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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优待政策密集出台,他们值得尊崇与荣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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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31 03:22: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退伍军人优待政策密集出台,他们值得尊崇与荣光!
2019年03月28日 17:42:47
来源:红星互助


一日当过兵,终身是战士。在中国,每24人就有1名退役军人。穿上军装,他们守家卫国;脱下军装,他们仍为人民舍生忘死……他们,就是5700多万退役军人。

解决军人后顾之忧,是军队现代化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一系列新政新举密集出台,给退役军人带来更多的获得感、荣誉感。
今天我们为大家盘点这些暖心措施——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大楼
5700多万退役军人有了“娘家”
退役军人事务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退役军人5700多万,并以每年几十万的速度递增。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来啦
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将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工作,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草案;制定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同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
退役士兵安置有了新政策
2018年7月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10个部门联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结合新时代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了一些新政策。
在安置指标上,提出“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要按照本企业全系统新招录职工数量的5%核定年度接收计划”这个硬性要求。
在统筹层级上,明确县级安排任务重、由市级统筹安排仍有困难的,可由省级统筹调剂安排,进一步加大安置工作的统筹力度。
在保险接续上,明确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安置地政府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解决了退役士兵保险接不上续的问题。
在安置地选择上,进一步放宽限制,提出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在就业方式上,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与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部还将探索建立“直通车”式安置方式。拓宽安置渠道,发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士兵主渠道作用。推进安置地政策改革,制定鼓励退役军人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和县乡基层安置的政策措施。
此外,民政部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梳理出来以后,按照已有的政策一一对应,凡是没有落实的都坚决要求落实,启动“清零行动”,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部分退役军人补助标准再提高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2018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时间由10月1日提前到8月1日,平均提高幅度10%。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中央财政最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022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烈士老年子女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5元。保障经费从1981年的169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463亿元,实现了由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向提高生活质量转变。
退役士兵可接受免费培训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政策。
在教育培训方面:士兵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自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19年共在455所院校安排5000个专项招生计划。
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安置
2018年“八一”前后,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就退役军人安置渠道、就业方式、保障服务等送出新礼包。
作为拓宽就业渠道的主要方面之一,公务员招考将加大对退役军人的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各地特别是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渠道。
同时,政府鼓励企业招用退役军人。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对退役军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此外,国家还为退役军人探索新的就业渠道。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在强化就业服务方面,国家明确退役军人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优先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同时要求搞好后续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跟踪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并提供必要服务。
为退役军人创业铺路搭桥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的优惠优待。如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各地可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税收优惠。据了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在研究完善中。
国家还将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资源,改善退役军人知识结构、提升退役军人能力素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
国务院前不久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中,多项具体内容也涉及退役军人,如以包括退役军人在内的群体为重点,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实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创业创新能力。

所有退役军人家庭五一前将挂光荣牌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作出规范和安排部署。此次悬挂光荣牌,扩大了悬挂范围,由原来主要为义务兵家庭和烈属悬挂光荣牌,扩展为家人参过军的家庭悬挂。对光荣牌样式进行规范,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设计和监制。要求悬挂的时候举行俭朴隆重热烈的仪式。
按照部署要求,各地区要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为既有全部对象悬挂光荣牌的任务,同时,要求各地区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本地实际,视情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形成多种优待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新模式。
军人出行“依法优先”
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军人通过铁路出行“依法优先”工作,在铁路车站购票、候车时可按规定享受“军人依法优先”服务,军人乘坐火车出行将更加顺畅便捷。
一年来,北京、上海、广州、郑州、西安等各地主要高铁站为保障军人在铁路交通出行中依法优先,专门开设“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增设军人优先购票窗口,还根据重点时段、工作任务划设军人专用候车区,满足军人集中出行需求。
此外,为解决陆军广大官兵及亲属探亲休假、外出远行、看病就医的交通中转问题,健全完善军人福利保障机制,陆军专门下发通知,依托现有招接待机构建立交通中转站,为官兵及亲属提供经济便捷的中转保障服务。
信息采集有条不紊地开展
2018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部署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信息档案,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于2019年4月底完成。采集内容包括采集对象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12月1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对信息采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
通过信息采集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目前,各地信息采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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