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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以新——《中秋帖》背后的凄美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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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8 12:24: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凌云 于 2025-12-28 12:26 编辑

《中秋帖》背后的凄美故事                                                                                
2025-12-26 19:49                                   
发布于:山西省
   
编者按

书法是真正的国粹,它是与中国文字息息相关的一门艺术,也是与中国人生活无法分解的民族文化符号。从理论上说,每个中国人都有成为书法家的潜质,但由于书写工具、社会形态、文化需求的变化和审美能力的落差,使书法在当下成为了少数拥有话语权的人的演艺舞台。作为一个中国人,可以不知道荆关董巨,但应该知晓二王欧颜,知晓《兰亭序》《祭侄稿》,知晓中国书法的发展历史。

傅以新教授60年代中期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先后为天津美术学院和中央民族大学教授,专授山水画和书法二科,为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他不是仅会写字的所谓书法家,而是有众多论文发表,出版专著《颜真卿》《书法结体研究》《楷书基础技法》和竹简本书法集《易经》《孙子兵法》的专家。他认为,中国人应该了解自己的文化发展史,特别是书法这一民族文化的重要构成。

傅先生认为,书法史是生动的,如果只是人物简介+师承关系+作品罗列+技法分析,就会是十分乏味的枯燥知识。他曾主持《今晚报》“小窗书话”和《团结报》“书史纵横谈”多年,力在宣扬传统文化,如今年过80,仍乐此不疲。他对重要书法作品和书法家的介绍,结合时代环境、社会思潮、个人经历进行分析,引人入胜,发人深省。5A画廊将陆续选发这些生动精采的文字,以飨网友。


王献之《中秋帖》

清乾隆十一年,内府收藏的三件书法被转到乾隆的书房养心殿西暖阁,乾隆兴奋地书匾“三希堂”。三件希世之宝分别为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和他的侄子王珣的《伯远帖》、儿子王献之的《中秋帖》。《快雪时晴帖》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院,《伯远帖》 和《中秋帖》藏北京故宫博物院。

书画收藏,最早应为安阳殷墟的商代甲骨文,那是作为国家档案收藏的,当时尚无“艺术”的概念。长沙马王堆战国墓帛书帛画,始有收藏之意义。到了东汉,书画的艺术欣赏功能才得到社会认可,并在魏晋时达到高潮。作为文化的象征,晋代的士夫文人、达官贵胄,无不标榜书法,高手如云,王羲之、王献之父子是突出的代表。王羲之在唐朝被奉为书圣,王献之则与父配享“二王”之尊。中国书法绘画史中,父子并名者,除羲、献外,还有李思训和李昭道,唐太宗和唐高宗,欧阳询和欧阳通,米芾和米友仁,黄筌和黄居寀,马远和马麟,赵孟頫和赵雍,文征明和文彭、文嘉。但王献之对父亲的成就有多方面的突破,创造了许多典则,历代书家都“书宗二王”, 他的成就明显突出于其他的父子承传之上。


故宫的乾隆“三希堂”

对王献之有知遇之恩、后来当了晋朝的宰相的谢安,曾与王献之私下有一段对话:“你的字比起父亲来谁更好?”答:“当然是我”。 “别人并不这么看”。“他们哪里懂!”说此话时,王献之正少年气盛,可谓不知天高地厚。但是, 后来的发展却印证了出于无遮拦之口的这个结论。晋末至梁的一个半世纪中,王献之的影响已超过了其父。梁代袁昂在《古今书评》中说:“张芝惊奇,钟繇特绝,逸少鼎能,献之冠世”,将四贤并称。而梁陶弘景的《与梁武帝论书启》更是评价说:“比世皆尚子敬(王献之)书”、“海内非惟不复知有元常(钟繇),于逸少(王羲之)亦然”。

可惜,由于唐太宗独喜王羲之, 无形之中贬低了其子,致使王献之书法的传播大大的打了折扣。 虽然父子二人传世的书法作品都是摹品和刻帖,但是在数量上, 王献之远逊于王羲之,以至于令后人难窥其全豹。王献之是书圣王羲之第七子。年龄最小,在兄弟中却最有天资, 他师承父亲,勤奋刻苦,少富盛名。《晋史》记录了这样一段故事:一次,王羲之见献之正聚精会神地练习书法,便悄悄走到背后,突然由上方伸手去抽他手中的毛笔,献之握笔很牢,竟然未被抽掉。于是王羲之便夸赞道: “此儿后当复有大名”。

