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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摔倒无人扶,不幸身亡,家属把路人告上法庭,索赔14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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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爷摔倒无人扶,不幸身亡,家属把路人告上法庭,索赔14万                                                                  2024-09-22 18:00                                        

发布于:天津市
   
         老人摔倒无人扶最终死亡,家属将路人告上法庭索赔14万,不过最后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如果是你,你会去扶吗?

真是天下奇闻,老人自己摔倒的,大家不扶都怪罪路人了,扶摔倒的老人你要讹诈,这不扶起来死了,也怪上路人了?真是没天理了,以后看到老人摔倒谁还敢扶起来啊,看到了直接绕道走,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2006年时,王浩法官在审理“彭宇案”时,他在法庭上质问被告人,“不是你撞的,干嘛要去扶”?这一句深入“灵魂拷问”掀起了全社会的舆论。
就是这个法官,就是这句话,这20年里,老人跌倒了,大家都在犹豫扶不扶?或者是先拍视频后再扶?
大爷摔倒没有人扶,最终死亡,家属却把人告上了法庭。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山东的于大爷今年快70岁了,自己骑车路过一个路口的时候,连人带车就摔倒在地,在其后的将近一个小时之内,没有人敢上前去查看帮扶,最后,还是一位好心人,出租车师傅呢,在车里打了电话叫了120,但不幸的是,最终呢,大爷还是去世了。

于大爷的家属接受不了这个事情,于是一怒之下把当时的路人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他们认为路人的不管不顾最终导致了于大爷的死亡。

那这些路人该不该承担责任呢?从法律上来说,这些路人承担责任的前提呢,是他们本身具有救助的义务,但是没有施救。
法律规定某些组织或者个人是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比如说向执行的交警,出于职务的原因,于大爷的老伴儿或者是子女出于近亲属的关系,那都是有救助义务的。
可惜,当时没有这样的人在场,于大爷是自己摔倒的,路人不敢扶,也没有义务去扶啊。
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法律、社会道德和个人责任等。从道德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尽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特别是老年人这样的弱势群体。
如果没有人帮助老人,这是一种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的表现,而且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要判断一个人是否有过错,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当时的情况、个人能力和安全问题等。
如果路人没有故意造成老人伤亡,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他们不会负担法律责任。
当然,这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总之,我们应该尽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同时也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和法律规定。
“扶与不扶”已经争论了二十多年了,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呢?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看到老人摔倒,我们都应该尽力去帮助他们,无论是扶起他们或者寻求其他适当的帮助。这是基于人道主义和基本的公民责任感。
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安全问题,尤其是在有潜在危险的情况下,比如老人可能受伤或者他们可能有传染性疾病。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尽量保护自己的安全,可以求助专业机构,比如拨打120或者110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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