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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的“幸福论”是什么?他是如何定义幸福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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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3 07:01: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柏拉图的“幸福论”是什么?他是如何定义幸福的?          2022-08-21 10:34                                       

               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善(善本身、善的共相、善的理念),基本还属于知识的对象。苏格拉底认为对善本身有了知识,才有美德可言;柏拉图也认为“善的理念”是可知世界最高的等级。亚里士多德尽管也继承了他们的理性主义,强调最高的善是理性,但是思路有了很大的转变。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更注重形式的方面,而亚里士多德则更注重目的、质料的方面。具体说来,苏格拉底。柏拉图把善主要看成了一个认知的对象,认为认识到了这个对象,既有了真理也有了德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却不是这样看问题,他把善看做实践的对象,即看成隐藏在事物中的内在目的。这实际上继承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关于目的论的思想。事物符合其内在目的就是“好”(善),不符合其内在目的就是不好,所以亚里士多德善的学说和目的论联系得更紧密。

首先,亚里士多德通过区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批评了主知论的善恶观。他认为人有理智品德和伦理品德。理智品德和真相连,是求真的品德,相当于现在讲的认识;伦理品德则和善相联系,是求善的品德,相当于道德。这样,亚里士多德就将“善”作为认知的对象转向了作为实践理性的目的,或者说是人生活所追求的好的目标、好的结果。人追求的好的结果就是好的生活,也就是幸福。亚里士多德说,“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但是,其目的的表现各不相同,最主要的差别是:有些目的是主要的,有些则是从属的;有目的些是内在的,有些目的是外在的。外在的目的从属于内在的目的,低级的目的从属于高级的目的,那么有没有某种最高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最高的目的是自身就是目的的目的(不以其他目的为目的),一切其他事物都为了它,而它不为其他事物,这样的目的就是最高的,也就是至善。“如若在实践中确有某种为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而一切其他事情都要为着它……那么,不言而喻,这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这个最高的善以前在苏格拉底、柏拉图那里主要是理论理性的对象(善的共相或善的理念),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它是实践理性的对象,具体说是伦理和政治学的对象。
亚里士多德将这种自足目的的实现作为最高的善称为“幸福”。他说:“既然一切知识、一切抉择都是追求某种善,那么政治学所要得到的目的是什么呢?行为所能达到的一切善的顶点又是什么呢?从名称上说,几乎大多数人都会同意这是幸福,不论是一般大众,还是个别出人头地的人物都说:生活优裕、行为良好就是幸福。”这样就形成了亚里士多德“幸福论”的善观念。
从上面的论述看,亚里士多德选择“幸福”为善是基于大众对于幸福的理解之上的。因为一般人看来,幸福就是生活实践的最终目的,换句话说,生活中一切其他的目的都是为了求幸福,而幸福不会成为其他目的的手段,所以幸福是自足的。亚里士多德也用“自足”来说明幸福:“我们现在主张自足就是无待而有,它使生活变得愉快,不感匮乏。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幸福。它是一切事物中的最高选择,我们不能将它与其他的善事相混同。”

但是具体看来,由于目的是多样的,幸福也是多样的,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也多种多样。那么什么是最高的(真正的)幸福呢?亚里士多德有一个目的论的标准,那就是只有最高目的——自身目的实现才是最高幸福。“只有那由自身而被选取,而永不为他物的目的才是最后的。看起来,只有这个东西才有资格作为幸福,我们为了它本身而选取它,而永远不是因为其他别的什么。”而最高目的即自身是目的的目的对人来说只有理性。理性出于人的内在本性,同时又是最高本性,它也就是人的最高目的。当然,就人作为整个宇宙的最高环节说,它也是宇宙的最高目的。
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专门研究了理性与最高善(最高目的)的问题,他认为,人的其他能力如知识、感觉、意见、理解等都要追求外在的对象,但是理性却是以自身为对象的。所以,理性以自身为追求的目的,是自满自足的。亚里士多德将其把握为形式的形式——神,当然,就形式因也就是目的因和动力因说,它也是第一推动力和最后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这是从本体论角度说理性是神,是目的本身,是至善,但是落脚到人身上,人只是一个不纯粹的理性存在者。从灵魂的角度说,人有植物(营养)灵魂、动物(感觉)灵魂、理性灵魂,前两个是非理性的灵魂,落脚到人心的功能上就是感情、欲望、理性。如果理性是自足的,本身就是目的,那么最高的善——幸福就应该出自人的最高本性即理性。但是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不同,它总是感情、欲望的活动,幸福也总是感情的满足(快乐),欲望、目的的达成。所以,在实践中感情、欲望的因素是不可避免的,这样,亚里士多德就把幸福进一步解释成以理性来统摄感情、欲望的过程,即过一种理性的生活。由于理性进一步在实践中表现为“德性”,所以在实践中幸福也就是过一种德性的生活。
过理性的(德性的)生活并不是排斥情感和欲望,而是让理性指导感情欲望,或者说是让感情欲望分有理性。这样,在理性的统摄下,达到一种情感、欲望和理性的平衡、和谐关系。