《晋史》所说的这个故事完全违背书法实践,误导了古今很多习书人。书法讲究笔力,形容书法家的功夫,常用力透纸背、万毫齐力、全身力到、笔力千钧这些词汇来形容。力,原是物理学的概念,但此力非彼力也,它是在手、指、腕协调运作下,笔法形态的力度感在观赏者心理上的投射。王羲之的初师卫夫人,在所著《笔阵图》中说:“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就是这样的审美体验。


王献之《草书九帖》局部

王献之习书不局限于家学之体, 在父亲王羲之外,还攻习汉代草圣张芝风规,并广泛学习魏晋前辈诸名家,穷通各体,“兼众家之长,集诸体之美”,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王羲之的字追求含蓄,绝无长枪大戟的形态,用的是“内撅”笔法。而献之的字则神采外露,较多地运用“外拓”笔法。康有为说:“提笔中含,顿笔外拓,中含者浑劲,外拓者雄强”。外拓者,开张、展放之谓也。唐张怀瑾在《初唐书论》中说, 少年王献之曾劝他父亲舍旧法(“大人宜改法”),走“宏逸”一路。但王羲之只是笑了笑,可能认为他是小儿乳口。

王献之的楷书在父亲王羲之楷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超逸和劲美, 《洛神赋十三行》是其小楷代表作。其字中的撇捺等笔画往往伸展得很长,笔力遒劲,毫无轻浮软弱之态。字体匀称和谐,而各部分的组合中,又有细微而生动的变化,字的大小、字距、行距皆变化自然,灵秀流美,疏密得体、揖让分明、俯仰自如。笔法不再带有钟繇楷书中的古拙隶意,字形也由横势变为纵势,已是完全成熟的楷书之作。《十三行》原作写在麻笺上,内容是三国时魏国著名文学家曹植的《洛神赋》,但流传到唐宋时已残损,宋人根据所余的十三行真迹刻石,再以后真迹亡佚,遂以拓本流传,被后人誉为“小楷之极则”。


王献之《洛神赋十三行》

王献之《玉版十三行》

献之的草书学张芝,变父王羲之上下不相连之草为联绵之草,往往一笔连贯数字,开创独特面目,世称“一笔书”。由于其书法豪迈,气势宏伟,故为世人所重,后世张旭、怀素一派的“狂草”,便是由王献之草书衍展而来。传世的王献之草书墨迹最著名的有《鸭头丸帖》、《中秋帖》等。《鸭头丸帖》,行草,十五字,绢本,为唐人摹本。清代吴其贞在《书画记》里对此帖推崇备至,认为:“(此帖)书法雅正,雄秀惊人,得天然妙趣,为无上神品也”。


王献之《鸭头丸帖》

被乾隆奉为至宝的《中秋帖》,更是王献之的草书名作。但这件作品却有许多疑点,首先,文章无法识读。“中秋不复不得相还为即甚省如何然胜人何庆等大军”。区区22字,让后世费尽猜测。明董其昌考证,《中秋帖》前还有“十二月割”等字,“庆等大军”以后也还有文字,中也有其他字,应是王献之真迹被裁割者。所以,《中秋帖》虽然也被称《十二月帖》,但已不见“十二月”,它与《十二月帖》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作品。

《十二月帖》如今只见拓本,它最早刻入南宋《宝晋斋法帖》。 宝晋斋是北宋米芾的斋号,因他收藏了东晋谢安和王羲之一门的书法而取名,其中就有《十二月帖》。此帖神采飞扬,连绵跌宕,米芾赞为“天下子敬第一帖”在他身后刻入了《宝晋斋法帖》,但其艺术性则逊于《中秋帖》。《十二月帖》虽比后来的《中秋帖》多了几个字,但同样难以判读,尽管有唐褚遂良印, 但原作也应该是被“割裂”的响榻本。


王献之《十二月帖》

唐太宗喜王羲之,在全国以重金收募,带动了一项书法复制技艺一一响榻,就是在原作上蒙薄纸,以极细的线双勾轮廓,然后填墨, 高妙者谓下真迹一等,但模糊字迹往往被舍弃。这样可以说,米芾收藏的《十二月帖》已是割临本,后来的《中秋帖》则又是在《十二月帖》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割临。

