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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不用争了!新规:明年起,父母的房子统统“这样”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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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5 17:04: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继承权”不用争了!新规:明年起,父母的房子统统“这样”处理                                                         2022-12-04 08:08                                       

            我们都知道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世界也在新老生命的交替中不断迭代更新,而其中就涉及到后人对于前人财产的继承问题。在多数人看来,老一辈的人去世后,他们遗留的财产就是默认留给子女,但现实情况远比想象的复杂。
对于一些不懂孝道的子女来说,其父母并不愿意将遗产留给他们。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在制定相关规定的时候也做了审慎的考量。据了解从明年起,“继承权”将迎来新规。

那么具体都有哪些新的规定呢?
一、遗产的归属有变
据了解,在即将颁布的新的继承权法案中,会将有资格继承遗产的对象身份范围进一步打开。具体来说,就是继承者即使与订立遗嘱的逝者即使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只属于旁系亲属,也将有权按照遗嘱嘱托继承逝者的遗产。为什么会有这么一项规定呢?

其实我们平时能从各种新闻媒体上、身边发生的事情中了解到不少因为赡养老人、遗产分配的问题而引发的家庭纠纷,甚至是家庭悲剧。其根源无外乎子女之间在照顾老人上有矛盾,或者干脆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但却垂涎老人的遗产,只想将其占为己有。
而真正在老人生病时床前照顾,直到入土为安的,可能是自己的某位亲戚。所以老人们自然也就对于自私自利的子女寒了心,并不愿意将财产留给没良心的子女。而是愿意留给真正照顾自己的人,即使对方是和自己没直接血缘关系的旁人。

可以说这项扩大继承者身份范围的规定,不仅非常贴合实际情况,也能引人发醒。一方面能够让真正付出的人得到应有的回馈,让逝者心安如愿,一方面也能给一些不懂孝道的子女敲响警钟,让他们明白不孝顺父母、自私自利的结局是什么。
此外,这项规定也有解决利于独身老人的赡养问题。毕竟社会中也有不少老人生前独自生活,无儿无女,这样可以激励亲属好好照顾其晚年生活。

除了这一点,还有什么新规定需要我们注意?
二、立遗嘱的方式有变
按照以前的规矩,立遗嘱是需要经过公证处做公证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实际情况中,让订立遗嘱的人跑公证处是比较有难度的。要立遗嘱的人往往也多半是处在身患重症、行动不便,甚至命在旦夕的情况中。对于他们而言,下地走路都很困难,去公证机构就更是奢望了。

所以为了让做遗嘱公证的程序走得更简便,新规明确在立遗嘱时可以选择录影或者打印的方式。不过如果不是在公证处,在立遗嘱时需要至少有两位公证人在一旁做证明。同时需要所有公证人签署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这样做的目的也是显而易见,为了能够保证订立遗嘱的公平有效,以免有什么时间或者空间上的纰漏,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篡改或造假的余地。值得一提的还有,这次新规还增加了可以修改遗嘱的宽恕期。

因为有些人为了能让遗产得到更好的分配,会在自己身强体健的时候就订立遗嘱。但后期会因为一些变化或意外而改变自己当初的想法,想要修改自己当初的遗嘱内容。所谓宽恕期就是允许遗嘱被当事人进行修改的期限。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为什么会出台这些有关继承权的新规呢?

三、带给我们的思考
每项出台的新规,其实都是基于对订立遗嘱者权利和利益的保护。更引发了全社会对孝道的重视,在告诉大家即使是在法律层面,也是行为事实比所谓血缘更重要的。
现在通过身边的人和事以及媒体平台,会看到有不少家庭、不少亲人之间,就因为遗产的继承问题引发矛盾、彼此敌对。却很少有人会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如何,是否配得上索要的这份遗产。

对此你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小结
从国家出台的继承法新规中,可以看出立法层面对于现代社会道德伦理的重视。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倒不必过度在意法规的变化,而是要看看自己作为子女、作为丈夫或者妻子是否做到了自己该做的、是否尽到了责任义务。常言道“百善孝为先”,想要年迈的父母或者伴侣将遗产留给自己,至少要先让自己有这个资格。
对于新规的出台,你是否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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