在这里,他批评单纯强调感官快乐为幸福和善的观点。因为非理性的灵魂——情感和欲望,本身并没有善恶之分,但是,它们如果脱离了理性的指导,就会成为恶的根源。“人类的恶德就在他那漫无止境的贪心,……就是这样永不知满足。人类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而许多人正是终身营营,力求填充自己的欲壑。”由此看,恶实际上是因为打破了情感意志和理性的平衡关系,以情欲代替人的实践的最高本性,变成了实践的指导原则。同时亚里士多德也批评仅仅强调理性而忽视情感欲望的理性主义者。这些人走向了快乐主义的反面,主张情欲是恶的,主张绝情去欲,片面高扬理性的独立性,甚至认为单凭理性的知识就可以达到德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总是和情欲连在一起的,所以它总是某种“快乐”。甚至身体上的健康满足,这些都是幸福的基本条件,是实现善的前提。“一个完全合乎德性而现实活动着,并拥有充分的外在善的人,难道不能称之为幸福吗?还必须加上,他不是短时间的,而注定终生如此生活,直到末日的到来。”从这里看,德性、肉体上幸福和情欲的满足、以及它们的长久持存,就是现实的幸福,也就是善。我们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此说已经有了以后康德所指的至善的含义,将幸福看成是德行和幸福的统一的内在一体化的东西了。

理性、情感、欲望的和谐统一,在现实的实践活动中也是中道:“我们首先注意,过度与不及,均足以败坏德行。试以我们可见的事情来说明我们所不可见的道德。例如关于体力和健康的情形:运动太多和太少,同样的损伤体力,饮食过多与过少,同样的损伤健康;唯有适度可以产生 、增进、保持体力和健康。“一个完全合乎德性而现实活动着,并拥有充分的外在善的人,难道不能称之为幸福吗?还必须加上,他不是短时间的,而注定终生如此生活,指导末日的到来。”
节制,勇敢,以及其他的德性,也正是这样。一个畏首畏尾、退缩不前、永不能应事的人,可以变为懦夫;同时,一个无所畏惧、敢冒一切危险的人,则可以变为莽夫。一个纵情恣乐、毫无节制的人,会变为放荡的人;一个像乡下人一样、忌避一切快乐的人,会变为麻木不仁。所以过度与不及都损伤节制和勇敢,惟适度可以保全之。”中道就是适度,与此相反的是不适度,包括过与不及。它对于理解善和幸福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快乐是有益健康的,也是幸福的,但是如果快乐失去了度,“做得过少或过多,就不再健康了,”这就往往转化为恶。由此看,中道在实现现实的善的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亚里士多德探讨善和幸福,基本上是在人的社会伦理生活范围内进行的,所以他认为善即幸福的问题实际上是伦理学、政治学探讨的问题。但是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在城邦中所实现的现实的善、现实的幸福却总是与幸福和善的完满状态有一定差距。完满的幸福和善自身是无条件的目的,是不假外求的,前面我们分析过,只有理性本身才是这样的自身目的。现实中的善或幸福总是有条件的。
所以,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最后(第十卷)提出了最高的幸福、至善状态就是思辨或沉思活动。他论证说,任何具体的快乐总是有条件的,都不能达到纯粹的快乐,而快乐中最纯粹的应该是“游戏”,但是游戏表面上是为快乐而快乐,但实际上是为了消遣、休息,所以它也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具有手段性。现实中的德性如实行正义、勇敢、节制等等,它们也不是无条件的,比如“公正的人还需要一个其公正行为的承受着和协同者。
节制的人和勇敢的人以及其他的人,每个人都是这样。”又比如,“一个自由人需要金钱去从事自由活动,一个公正的人也需要这东西进行报偿(因为意愿是看不见的,一个不公正的人,也可以装作公正)。……实践需要很多条件,而所行的事业越是伟大和高尚所需要的也就越多。”所以,现实中达到的幸福总是有条件的,但是思辨活动却对此一无所需。这样,形而上学的沉思或思辨就成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至福”或“至善”。他说:“这是一种高于人的生活,我们不是作为人而过这种生活,而是作为我们之中的神。”在这里我们见到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与神学联系的至善。在《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就将理性和至善联系起来,认为理性是最高目的,而《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又将纯粹理性的沉思看做最高的幸福、最完满的善,这两处实际上相互呼应,构成了亚里士多德至善理论的最高点。

综合上述,亚里士多德“幸福论”的善理论,是对苏格拉底主知论以及柏拉图超验形而上学的一种矫正。一方面,它主张善不是知识对象,而是实践理性的对象和目的,认为善是理性统摄情感欲望构成的平衡统一体,这矫正了将善和德性归结为单纯知识的片面性;另一方面,他也批评了善理念说,试图在现实的伦理生活中探讨善,而不是将善归结为某种超验的决定者。但是,亚里士多德最后仍然像柏拉图一样,在追求真正符合最高目的的至善、至福时,把它归结到了纯粹的理性,并且把至善的状态归结到了纯理性的思辨和沉思。从这个意义看,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把至善通过目的论的步骤绝对化了。可以说,以后的神学理论,在教父哲学时期主要继承了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的至善学说,而到经院哲学时期,则主要继承了亚里士多德的神学理论。
关于至善的含义方面,亚里士多德在基本含义“好的”基础上,更为强调了善的“快乐”、“幸福”、“目的本身”、“和谐中道”等等意义,应该说进一步丰富了善的内涵。特别是他关于善是内在目的、自足目的的想法,对后世有极为强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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