《中秋帖》的确神采飞扬,连绵跌宕。因为不是钩填本,所以董其昌认定是王献之真迹。墨迹本《中秋帖》虽然出于《十二月帖》,但用笔则大不相同,一丰肥,一瘦劲。清人吴异一口咬定《中秋帖》是米芾所临:“书法古厚,墨彩气韵鲜润,但大似肥婢。虽非钩填,此帖曾见于米氏《书史》,自为元章新临无疑”。 他的观点颇得学者们赞同。大书法家米芾是公认的书画造假高手,他之所临肯定最能得献之意趣。但《中秋帖》与原本的《十二月帖》文字并不重合,属于割临。如果真是米芾所临,那么他为何割临,只能是千古之谜了。 董其昌在《中秋帖》后题跋中说:“米老尝云,人得大令书,割剪一二字售诸好事者,以此古帖每不可读,后人强为牵合,深可笑也”。此老莫不是以一帖“中秋”笑弄后人吧,其中就包括了这位董其昌。



王献之《鹅群帖》

晋朝实行门阀制度,王、谢两家是最大的世族,王献之注定要为官。他最初出任州主簿、秘书郎,后转任府丞。谢安自出仕便十分敬爱王献之,请他担任自己的长史。后谢安因功进拜侍中、 卫将军,王献之仍担任其长史。 不久,被授职建威将军、吴兴太守,征拜中书令,可谓官路亨通。这与他的驸马身份有关一一他是新安公主司马道福的丈夫。

其实王献之当驸马之前已是有妇之夫,元配夫人是表姐郗道茂(舅父郗昙之女),青梅竹马, 夫妻感情甚笃。但他却偏偏被简文帝司马昱的女儿新安公主看中,简文帝难逆爱女的心愿,一定要王献之作自己的女婿,王献之无奈,只好与妻子郗道茂离婚。简文帝司马昱是大军阀桓温扶植上台的傀儡,本人是个玄学家,治政没有魄力,在位仅8个月,然而就是这8个月决定了王献之的结局。做了驸马后,王献之虽然仕途风光,书艺也扶摇直上,但是抛妻另娶的内疚始终纠结在胸。王献之43岁便过早地死去,与他所承受的心理压力不无关系。

他曾给前妻写过一封信,后来收在《淳化阁帖》里,就是有名的《奉对帖》。信是这样写的:


王献之《奉对帖》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 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唯当绝气耳”。

这是一个与《孔雀东南飞》和陆游《钗头凤》同样凄绝的故事。 古代中国,妇女地位低下,汉代之前,男子离弃妻子无需什么理由,通知女方娘家就行了。汉代以后,为了维护社会基础单位的稳定,规定了休妻(也称出妻) 的七个条件,妻子触及其中一条,才可被丈夫抛弃,否则便是无故抛妻,要依法判罪。

“七出”最早见于汉代人辑录的《大戴礼记》:无子、淫佚、不顺父母、口舌(多嘴)、盗窃、 嫉妒、恶疾。配合“七出”,还有“三不去”的规定:无所归(娘家无人)不去、与更三年丧(为公婆守孝三年)不去、先贫贱后富贵不去。唐、宋、元、明、清各朝都有内容相同的法律规定。


王献之《新妇帖》

(即《地黄汤帖))

王献之与郗道茂离婚属于无故抛妻,只不过郗氏默默承受了这个结果而已,她爱丈夫,但毕竟帝命难违。实际上,王献之完全可以把已有妻子作理由,推掉与公主的婚姻,但他却没有这样做, 导致了终身的遗憾。王献之爱他的公主妻子吗?他在写给友人询问谢安之侄谢玄去留的《新妇帖》中,先写了对妻子病况的担忧,说明夫妻感情很深。但是在他自己病痛缠身请道士来主持祈祷时,道士问他一生有何过错。王献之说:“想不起别的事,只记得和郗家离过婚”。至死萦绕在他心头的大事就是与发妻错误的离婚。
“书宗二王”,一一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在中国书法历史上谱写了光辉的篇章。王献之有女,贵为皇后,但无子,否则谁知会不会有另一段“二王”的父子佳话了。
其他贴欣赏

王献之《消息帖》

王献之《东山松帖》

王献之《廿九日帖》

王献之《委曲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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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6-1-10 05:34:4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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