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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微信、京东互联网存款产品全军覆没!央行:属非法金融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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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3 04:48: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支付宝、微信、京东互联网存款产品全军覆没!央行:属非法金融活动                                                         2020-12-21 15:01                    

突然,支付宝、微信再也不能存款了!为什么不可以?央行官员权威解读来了  

日前,支付宝针对未持有互联网存款的用户,在理财页面对银行存款产品进行了下线处理。
仅隔一天,又有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陆续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京东金融、度小满平台对互联网存款产品进行处理。同时,腾讯理财通的稳健理财中不再有银行产品这一选项。
京东金融、度小满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经查询,记者在度小满平台上未发现互联网存款产品的身影。而在前一天,度小满平台上仍有大量的该产品可供购买。
度小满方面表示,会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拥抱监管,坚持合规经营。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目前已下架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产品下架后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会根据监管政策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业务。
在京东金融平台上,记者点击银行精选,产品界面中目前只有储蓄存款利率4.3%、5年期、每3个月派息的北京中关村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产品,该产品虽未下架但是已经售罄无法继续购买。
就在前一天,记者登录京东金融平台时,包括亿联银行、蓝海银行、振兴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互联网存款产品均在销售。

京东金融平台19日(左)和20日相关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与蚂蚁集团和度小满不同,京东金融并未对购买、持有的用户群开设入口通道。在京东金融平台上,持有互联网存款产品的用户依然无法购买互联网产品。
京东金融回复称,当前,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关注,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并已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稳妥有序调整:相关产品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京东金融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认真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19日,记者在腾讯理财通平台上稳健理财中的银行产品中均未发现互联网存款产品的身影。而在20日,腾讯理财通平台上稳健理财的分类变为货币类、债基类、保险类和券商类,不再有银行产品这一分类。

腾讯理财通19日(左)和20日相关情况
银行官微仍有互联网存款身影
实际上,一直以来,互联网金融平台中主要的互联网存款来自于民营银行以及地方城商行、农商行。无疑,对于没有线下营业点优势的地方银行和民营银行而言,在各大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为它们赚足了流量。
天风证券首席分析师廖志明曾对微众银行的智能存款进行分析时称,没有线下运营网点,但坐拥腾讯的巨额流量,微众银行的存款增长只能依托特色产品——“智能存款+”产生。
虽然微众银行在2018年末下架了智能存款,但是这种模式却被不少没有流量、没有线下优势的银行所模仿。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题为《线上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的文章中指出,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存款营销行为。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吸收存款。此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客户购买存款产品提供了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从实质上看是一种营销行为。
记者注意到,互联网金融平台虽然下架了各大银行互联网存款产品,但是在多家银行的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上仍能看到互联网存款的身影。

实际上,随着互联网存款的兴起,地方法人银行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中小银行吸收互联网存款突破了传统渠道的空间限制,从资金来源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与立足于当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存在偏差。
互联网存款不受地域限制的特有属性,也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
孙天琦在文中表示,互联网平台存款是伴随互联网金融、平台经济发展出现的银行开展负债业务的新东西。对于这类传统金融的新业务模式要深入研究,需要明确该业务准入条件、风险管理等要求,根据监管评级、经营情况、资本金及风险管理能力等设定业务门槛及业务规模上限,尤其需要明确哪类银行不能做该类业务。同时,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研究滥用存款保险50万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的应对之策。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类行为。研究线上挤兑与线下挤兑的不同特征和处置预案。
此外,互联网存款产品的兴起与其自身门槛低、利率高、流动性强的特性有关。而这种特性对于银行而言并非好事。
孙天琦指出,还有部分高风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有的占存款的比例已达70%。这些高风险机构自身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互联网平台存款占比过高进一步增加了其负债资金的不稳定性。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无论是智能存款还是其他高成本的负债存款,本质上都是高息揽储。目前,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背景下,银行必须下调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而中小银行是服务实体经济、小微企业的主体力量,要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利率必须要从银行资金成本考虑。监管叫停智能存款这种高息揽储模式最根本的目的还是通过降低银行负债端成本传导至银行贷款利率,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金融风险,遏制商业银行的存款恶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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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腾讯、百度全部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后,京东跟进
观察者网·大橘财经讯(文/吕栋 编辑/庄怡)“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
12月20日,观察者网注意到,继支付宝、度小满金融、腾讯理财通后,京东金融也已对互联网存款业务做出调整。截止目前,大部分头部平台均已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京东金融方面今天向观察者网表示,当前,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关注,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并已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稳妥有序地调整:相关产品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未来,京东金融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认真落实。”
观察者网登陆京东金融APP发现,“银行精选”业务已下线。
在此之前,与京东金融合作的银行约有20-30家,基本上都是民营银行及小型城商行,存款产品期限三个月至五年不等。其中,三个月期限的存款利率大多为1.65%,五年期产品则最高可至4.875%。
产品介绍中,则突出介绍“50元起购”的投资门槛,以及“50万内100%赔付”这一存款保险保障的金额上限。与这些银行官网公示的存款利率相比,互联网平台上的存款产品,利率高出10-150个基点不等。

