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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送蜂猴作礼物 村民养半年发现是保护动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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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11:05: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刘庆 于 2016-10-27 11:07 编辑

老友送蜂猴作礼物 村民养半年发现是保护动物   
2016年09月27日22:00               
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缅甸老友送蜂猴作礼物 村民养半年发现是保护动物

图为小蜂猴一口气能吃4根香蕉 常宗波 摄


图为岩苏把蜂猴移交给森林公安民警 常宗波 摄


图为“萌萌哒”小蜂猴 常宗波 摄

  中新网西双版纳9月27日电 (马骞 常宗波)家住中缅边境的岩苏收到一份“萌萌哒”乔迁礼物,不料半年后却发现,这是一只国家一家保护动物——蜂猴。记者27日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和布龙保护区派出所的民警26日驱车百里,来到云南省景洪市大勐龙镇曼散新寨,接受岩苏移交的国家珍惜濒危物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蜂猴,并将其移送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半年前,家住景洪市大勐龙镇曼散新寨的岩苏迁移新居,缅甸“老根”(同年出生的朋友)不远千里特地从缅甸景栋携带一礼物前来贺喜。收到礼物打开一看,让岩苏大吃一惊:这是一只眼圆而大的小动物,这个小家伙身长约20厘米,体背棕灰色,正中有一棕褐色脊纹自顶部延伸至尾基部,两只小耳朵隐藏于毛茸茸的圆脑袋中;四肢短粗而等长,第二个脚趾还保留着钩爪,尾短而隐于毛丛中。

  “退还朋友,又担心拂了朋友心意。若是放生,它还小,寨子四周人多车多,又担心它落入不法分子手中会受到伤害。”看着眼神无辜楚楚可怜的小动物,岩苏决定暂时先饲养些时日再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救助。
  在家饲养半年多,岩苏从报纸及网络对比得知,原来这礼物竟是蜂猴,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在家饲养无合法手续,便和父母商议将蜂猴移交到相关部门。通过村委会老主任,岩苏联系到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布龙保护区派出所,经西双版纳州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专业技术人员初步鉴定,这是只蜂猴为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在中国分布于云南和广西,数量稀少,濒临灭绝。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布龙保护区派出所所长岩扁说,按照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不允许私人贩卖和驯养。27日天刚亮,布龙保护区派出所便安排专车专人将这只蜂猴送到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收容救助。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将为蜂猴进行全面体检,检查是否存在疾病,以便针对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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