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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妈抢喜糖时突然晕倒,抢救无效离世,家属把新郎告上法庭索要147万,法院判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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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4 04:36: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白乙 于 2024-9-14 04:37 编辑

河南大妈抢喜糖时突然晕倒,抢救无效离世,家属把新郎告上法庭索要147万,法院判了:大快人心!                                                                2024-09-12 06:31                                        

发布于:山西省
   

                          

“讹天讹地讹空气!”

河南,一大妈见人在宾馆门口发喜烟、喜糖便上前去抢,怎料抢到喜烟、喜糖后离开时,转身没走几步,就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虽经鉴定大妈系因突发疾病去世。大妈的家属耿耿于怀,认为新人一家和宾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新人一家和宾馆赔偿,遭拒后,将新人一家和宾馆告上法庭,索要147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我凭什么给你赔偿,我都不认识你,更没有让你来抢喜糖,是你自己占便宜要来抢凭什么怪到我头上,这大喜的日子遇到你们真是晦气!”

这件事情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婚礼本该是一个喜庆的日子,通常新郎都会邀请亲戚朋友热闹一下,可没想到这天居然闹出了人命,一名大妈自己想占便宜引发心脏病,最后居然还怪到新郎头上,这不就是“碰瓷”吗?

男子薛某在河南某宾馆举办婚礼,按照当地习俗,薛某叔叔在宾馆门口发放喜烟、喜糖等喜物,张大妈看到这一幕,便上前去抢,怎料抢到手后,刚离开现场就突然晕倒在地。

医院告诉家属,张大妈是因为突发心脏病,心跳呼吸骤停而不幸离世,张大妈的家属却认为是薛某和宾馆的责任,这属实是又气又想笑,这样蹩脚的理由也能说出来。

心脏病本来就会突发,那要是像这样那岂不是在哪出的事他们就要找谁要赔偿,哪有这种道理,身体有问题本应该待在家里好好养病,这难道不是张大妈家属管理不当的责任吗?

讹上别人脸皮未免有些太厚了,事后张大妈的家属竟然还闹到了法庭,向薛先生和宾馆索要高达147万余元的各项赔偿。

法院认为,张大妈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系自身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张大妈去世前已检查出心脏有相关疾病,其作为成年人,明知自己身体状况仍自愿前往参加活动,对于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认为薛某一家及宾馆均无需担责,最终判决驳回了张大妈家属的全部诉请。


或许我们是应该要反思一下婚庆陋习,在喜庆的同时更应注重宾客的人身安全,也许应该改变一下传统做法,以更文明、更理性的方式来表达祝福和分享喜悦。
发放喜烟喜糖本来就是当地的一种传统习俗,寓意是让大家都沾沾喜气,仅仅是因为这个怎么可能会闹出人命,而在公共场合发生意外是在所难免的,既然知道自己有心脏疾病,作为成年人就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随意推卸责任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张大妈在明知自己身体状况的情况下,仍然过来凑热闹抢喜糖,那么造成的后果就应该是自己承担。
作为成年人,张大妈在明知自己有心脏病的情况下,没有经过他人的邀请,为了占小便宜强行加入到活动中,造成的后果不应该由他人来承担,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谁心里都不满意,张大妈的家属失去了亲人心情低落能够了解,但一味甩锅实在是不道德,不仅扰乱了薛某得婚礼,更是影响了参加婚礼众人的心情。

所以作为家属还是要管好身边的老人,多给他们一些关爱,既然身体不再健康那么就要多一些照顾,不要等出了事后再来后悔,作为成年人要有着自己的担当,否则最终只会得不偿失。
生命安全高于一切,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参与各种活动时,我们要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来判断自己是否有能力,如果没有能力参加的话,还是应当多加克制,毕竟生命只有一次,若是为了占便宜而失去了生命,实在得不偿失。
我们更应理性看待每一件事,避免用情绪化的"甩锅"来伤害无辜者,每一个生命的逝去都令人痛惜,但我们更应尊重事实,而不是一味地将责任推给他人,只有每个人都承担起应尽的责任,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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