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能亮丨老有所养,商业养老保险亟待升级 2020-01-03 12:57:03政能亮 文丨特约评论员 张军波
“基本养老金主要作用是保基本。许多发达国家都在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作为养老的重要支撑和来源。我们国家也要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优化养老保险结构,让老年人生活水平随着社会发展逐步改善提高。”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12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以公平竞争促进保险业升级。
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中国业已步入“少子老龄化”社会(出生率不断下降,就业人口比例越来越小),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5亿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2018年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8—2022》显示,2018年全国将由超过2个缴费者来赡养1个退休者,到2022年则不到2个缴费者赡养1个退休者。2019年,该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预测,到2028年,中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可能会首次出现负数;而累计结余到2027年有望达到峰值6.99万亿元,然后开始下降,到2035年有耗尽累计结余的可能性。
若按照该《报告》预测的速度,未等“80后”退休,养老金就会枯竭。
“未富先老”引人深思,而提供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迫在眉睫。这两年来,决策层体认到: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可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有利于适应人口老龄化和就业形态新变化,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
早在2017年6月21日,国常会就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措施: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积极提供企业和职业年金计划产品和服务;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可靠运营,实现保值和合理回报。
2019年9月11日举行的国常会部署:发展医养保险,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2019年的最后一次国常会决定:借鉴国际经验,支持开发多样化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和适应60岁以上老人需求的医疗、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大力提升商业保险产品和服务质量。鼓励保险机构适应消费者需求,提供涵盖医疗、照护、生育等多领域的综合性保险产品,逐步将医疗新技术、新产品等纳入健康保险。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的保险产品。
放眼整个世界,近几十年来,各国都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方面发力。1994年,世界银行发布的《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提出“三支柱”养老金改革模式:“第一支柱”指公共支柱,即由政府主导强制实施、覆盖全体公民的养老体系;“第二支柱”是企业补充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个人自愿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
世界银行关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目标,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具有引领价值。
人口老龄化,是包括中日韩在内的许多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中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日本是三国中进入老龄化社会最早、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最高的国家;而韩国2018年总和出生率降至0.98,成为全球生育率最低国。
前车可鉴。日本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运行中的逻辑,为中国提供启示。日本养老保险金的形式主要有三:一是国民养老金,处于法定年龄段的国民均须加入国民养老金;二是与收入关联的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企业雇员和公务员等依据不同身份分别加入厚生养老金和共济养老金;三是不同类型的企业养老金和商业养老金,企业与个人可自由选择。
在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方面,日本保险公司不遗余力。全球500强名单中,日本多家保险公司上榜。日本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管也越发严格,尤其是把监管重心置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上,要求保险公司将所从事的业务内容、财务状况等公之于众,进而消解公众对保险公司的疑虑。
眼下,中国基本养老金在养老保险体系中“一支独大”,在可持续性方面存在风险;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起步晚且发展慢;包括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第三支柱占比过小,步履蹒跚。
中国银保监会方面也体认到,商业养老保险前行之路充满坎坷:一是行业发展基础薄弱。人口死亡率、疾病发生的基础性数据匮乏,影响了风险定价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行业在商业养老保险风险管控、投资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不足。三是行业整体创新能力亟待加强,产品同质化严重,物美价廉的产品如凤毛麟角。四是经营人才力量单薄,商业养老保险需大量的精算、风控、投资等专业人才。
前路漫漫,也意味商业养老保险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开放、强化养老保险基础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势在必行。保险行业须提升精算水平和风控能力,通过细分市场、产品创新,为老年人群提供价格亲民、更加多元、更具个性的保险产品。唯有这样,“最美不过夕阳红,温馨又从容”的歌词,才不会在现实中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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