不管是决定前参加工作还是在决定后参加工作,缴费15年都是一个硬条件,这个缴费年限不但包含了实际缴费年限,也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只要实际缴费年限加上视同缴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事业单位的副科级干部已经58岁了,按照年龄来计算,现在被判处有其徒刑7年,刑满释放以后已经65岁。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因过失犯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包括缓刑、拘役、管制等,可以保留公职,也就是不给予开除处分,但这只是针对的过失犯罪;因故意犯罪只要是判处了有期徒刑,包括管制、拘役或是缓刑的都要开除公职;你是判处7年的有期徒刑,不管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都远远超过三年这个界限,所以开除公职是必须的。
国家公职人员的概念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包括六类人员,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也属于其中的一个部分。副科级干部也是干部,也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范畴,判处了有期徒刑七年,只要判决生效纪检监察部分就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这种行政处分就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不管是开除党籍还是开除公职,过去的工作工龄不再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2014年10月之前的工龄已经完全没有了任何用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开始缴纳的养老保险,也就是2014年10月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不会受到开除公职的影响,这个缴费年限是永远存在的,即使是到现在也只有不到7年的时间,而且刑满释放以后已经65岁,在职工养老保险不能一次性补缴的情形下,还要逐年缴费8年左右,到时候已经73岁,这肯定是每有必要再去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
但以后还要三种途径可以和当地社部部门探讨,也许还有一定的希望。一是以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是从1996年开始试点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如果你是属于试点期间一直缴纳的养老保险,这种试点的时间如果持续到了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实施养老保险缴费制度,那么可以探讨在2014年10月之前,试点阶段缴纳的养老保险,作为实际缴费年限,那么你的实际缴费年限就可能会超过15年,这种情形下刑满释放以后在办理退休还是有希望的,同时还缴纳了几年的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也是存在的。

二是以前试点阶段缴纳的养老保险,按照现在的处理方式,在中人办理退休时基本上是按照视同缴费年限来处理的,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是转入职业年金账户,或是退还给本人,但像你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仅仅是退还个人账户给本人这是没有意义的,由于当时的缴费基数比较低,所以个人账户余额也不会很高。如果不采用退还给本人而是采取计算计算实际缴费年限的办法,这才是对你今后办理退休希望所在。
三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补足不足年限,按照当地最高的缴费标准来补缴,今后养老金还是基本上能够养老的,当然这是7年以后的事情的了。

综上所述,在即将办理退休的前两年,出现你这种比较特殊的情形,在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是非常少见的。但是事情已经出来了,自己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自己也只能承担相应的后果。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今后的无法办理退休,无法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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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1-29 02:53:41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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