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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出手!医疗科普不是“流量生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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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5 05:18:1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四部门出手!医疗科普不是“流量生意”                                                                                2025-08-04 21:59                                        发布于:上海市
   

虚构病例、夸大效果,假科普、真带货……互联网健康科普乱象将迎来更大力度整治。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自媒体”账号对发布转发医疗科普信息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严禁无资质账号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严禁违规变相发布广告。
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胡强强在发布会上表示,有的“网红医生”把医疗科普当作牟利工具,还有的通过夸大治疗效果、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敛财牟利。
医疗科普不能是“流量生意”,科学传播容不得“江湖忽悠”。
为医疗科普信息“立规矩”,通知给出“硬答案”——
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的账号,区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开展账号资质核查。
比如,医生要晒出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护士得亮明护士执业证……网站平台应在资质核验基础上,在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强化认证信息展示。
同时,网站平台应进一步强化医疗科普领域认证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对证件、单位证明的时间期限、落款部门等明显可核查的情况,需严格比对核查。对医生、护士等执业信息,需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信息查询渠道进行查验比对。
资质有了,内容源头也得“溯清”——
引用转载专业医疗科普内容、引用医疗安全等旧闻旧事、结合医疗领域素材摆拍剧情、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医疗科普信息、分享传播真实健康经历的,需严格标注信息来源或生成合成内容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网站平台应明确告知“自媒体”账号不得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严监管,让真知识跑得更远——
根据新要求,网站平台应坚决清理传授无底线蹭流量打造“网红医生”、借两性健康知识传播色情擦边内容、利用AI编造发布涉医领域同质化文案、编造健康故事售卖商品或药品、假冒医生身份开展科普、为售卖保健品鼓动拒绝就医等违法违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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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8-7 04:28:21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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