京东金融APP截图
最近两年,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开始联合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存款产品,支付宝、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腾讯理财通、携程金融等平台相继上线定存业务。
但该模式引发一定争议,监管方面近期对此也多次发声。
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发表演讲指出:
“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这番讲话被市场认为具有监管指向性意义。
12月18日,蚂蚁集团表示,根据监管部门规范要求,该公司主动下架平台上所有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持有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随后,度小满金融、腾讯理财通、携程金融等平台也跟进全部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目前我们已启动平台上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处理工作,产品下架后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我们会根据监管政策的要求,不断完善相关业务。”度小满方面称。
不过,观察者网注意到,陆金所、360你财富、滴滴金融平台上仍在销售互联网存款产品。

滴滴金融APP截图
市场相关人士认为,更多其他公司跟进下架互联网存款业务只是时间问题。这或许意味着互联网存款产品在监管政策进一步明确前,难再有增量产品出现。
路透社报道,一位国有大行个金部门人士透露,国有大行此前亦有与互联网开展过此类合作,不过占比很小并非主力,更多是想跟市场的最新业态保持联接避免落伍;此类业务主要还是揽储很困难的小银行在做。
“目前监管部门尚未出台政策明确规定这块业务不能做。”该人士称。
市场上有观点认为,此次各家平台调整互联网存款产品并非是在明确的监管政策落地后被动调整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与监管良性互动后主动拆弹,压缩风险的行为。

360你财富APP截图
日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会议强调,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健全数字规则。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3天,互联网存款产品全军覆没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银行存款产品或迎来严监管。
20日,继蚂蚁集团之后,百度度小满、京东金融、腾讯理财通、滴滴金融、中国平安旗下陆金所等平台相继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平台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20日,京东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App的存款产品已经下架。
页面显示,滴滴金融的银行甄选一款产品都没有。滴滴金融称,目前滴滴理财已停止新增银行存款产品,新客已不能购买银行存款类产品。我们密切关注,坚决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引,有步骤、有秩序地调整存量用户,严格落实监管政策。

陆金所app也显示下架,陆金所回应称,为响应互联网存款行业相关监管精神,陆金所平台已停止上架新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已购买产品不受影响,将持续密切关注监管动态,并严格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

京东金融也在20日下架了相关产品。京东金融回应表示,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关注,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并已对存量客户和业务进行稳妥有序地调整:相关产品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未来,京东金融将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和指导意见,认真落实。

另外,在19日的时候,百度旗下度小满、腾讯理财通也下架了互联网存款产品。
度小满回应表示,已启动平台上互联网存款产品下架处理工作,产品下架后将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已购买相关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度小满会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拥抱监管。未来,度小满会不断完善相关业务。

此前在12月18日上午,理财通直销银行销售专区曾推荐了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的存款产品,七日年化收益率为3.0-3.3%,而晚上该页面则显示“更多产品正在路上”。

