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云:“男女授受不亲”,其实后半句才是重点,老祖宗可不保守
2025-06-24 16:25
发布于:山东省
《——【·前言·】——》 “嫂子落水,要不要伸手?”战国齐国宫中,这个问题引发一场思想正面交锋。
一个死守礼制的诘问,一句掷地有声的回答,撬动儒家两千年的根基问题:到底是守礼,还是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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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嫂溺之辩——孟子与淳于髡的权礼交锋齐王设宴,宾客满堂,孟子站在左席。淳于髡满脸讥笑,手中酒盏一摆,声音拖长:“男女授受不亲,礼制规定,孟子以为如何?” 孟子淡淡应声:“礼也。” 淳于髡趁势逼问:“若嫂子溺水,你是否伸手搭救?”语气带着轻蔑,也带着期待。他等孟子自乱阵脚。 堂中一静,孟子只回八字:“嫂溺不援,是豺狼也。” 然后才道:“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
语声不高,却压住全场。 这场对话,后来被《孟子·离娄上》完整记录,成为经权思想最早的实证之一。孟子用一句“权也”,将生死之间的人道置于礼法之上。 那一刻,孟子所维护的,不是教条,而是人命。淳于髡输得并不不服,他放下酒杯,道一声“有理”。 这不是简单的礼与变通的分界问题,而是整个儒家内部的根性冲突:“仁”是否能在关键时刻凌驾于“礼”? 孟子给出的答案,掷地有声。 儒家推崇“礼”有其历史土壤。礼制度源于宗法社会秩序维稳需求,尤其在战国时期,宗族与婚姻关系混乱,礼成为界定血缘与行为边界的工具。 ![]()
但孟子在这个框架中引入“权”字,撼动了整个体系。 “嫂子落水不救是禽兽行径,救了却违礼。”这是对经典礼制最直接的挑战。 淳于髡的问题并不新奇,却切中要害。 礼,是“经”,是制度、法则;权,是“权变”,是当下人命关天之刻的应对。 孟子划清界线:“经”是常道,必须遵守;“权”是特例,必须使用。 这个“权”不是任意破坏礼法的口实,而是一种有道德依据的变通。 ![]()
更关键的是,孟子没有否定礼本身。他只是指出:人命当前,救人是正道;守礼致死,是罪。 这不是理论空谈。孟子当时在齐国任“上卿”,拥有议政之权,此语一出,足以影响王室礼法态度。 ![]() 制度根基下的“经”与“权”如果没有春秋战国的背景,这场辩论不会有那么强的现实冲击力。 战国时期,诸侯割据,宗法崩解。叔嫂、姑舅之间的关系,常因财产继承、权力争夺而混乱。礼法成为国家维系内部秩序的手段。 ![]()
《礼记·曲礼》规定:“男女不杂坐,行不并行。”这是在为宗族血统保清纯,也在防乱伦的社会风险。 那不是小心谨慎的文明礼仪,而是政治制度的延伸。 曾有一例被载入《北史》:北凉国主沮渠牧犍与其叔嫂私通,导致宗室分裂,权臣倒戈,最终被北魏吞并。 礼法一旦破裂,宗族就失控。 所以“男女授受不亲”,不是空泛戒律。是对一个失控社会的最基本修复工具。 但礼不能无权。 ![]()
孟子反复强调“仁义为本”。在《尽心上》中,他提到:“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意即守中道若不知变通,等同僵死。 “嫂溺不援”并不是孟子的立场敌人,而是他努力驳斥的极端秩序主义。 而这种极端,在后来又一次次回到现实中。 后儒者对“经权”概念的深入分析中,强调“经者常也,权者宜也”。孟子并未开“破礼之口子”,而是设立了“人道优先”原则的界限。 一个细节在《大戴礼记》中被提及,某地大水,妇女被困,地方官员因“男女有别”不敢施救,事后被御史问罪。 ![]()
中央明令:救人时可越礼,否则即失仁义本心,这是礼的自我修复机制。 “经”若不能涵容“权”,就是僵尸制度。“权”若不能回归“经”,就变成托词与放纵。 孟子不是毁灭礼法的人,是救礼于死局的人。 他对“嫂溺援手”的坚持,不仅是为人性正名,更是为礼制留下活路。 ![]() 礼法反噬——程朱理学与制度的僵化淳于髡的问题,千年后依然有人在问。但答案开始变了。 宋朝程颢、朱熹合流,奠定理学正统。他们接过孟子的“礼”,却断裂了“权”。理学强调“存天理,灭人欲”,结果将“礼”推到极致,把“权”踢出门外。 ![]()
明清时代,礼法已不再是制度与伦理的平衡器,而成了压在头顶的死规则。 清代一个真实案例被记入《清史稿·列女传》:安徽有位年轻女子,落水被一位男子所救。 女子因被异性触碰,自断右臂,次年,她改嫁,被婆家发现旧事,再次服毒自尽。 她的母亲向朝廷请旌表忠烈,竟得准。 这种对“礼”的执行,已经不再考虑救人行为本身的正当与否,只看是否“越了性别之界”。 从程朱到明清,“男女授受不亲”成为了不能触碰的禁令。不问情境,只论形式。人欲即罪,礼法成神。 ![]()
这种礼教并非源自孟子,而是源自误解。 长孙皇后病危时,因礼不许太医触碰,仅靠隔帘把脉。病情被严重延误。等到女医赶到,脉象已乱,无力回天。 史书未言太多,却埋下深意。太宗李世民在她死后敕令重修太医署,却未改“男女回避”的制度,依旧无解。 这一制度,最终落到百姓头上,便是“男医生不能触女病人”,哪怕命悬一线,也得“守礼”。 但讽刺的是,礼教对底层严苛,对权贵却选择性无视。 ![]()
唐代的皇室生活,是反证。李世民纳兄长之妻,武则天改嫁儿子李治,都是宗法伦理所不能容的“乱伦”。 文献记载,武则天为入宫主动剃发为尼,后来与李治重修旧好,时人议论如潮。 朝臣屡谏不止,李治却一句“朕自当负天”,便封口四座。 规则之所以存在,是为限制普遍人群;而一旦权力过大,规则就成了装饰。 到了明清,“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成为妇女教育中的铁律。 ![]() 回归人本——“权”的现代命题当代社会制度再精密,依旧不能取代“临场变通”。制度如果不能容纳非常情境,就终将成为伤人的工具。 在许多传统观念仍有残余的社交场合中,男性因“男女避嫌”不敢搀扶跌倒女性,女性因“形象顾忌”不愿公开求助。 ![]()
但规则原意从来不是为了制造冷漠。 “经”是方向盘,“权”是刹车,是紧急转向时防止撞墙的工具。 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法律、职场、教育。 学校规章不允许异性宿舍出入,但突发火灾或有人晕倒,就必须破例。 公司流程设定审批环节防权力滥用,但突发危机时,不应因“没走流程”就问责救场之人。 规则之所以合理,在于它有灵活的余地。死守者未必守礼,懂变通者才真正敬礼。 ![]()
孟子早已在两千多年前给出方向。 人命当前,制度要退位,不因救嫂违礼,不因性别弃命,礼的本质,是为活人设的秩序,不是死人的符号。 这一思想不该只在经典中,被印在白纸黑字里,而该写进每一次“需不需要破例”的瞬间。 参考资料 1. 《孟子·离娄上》《尽心上》原文,《中华书局》,2011年版 2. 《清史稿·列女传》记载,《点校本二十四史》,中华书局,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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