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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社保下半年迎来4大新变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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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1 06:34: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异地就医结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社保下半年迎来4大新变化                 

2021-07-10 21:07        来源:央广网                                

              

原标题:异地就医结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社保下半年迎来4大新变化

    央广网北京7月10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明确,要加快推进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灵活就业人员迎来“参保自由”。今年下半年,我国社保政策迎来多项新变化,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高效便民。

异地就医结算(来源:CFP)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已超过3.7亿人,异地就医需求较多。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重点面向数亿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等群体,加快推进住院、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确保今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机构、明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李淑春表示,医保部门正在扩展方便老百姓异地就医备案的途径。李淑春介绍说:“现在的门诊,如果你住院备案了,特别是那些异地长期居住的、异地工作的,包括异地安置的老人,就不用再次专门备案了。如果要备案,我们也尽量方便老百姓,有的地区开通了自助备案,有的地区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小程序和服务平台APP备案,不用再跑回老家去办。”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医保。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明确,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此外,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目前已在大连等地落地实施,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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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8-2 10:32:55 |只看该作者
好帖!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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