至此,几乎所有互联网巨头App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都消失了。包括:蚂蚁集团的支付宝、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携程金融APP、京东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
为什么近期主要互联网金融平台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储蓄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除储蓄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储蓄业务。”那么,什么是储蓄机构呢?《条例》第二条明确: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也就说,只有银行和信用社等才能办理储蓄业务。
根据《澎湃新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研究员董希淼解释,在互联网存款业务链条中,互联网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起到引流、导流作用;存款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平台是否涉嫌违规办理储蓄业务,需要金融管理部门认定。如果从严格意义上讲,互联网平台并非《条例》规定的储蓄机构,不能办理储蓄业务。
此外,今年来监管层频繁加码对存款业务的调整,以限制银行为揽储推出创新存款产品。
今年3月,央行再次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
12月14日,六大行齐发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可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产品,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按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是银行为了吸引存款推出,其收益是根据存款时间分段计算利率。长期以来,靠档计息的存款产品都被当作是银行的“吸储利器”。而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在六大行里的这类存款,如果提前支取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其实,早在一年前,监管部门以窗口指导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叫停靠档计息的定期存款,并要求在2020年末之前,相关存款产品压缩至零;大额存单提前支取规则亦将适用该规定。而如今,清理大限将至。
央行金融稳定局二度发声
“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12月15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的流动性特点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
这已是孙天琦近期第二次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的发声。
11月13日,孙天琦发布《线上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的署名文章,指出了互联网存款存在的种种问题和风险,并提出了监管思路。
孙天琦总结了监管关注的主要问题:
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存款营销行为;
地方法人银行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
有意突出存款保险保障的宣传,歪曲了利率溢价机制;
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特有属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
据官方统计,目前11家头部平台上展示的银行,涉及存款在售的银行50多家,绝大部分为中小银行。
12月15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发表主题为《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续)》的演讲。
孙天琦介绍,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很多消费者也非常便利地享受到了存款服务。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通过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全部为个人定期存款,以3年、5年期为主,3年期利率最高为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上限。近半数产品的起存金额仅50元,且均可提前随时支取。
该模式下,客户在某平台上多家银行的数十种存款产品中选中A银行产品,只需点击平台页面的“立即存入”按键,即跳转至A银行II类电子账户的开通页面。客户首次在该平台开立电子账户,需绑定本人B银行Ⅰ类账户银行卡、上传身份证照片和完成人脸识别。后续客户在该平台开立其他银行电子账户时,无需再进行绑定银行卡和上传身份证照片的操作,只需人脸识别即可。完成账户开立后,点击“充值”或“确认存入”按键,资金即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或人民银行转账系统,从绑定的B银行转入A银行的II类账户中购买存款产品。整个流程仅需几分钟,简便快捷。
“目前,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的银行主要为地方中小银行甚至村镇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部分银行存款规模得以快速增长,有的平台存款规模占其各项存款比重达83%。其中,异地存款占绝大部分。部分中小银行依靠平台存款弥补了流动性缺口,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同业融资。”孙天琦指出。
具体来说,孙天琦给出七条监管建议:
一是明确银行准入资质和标准;
二是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银行吸收存款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是针对新业务模式的新特征,完善审慎监管指标和有关规则;
四是严格规范互联网、APP等数字平台涉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各类行为;
五是完善存款保险偿付规则,避免金融机构滥用存款保险法定偿付标准、搞资金价格竞争;
六是严禁平台对存款“集中比价—竞价”;七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准入门槛,促进有效竞争和稳健的金融创新。
监管降至?或不会“一刀切”
根据《财联社》,多个独立信源向记者透露,相关监管政策或将于近期发布,从目前监管的态度来看,不会对互联网存款产品“一刀切”,这也是为了防范一些过度依赖这种揽储方式的银行出现流动性风险。
与此同时,多位专家学者认为,监管思路应避免“一刀切”,考虑“分层监管”,按照所涉及风险高低进行监管,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可为中小银行留出揽储渠道。
浙江大学金融硕士学术主任陈弘益也表示,互联网存款利率如果明显超出市场行情,则将有可能造成金融系统的不稳定,这才是真正需要监管的部分。他认为,互联网存款能够成功,不仅是因为高利率而已,其直观便利的操作,更能够受到年轻用户的青睐。
最后关口?有银行抓紧时间揽储
“如果监管进一步趋严,可能会对一些严重依赖互联网存款的银行影响较大。”一位银行业内知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一些在揽储方面压力不大的银行在监管政策没有特别明晰之前选择观望,但一些在年底存款压力较大的银行则选择在当下多发产品,尽可能多多揽储。
一家在互联网平台有存款产品的银行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互联网存款确实带动了银行存款的上涨,快速补充银行存款,而银行也没有其他更多更好的揽储渠道。
近年来,一些中小银行逐渐开始转战互联网渠道销售自家的存款产品。财联社记者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看到,目前仍在销售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主要以地方城商行、民营银行为主。这些银行普遍线下网点较少,揽储渠道受限,所以更愿意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吸储。
不过,一些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推出的存款产品利率较高,甚至略高于其银行官网挂出的存款利率。财联社记者发现,北京中关村银行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5年期的存款利率为4.875%,但在其官网上公示的5年期整存整取的执行存款利率仅为4.40%。

在高收益之下,加上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加持,操作便捷的互联网存款逐渐在近年来成为网红产品。在已披露业绩的银行中,无一例外在去年出现了存款总量的大幅上涨。一些银行在2018年存款曾出现负增长,但随后的2019年年报中,存款则出现了20%左右的上涨。
对银行影响几何?
根据北京商报11月的一篇报道,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推荐的银行存款多为中小银行产品,而这其中,民营银行的产品更是占据“C位”,被主要推荐。以京东金融上推荐的银行存款产品为例,全国19家民营银行中,10家有产品在该平台销售,1家产品售罄,4家显示产品在路上。
为了揽储,民营银行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利息也给得较高。
据证券日报近期的一篇报道,不少民营银行推出的存款产品收益最高可达近5%,部分平台为揽客在收益补贴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其补贴的收益率甚至达到了6%,使得平台销售部分产品1个月年化收益率可达7%以上。
为什么民营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青睐于在第三方平台上推出互联网存款产品?
董希淼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互联网存款业务等出现,固然有银行片面追求市场份额、盲目扩大存款规模等因素,但推出上述新型存款产品和业务的银行多为中小银行,这更多反映出中小银行负债来源狭窄、负债成本高企的窘境。
董希淼表示,中小银行资本实力较弱、负债受限较多,影响其信贷投放能力,不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小微企业。资本补充是增强风险抵御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支持它们引进合格股东进行增资扩股,支持发行新型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董希淼还建议修订现行相关办法,为更多的中小银行(如一些民营银行)尽快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和通过发行金融债获得资金来源提供便利,缓解负债来源单一等问题。同时,应进一步深化存款利率市场化,实施差别化政策,在市场利率自律机制之下允许中小银行采取更有弹性的存款利率浮动空间。对互联网银行,对其通过互联网渠道吸收存款应给予差别化的支持。
互联网存款被指“属非法金融活动”
近两年来,部分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
据了解,通过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全部为个人定期存款,以3年、5年期为主,3年期利率最高为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上限。近半数产品的起存金额仅50元,且均可提前随时支取。
目前,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的银行主要为地方中小银行甚至村镇银行,借助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部分银行存款规模得以快速增长,有的平台存款规模占其各项存款比重达83%。
“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带来新课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12月15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中新社发 杨明静 摄 图片来源:CNSPHOTO
孙天琦称,平台已成为银行网点服务的线上延伸,这类平台没有相关业务的金融牌照,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实质是 “无照驾驶”开展金融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
“一些中小银行以高利率在互联网平台揽储,并向平台支付‘导流费’,进一步推升其负债端资金成本,将刺激银行寻求高收益资产,将资金投向高风险领域。长期看,对互联网平台存款依赖度较高的中小银行的资产质量也将面临考验。”孙天琦说。
本文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中国新闻网、观察者网、中国基金报、澎湃新闻、财联社、国际金融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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